收购公司方案建议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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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公司方案建议书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目标资产
甲方拟出售给乙方的资产包括甲方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在内)。资产具体详情见资产清单。
二、债权债务处理
甲方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等)不在本合同约定的转让资产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因此而发生诉讼与纠纷,由甲方处理,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
1、本次收购的目标资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价格为________万元。
2、甲方同意乙方先付________元,在所有目标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再支付________元。剩余款项作为保证金,在收购完成后一年内,如甲方没有违约情形,全额支付。
四、资产交付
1、在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依据作为合同附件的目标资产的明细单进行资产清点和移交工作。
2、甲方承诺在收到第一期款项后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资产转移之日的过渡期内,甲方应当妥善善意管理目标资产,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标资产的行为。
五、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目标资产的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性能状况等情况真实。 (2)甲方保证目标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和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如发生有关目标资产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关于目标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已经履行了所有应当履行的法律程序。
2、乙方陈述与保证 (1)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2)已履行相关资产转让的法律手续。
六、人员安排
七、竟业禁止
资产收购完成后,甲方不得再从事原来所从事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万元。
八、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知悉的对方的一切商业文件、数据、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漏。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重要情况,导致收购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应当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并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如有一方违反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与履行及由此发生的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的修改与补充均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3、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供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收购公司方案建议书篇二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3. 甲方拥有 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资产后,依法享有 100%的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
4.3 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 转让方之义务
5.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5.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5.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 受让方之义务
6.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6.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6.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7.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8.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9.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9.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一 协议之生效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二条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公司方案建议书篇三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填写说明:
3、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先决条件
1.1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第三条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rmb)。
第四条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_____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___________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第六条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___________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受让方之义务
7.1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陈述与保证
8.1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______________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_____________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②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__________(百分比)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______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协议之生效
14.1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_____________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本协议之附件
16.2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公司租房协议书;
16.4公司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6.5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购公司方案建议书篇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将予收购资产
根据收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买方将收购________已发行股本合共_______%。将由________收购之销售股份相当於________已发行股本之_______%。_________现有已发行股本馀下_______%由_________拥有。_________则投资於中国合营企业。
二、代价
_________就销售股份应付之代价将为_________元。代价将全数以现金支付,其中_______%订金(订金)将由_________于签订收购协议后一个营业日内支付,余额_______%于完成时向卖方支付。代价乃经参考卖方至今於_________所产生投资成本厘定。代价及收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乃经订约各方按公平基准磋商厘定。
三、先决条件
收购协议须待下列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
a、买方及担保人订立股东协议(股东协议),并於完成时生效;
c、买方合理信纳收购协议所载全部保证於完成日期仍属真确及准确;
e、卖方向买方交付披露函件。
倘任何先决条件未能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收购协议各方协定押後之其他日期(截止日期)或之前达成或获豁免,收购协议将告终止,并再无效力,而订金连同按年利率3厘计算之利息将於终止协议後______个营业日内退还买方,自此协议双方根据收购协议再无任何责任(除有关保密,成本及相关事宜之条文外)。不论上文所述,倘任何买方选择不完成收购协议,其他买方有权(但无责任)根据收购协议条款完成协议。
四、完成
待上述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视情况而定)後,收购协议将於截止日期後第_________个营业日或之前完成。
五、贷款协议
於签订收购协议之同时,_________与_________订立贷款协议,据此,_________同意向_________提供_________元贷款,按年利率3厘计息。完成时,贷款将转换为_________结欠________之股东贷款。_________将以其届时作为_________股东之身分豁免_________偿付贷款应计之利息。倘收购协议未能完成,_________将根据收购协议之条款向买方偿还贷款连同於收购协议终止日期贷款应计之利息。根据上市规则第13、13条,贷款构成向一家实体提供超逾本公司市值______%之贷款。
六、有关_________之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上市规则,收购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3、13条,贷款构成向一家实体提供超逾本公司市值8%之贷款。因此,收购及贷款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披露定。载有收购进一步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之通函将尽快寄交股东,以供参考。
七、上市规则之影响:
