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车借钱合同大全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押车借钱合同篇一
如果抵押权要实现的话,必须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合同只是保护债权而已。
注意事项大致如下:
1、确定借款人是否为车辆所有人;
2、确定借款前车辆有无抵押;
3、签订书面借款协议,办理抵押登记。
如有登记的抵押权在先,即使你占有车辆,也无法对抗第三人行使抵押权。
即使借款前没有登记的抵押权,但在你借款后,车辆虽在你的控制之下,借款人依然可以就车辆设立新的抵押权。你依然无法对抗。
常见问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
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
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意事项
1、大多汽车抵押贷款都是实行的押证不押车,也就说,只要你把自己汽车的相关证件抵押给贷款机构就可获取贷款,而汽车在安装上gps以后照常使用。
3、由于汽车抵押贷款往往所产生的费用颇高,因此若是选择周期较长的车辆抵押贷款,在具备提前还款的情况下,可尽量提前还款。
4、借款人在选择机构上,应尽量选择正规贷款机构。
如银行、工商注册的小贷公司。
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也好解决。
押车借钱合同篇二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月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五()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_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押车借钱合同篇三
乙方(借款人):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年利率为_____%
四、借款期间:借款期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甲方以转账方式将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__________公司
银行账号: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押车借钱合同篇四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型号:________数量:________台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天利息人民币大写)元整。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押车借钱合同篇五
出借人:
保证人:
抵押人:
根据《_合同法》、《_担保法》、《_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万元。
借款用途: .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21年 月 日起至21年 月 日止。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 %.
第二条 借款给付方式
开户银行
第三条 借款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还本付息:
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按 (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 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出现本合同第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实现债权(包括担保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
第六条 借款担保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证人 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出质人 以其所持的 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
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叁拾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叁拾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第八条 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