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工作汇报发言稿(优秀6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拆违工作汇报发言稿篇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决定在20xx年3月3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xx村xxx户楼顶违规搭建部分进行拆除,现将违建拆除施工作业承包给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对中原村xxx户楼顶违规搭建部分的拆除、清理、外运。
合同价款:4700.00元(大写:肆仟柒佰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包括乙方拆除工作所需人工、机械、清理、外运等一切费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一)甲方责任:
1、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2、负责对拆除现场的.监督、检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对本协议所列违规建(构)筑物进行断水、断电、断气以及拆除、清理、外运等工作。
2、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拆除作业。
3、负责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安全保证措施,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协议订立时间:
乙方:
身份证号:
协议订立时间:
拆违工作汇报发言稿篇二
各听证代表:
为着力解决宅基地审批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和改进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___20______年9月24日8时30分,9月23日报到,会期一天。
地点:___长沙市天心区西野酒店。
二、听证人员
三、听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携带证件,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
(二)遵守听证纪律;
(三)就听证事项进行陈述、辩论;
(四)听证结束前进行最后陈述;
(五)审阅、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名。
联系人:___龙
联系电话:___
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违工作汇报发言稿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坚决遏制私搭乱建、违法建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市、县有关规定,严禁在辖区内私搭乱建、违法建房。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乡建设必须依法有序进行,严格按法定程序审批。严禁私搭乱建、违法建房,未经依法批准的各类占地、建设均属违法行为。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应立即停止建设行为,并自行拆除。未自行拆除的,由乡国土资源所、村建中心会同其他部门组织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村建中心等部门组织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四、乡国土资源所、村建中心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各行政村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私搭乱建、违法建房的,发现一起,依法拆除一起,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行为。
五、全乡干部要秉公执法,严格执法,凡参与、支持、包庇、纵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进行违法建设的是党员干部的,依法从重处理。
六、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大力支持此项整治活动,积极举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七、凡拒不执行本通告,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拆违工作汇报发言稿篇四
_____:
你___的行为(或超过批准面积建房的.行为的行为(或超过批准面积建房的行为___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的规定,现责令你户(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的规定,现责令你户(单位)限___日内立即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___)___限___日内立即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___位___平方米退还非法占用土地,你户(单位)在接到责令了如指限期拆除通知之日至期满不自行拆除,我乡将依法申请___国土资源局强制执行。
当事人签字:___
八松乡人民政府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拆违工作汇报发言稿篇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自市委、市政府部署集中开展打击“两违”工作以来,xx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铁的手腕开展违法建筑查控工作,有效遏制了“两违”上升态势,打击“两违”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20xx年1月21日,共组织42次集中打击行动,立案查处“两违”行为86宗,控制违法当事人5人,拆除“两违”建筑21宗、面积达12493平方米。
xx县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有:一是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该县主要领导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两违”行动的通告》,做到思想统一,认识统一。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了由县长为总召集人的打击整治“两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对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做到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坚决遏制住“两违”行为。三是制定方案,分级实施。制定了《xx县开展打击整治“两违”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工作实际,建立三级行动组织,下设拆除实施组、安全保障组、解劝组和案件侦查组等4个工作组。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及电视台发布《关于开展打击“两违”行为的通告》、曝光“两违”建筑等方式,全面叫停“两违”行为,营造浓厚的支持拆除“两违”建筑、打击违法违章行为的氛围。五是坚持“查违”与“查案”相结合,坚决做到查事查人。对“两违”建筑开展了全面摸查,并进行造册登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由国土、住建等部门进行立案查处;对触犯刑法的,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对参与“两违”或为“两违”说情、包庇、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严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决不手软。六是快速认定严重“两违”行为,领导亲临现场实施重拳打击。对严重违反规划、占用基本农田、违法搞房地产开发及其他社会反映强烈的“两违”建筑实施重拳打击。20xx年共组织集中打击行动42次,其中:一级组织行动1次,由县长颜亮同志亲自带队;二级组织行动3次,由县纪委书记带队。通过集中打击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顶风作案者的嚣张气焰,震慑了一批违法者。
xx县打击“两违”的工作成绩表明,我市集中打击“两违”建筑的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强力推进。市政府认为,xx县的做法值得全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学习。希望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继续深入推进打击“两违”的各项工作尤其是要抓好春节期间的查违工作,防止违法建设反弹。
xx市人民政府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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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工作汇报发言稿篇六
为迅速掀起全市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高潮,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加快建设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控违拆违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违法建设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法定机关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法定机关批准期限的临时建设以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控违拆违范围为本市行政辖区,重点区域为全市范围内高速公路、铁路、城际交通干线和主要旅游干线两侧300米可视范围和重要景区景点周边。三、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管辖区域内控违拆违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推进,监察、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管执法等机关和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依法合力推进。
四、乡镇人民政府是村镇控违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和属地管理职责,建立控违机构,健全控违领导责任制、监2 督管理、受理举报和动态巡查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违法建设实行全天候监管,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处置,确保重点区域无新违法建设发生。
五、各区县人民政府应组织所辖乡镇对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对经查实的违法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责成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执法部门认定处理,彻底清理历史遗留违法建设。
六、正在施工的严重影响城乡规划或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建设,必须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经制止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拆除或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七、已建成的违法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或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视违法建设的性质、情节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拆除。拆除的违法建设不予补偿。
八、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央和省驻黄单位及外地驻黄机构应严格落实控违职责,加强对本部门违法建设的监管工作,杜绝违法建设,配合执法部门拆除历史遗留违法建设。九、凡对本辖区、本部门控违拆违工作领导不力或对违法建设查处不力的,由监察等部门依照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予以追究。凡重点区域范围内控违不力,导致新违法建设发生的,依法依纪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责任。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十、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拒绝、阻碍司法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3 履行职责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建设,有权向有关执法部门、所在区县、乡镇人民政府举报。
控违拆违举报电话:
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