八、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收购指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收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向卖方收购销售股份。
收购协议指买方,卖方及担保人所订立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买卖协议。
_________指_________,於萨_________________注册成立之公司,为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联系人士指具上市规则所赋予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营业日指香港银行开放营业之日子(星期六除外)。
本公司指蚬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完成指完成买卖销售股份。
完成日期指截止日期後第三个营业日。
关连人士指具上市规则所赋予涵义。
代价指销售股份之代价_________元,根据收购协议须由_________支付。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贷款指_________根据贷款协议向_________提供之_________元贷款。
贷款协议指_________与_________就贷款所订立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协议。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_________公司,由_________及一名独立第三方拥有之中外合作合营企业。
买方指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之统称。
_________指_________,於_________注册成立之公司。
销售股份指将由_________根据收购协议收购之_________股本中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港元股份。
股份指本公司每股面值_________元之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xx公司。
卖方指__________________,於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
担保人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指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注册成立之公司。
_________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全部已发行股本於收购前由卖方及_________分别拥有_____%及_______%。
_________指__________________及中国合营企业。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指百分比。
就本公布而言,人民币兑港元乃按1、00港元兑人民币1、06元之汇率换算。
卖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收购公司方案建议书篇五
转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2.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法定代表人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3.甲方拥有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合同立即生效。
②甲方财务账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乙方派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合同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合同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 万元之外,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合同双方亦不得凭本合同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 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 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 转让价款
本合同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合同签订后乙方先行支付预付款 元;待合同生效后,并第四条约定内容履行完毕后,乙方再向甲方付款 元;待双方依法办理完毕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等过户手续后,乙方再向甲方付款 元。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 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甲方将依本合同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乙方将按本合同之规定,负责督促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①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 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 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甲方签署合同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合同。
⑦本合同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①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合同。
④乙方签署本合同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合同。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对于本合同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 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①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②乙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 (百分比)的违约金。
10.2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合同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合同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任何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本合同引起之争议,合同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 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合同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修改,变更、补充
本合同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合同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 合同之生效
14.1合同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 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之附件
16.2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公司租房合同书;
16.4公司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合同书;
16.5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购公司方案建议书篇六
身份证号: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a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目标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_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本次转让股权的目标公司_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及____女士共同投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工商注册号为: ;经营范围为:。
2. 乙方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庞华辉;工商注册号为: 。
3. 甲方拥有丙方公司90%的股权,____女士拥有1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甲方持有丙方公司总计8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承诺____女士已书面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此情形下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三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生效。
② 甲方提供的丙方真实、清楚的财务帐目;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乙方对转让前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丙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④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向丙公司投入现金 万元,甲方就相关手续应经乙方委任的相关审计机构(或乙方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本协议所涉转让股权的对价条款方可生效。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 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另行索赔。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80%股权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80%股权,乙方在受让前述股权后,依法享有_公司8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甲方保证负责在本协议签订30日内收购股东dd女士所持的10%股份,所收得股份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持股比例。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丙方公司80%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
本次股权转让后年内,丙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第一负责人仍由甲方担任,甲方不得作出有损丙方及乙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有权派员参与丙方管理,财务、税务人员由乙方统一委派。
在本协议生效15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3将本协议附件中的相关约定材料交付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将丙方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支付 元于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在 年 月 日之前再行支付余款 元至前述账户,乙方共计支付 万元人民币。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丙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本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丙方公司承担。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丙方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丙方公司80%股权。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之背景及丙方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 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该股权若为夫妻共同财产,甲方承诺已取得妻子的同意函。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80%股权。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0.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10.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提起仲裁。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且相应条件成就后生效。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各方的书面同意。
15.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丙方公司章程》
附件二:dd女士放弃优先购买权之申明
附件三:甲方妻子同意股权转让说明
附件四:丙方公司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决议
附件五:丙方公司自成立至今账目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情况
附件六:丙方公司现存资产情况及经营现状说明
签署: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收购公司方案建议书篇七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3. 甲方拥有__________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大写) 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 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元整(rmb)。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 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 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 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 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 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 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 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10.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协议之生效
14.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
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 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其它
15.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之附件
16.2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 公司租房协议书;
16.4 公司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6.5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 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签署: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收购公司方案建议书篇八
被投资方:
公司,住所为,法定代表人为。
原股东: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投资方:
,住所为,委派代表为。
鉴于:
3、各方拟根据本协议的安排,由投资方以货币资金万元人民币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万元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增资后%的股权。
4、本协议各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投资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同意依法进行本次增资行为。
为此,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2、公司原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缴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3、公司应按照与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资金使用计划(见附件一)使用增资价款,全部增资价款应存于公司的专项账户,不得用于债券投资。
第四条 本次增资的程序及期限
1、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公司应取得股东会关于同意投资方增资及修订章程的股东会决议、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
2、协议各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公司章程、增资后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等文件的签署。
3、投资方应在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支付增资价款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由投资方以书面方式全部或部分豁免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按照约定的数额将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开设的指定账户。
4、公司收到投资方增资价款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应由公司开具书面出资证明书予以确认。
5、投资方的增资价款到位后的5个自然日内,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6、投资方的增资价款到位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全部变更资料递交工商部门且受理。
第五条 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
1、投资方支付本次增资价款的义务取决于下列先决条件的全部实现:
(2)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诉讼;
;协议后面有此项
(3)公司及创始人签署的附件三陈述、保证及承诺真实有效。
2、就本条第1款的先决条件而言,除非投资方豁免该等先决条件,如该等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全部得到满足的,投资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其它各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不再支付增资价款,投资方无须就终止本协议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次增资的相关约定
公司、原股东应当采取一切措施保障投资方享有下列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文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1、优先受让权
(2)如投资方及公司其他原股东都对转让股权行使优先受让权,则公司其他原股东与投资方应协商确定各自优先受让的转让股权的份额;协商不成的,则根据届时各自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受让转让股权。
2、优先认购权
公司股东会决议后续进行增资的,在同等条件下,投资方享有优先认购权;如原股东亦主张优先认购权,则投资方与原股东应协商确定各自认购的增资份额;协商不成的,投资方与原股东按照届时各自持有公司的相关出资比例进行增资。
3、随售权
(1)原股东拟将其持有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受让方",不包括原股东)的,应提前15个自然日书面通知投资方。在此情况下,投资方有权选择是否按相同的价格及条件与原股东按照同比例同时向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且原股东应保证收购方按照受让原股东股权的价格受让投资方拟出让的股权。本协议签署前已向投资方披露或已取得投资方书面确认放弃该权利的除外。
(2)投资方应于收到通知后的15个自然日内将是否随售的决定书面通知公司,否则,视为放弃随售权。
4、反稀释权
(2)即使届时所有股东一致同意公司以低于本次增资的价格引入其他投资方,原股东一致同意,投资方自动享有公司与后续引入投资方签署的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最优条款,具体调整方案届时再商议(减资、资本公积定向转增)
5、经营指标承诺
(1)销售收入指标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际销售收入-当年度销售收入指标)×奖励比例(如2%)
(2)中心建设指标
创始人承诺:公司20__年度、20__年度分别完成不少于家、家中心的建设,指标的%作为缓冲带,指标低于%则触及对赌条款,指标超过%应有相应奖励。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际成立中心个数-当年度中心建设指标)×每家奖励金额(如每家5万元)
(4)上述股权补偿逐年实施,公司应在收到投资方关于公司未满足经营指标承诺而要求股权补偿的书面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将上述补偿股权比例按照1元转让给投资方,公司、创始人及原股东有义务配合投资方签署相关股权补偿协议、修改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及决议等文件,并履行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
(5)如公司没有完成指标任务,与指标任务相差较大,创始人每年最大补偿股权比例为3%。
6、回购权
(6)公司及创始人无权强制回购投资方本次投资后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7、领售权
(1)对投资方发起的出售公司股权的提案不行使否决权;
(3)如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公司出售,同意按照与投资方相同的条件向收购方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
8、知情权
(1)根据投资方的要求,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的财务报表和业务报告;
(8)创始人及公司承诺按照要求向投资方及时提供公司的相关资料。投资方可能要求该等信息以特定格式汇报,如果该等信息不为公司所能即时提供或者无法以要求汇报格式提交,公司应当尽其所能按照投资方的要求取得、整理、编辑此信息。
9、重大事项决定权
(1)通过、修改公司章程;
(2)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授权代表董事会行使质权;
(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5)公司年度分红计划;
(6)公司的破产、清算、合并、分立、重组。
10、董事会决策权
(1)批准、修改公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
(4)任何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
(5)改变公司薪酬体系;
(6)任何针对第三方的对外贷款、借款、担保、抵押或设定其他负担;
(7)委托或变更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股东大会通过);
(8)修改公司的会计政策。
11、优先清算权
计算方法二: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对公司可供分配的财产所享有的分配额
任何兼并、收购、改变控制权、合并的交易行为,或者公司出售、出租其全部或实质部分的资产、知识产权或将其独家授权予他人的,均构成本条意义上的清算、解散或结束营业。
第七条 股东权益的分享及承担
自交割日起,投资方与原股东即按各自持股比例对公司享有和承担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治理
1、为加强公司管理,对于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任命或变更需经投资方与公司讨论后共同决定。(按公司董事会规则办)
2、为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投资方委派一名董事;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成员不变。
3、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约定的事项在会议召开通知之日同时将会议资料向董事提交,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快件方式向投资方指定的收件方发出。
4、公司建立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内控制度应当经股东大会通过,并确保公司的治理机制有效规范运行。
第九条 承诺及声明
1、公司创始人向投资方承诺如下:
(9)公司历史沿革过程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双方如发生股权纠纷而给公司或投资方造成损失的,由创始人承担赔偿责任。
2、投资方向公司作出声明或陈述如下:
(1)投资方决策委员会对本次投资的最终批准;
(4)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随售权、反稀释权、回购权、领售权及优先清算权在公司正式递交上市材料之后自动终止;如公司上市材料撤回或上市申请未获批准,则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所有优先权利自动恢复。
(3)本次投资完成后【3】个月内,公司(包括子公司)按照经投资方认可的方案与全体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第十条 交易费用的支付
2、如投资方按照本协议完成投资,则投资方为完成本次增资而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所需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等费用(以下简称"中介费用")由公司最终承担,上述费用总计不得超过万元人民币。
3、如投资方未进行投资,则上述中介费用由投资方承担。
第十一条 保密和不可抗力
1、保密
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政府有关机构要求外,未经本协议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顾问、中介机构或代理应对其已获得但尚未公布或以其他形式公开的、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
2、不可抗力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或其影响终止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
(2)公司或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投资方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司、创始人向投资方作出的承诺、声明、保证等。
2、公司、创始人发生违约行为的,投资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进行改正;违约方自收到投资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未予改正的,投资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回购权。
3、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补偿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权补偿对应的投资方出资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资方违约金。
4、公司或创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权回购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资方违约金。
第十三条 协议的解除
1、协议解除
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协议。
2、单方解除
(1)如本协议第五条所述的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尚未全部得到满足的,则投资方有权在上述期限期满后、增资到位之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公司或原股东存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行为,在投资方增资到位之前,投资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另行向公司或原股东主张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投资方全部实际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任何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该等争议发生后三十天内,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有关争议的协商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各方应在所有其它方面继续其对本协议下义务的善意履行。
3、本协议及任一最终文件(除非基于适用法律的规定)都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适用冲突法原则)。如若因为执行此协议产生任何争端,败诉方都应承担相应的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十五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的签订、履行、修订、解除和争议解决等均应受中国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各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未经其他各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4、各方联系方式及地址如下,如果各方要求变更相关内容的,应当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1)公司代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邮箱地址;
(2)原股东,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邮箱地址;
(4)投资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邮箱地址。
5、公司根据工商局要求提交公司章程或另行签署增资协议,相关文件内容与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6、本协议中文正本一式份,各方各持有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之用。
(以下为本《股权投资协议书》附件及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本《投资协议书》签署页)
协议各方签署:
被投资企业: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原股东:
投资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收购公司方案建议书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公司整体转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乙方自愿将公司全部资产(业务、机台设备、纸张和办公用品)等转让给甲方。
② 乙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甲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乙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公司全部资产(业务、机台设备、纸张和办公用品)等按照本协议的第三条款出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甲方在受让上述资产后,依法享有公司100%的股权。
第三条 转让资产之价款
3.1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公司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3.2乙方并将相关资产(实物以及电脑文件)移交给甲方
第四条 转让方之义务
4.1 乙方须配合与协助甲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4.2 乙方须配合与协助甲方对公司业务交接工作。
第五条 受让方之义务
5.1 甲方须依据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让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6.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 款之规定。
第七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7.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甲方公司内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