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古画保护修复传承工作计划(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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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画保护修复传承工作计划篇一
吴江位于江苏最南端,一体化示范区西部,境内水系发达、湖泊众多,是典型的江南水乡,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美誉。
(一)区域概况
1.自然地理
吴江东接上海,西濒太湖,南延浙江,北依苏州,总面积平方公里。全区为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貌,地势低平,地形低洼平缓,自东北向西南缓慢倾斜。全区分为湖荡平原和滨湖圩田平原两种类型,绝大部分区域属湖荡平原,地面高程至米(镇江吴淞基面,下同),其余滨湖圩田平原地面高程至米。
2.水文气象
吴江地处中纬度,属北亚热带季风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水充沛。年平均日照时数小时,多年平均气温摄氏度,全年无霜期226天。冬季盛行西北及东北风,夏季盛行东南风,多年平均风速米/秒。多年平均年降水量毫米,最大年降水量毫米(1999年),最小年降水量毫米(1934年)。降水集中在汛期5至9月,约占年降水量的。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毫米。
3.河流水系
4.社会经济
吴江常住人口万人,城镇化率,下辖黎里、盛泽、七都、桃源、震泽、平望、同里7个镇和松陵、江陵、横扇、八坼4个街道,拥有1个国家级开发区、2个省级高新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2020年,吴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03亿元,同比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同比增长。
(二)水资源现状
1.水资源量
吴江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与河川径流不重复计算量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亿立方米,多年平均产水系数,多年平均产水模数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古画保护修复传承工作计划篇二
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自然修复为主的方针,结合我州国土空间生态本底,统筹考虑区域自然资源特性,科学确立长江流域生态修复总体目标和战略任务,按照保证安全、突出生态、兼顾景观的次序,谋划和推动我州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工作,有序部署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通过3年攻坚,构建“安全、和谐、健康、清洁、美丽”的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突显我州主体生态功能区的地位和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实施州、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州)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1〕10号)精神,参照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大纲,组织编制州、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力争2022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文本等成果汇编工作,按程序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二)指导完成长江三峡地区(巴东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指导巴东县完成长江三峡地区(巴东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通过实施长江库岸修复、地灾治理、垃圾污水处理和生态农业四大类工程,打造长江库岸巴东段生态屏障,改善人居环境,带动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序时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按照各县市起底排查确定的分类台账和“一矿一策”情况表,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已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州已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压实矿权属地管理责任,坚持“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强化矿山责任主体生态修复治理义务,切实将矿山生态修复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事中保护转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打造全州良性有序的矿山生态环境。
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积极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省级补助项目。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1〕14号)要求,按时完成我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依据核查结果,支持指导县市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省级补助项目,推动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
(四)大力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加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项目实施力度,强化中央、省级资金使用,推进恩施市沙子坝滑坡等20个重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
(五)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依据《湖北省高质量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持续推进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宣恩县椒园镇两个2020年度部级试点项目,恩施市白果乡、巴东县野三关镇两个2021年度省级试点项目和宣恩县沙道沟镇2021年度市级试点项目,积极谋划其他县市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定期调度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州级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在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州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二)强化检查督导。州、县按照工作方案,做好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各时间节点成果审核。巩固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效,加大矿山生态修复的日常督办和调度。选择基础好、有代表性、各方积极性高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重点推进,督促县市政府和投资主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尽快把政策红利转化为生产力。认真组织生态修复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三)做好舆论宣传。积极宣传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高公众对生态修复工作的认识水平,激发公众对生态修复的关注度,吸取公众对生态修复的建议,以长江流域整体修复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附件10
古画保护修复传承工作计划篇三
结合吴江水资源现状、管理特点、重要机遇及主要挑战,全面对标一体化示范区对吴江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把完善水资源管理创新体系作为水务系统支撑一体化示范区发展的重要方面,围绕“六个体系”、“一个系统”、“一个创新”,加快探索水资源管理新模式。
(一)建立更加优化的水资源配置体系
2.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
3.加强水量分配和地下水管控
(二)建立规范高效的取用水管控体系
聚焦河道外用水管理,把取水许可管理作为水资源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完善取水许可全过程和标准化管理。
1.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
按照“以供定需”指导思想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吴江水量水质现状,以及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开展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实现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加快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以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其他有条件的区域为单元,明确提出区域内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科学合理确定产业和项目准入用水定额标准和水资源管理要求,超指标地区实施取水许可限批。
2.确定分行业可用水量
综合考虑本地水资源、过境水资源以及河流、湖泊调蓄水量等水资源禀赋条件,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水源布局、取水设施分布、水体水质和水生态管理要求,科学确定区域分行业可用水量,作为取水审批的前提和依据。积极探索建立丰水地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框架与指标体系,实现区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相适应。
3.优化取水许可审批程序
进一步优化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流程,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和电子证照改革,研究提出告知承诺制取水许可审批标准、审批流程以及告知承诺事项具体要求,积极探索取水许可审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细化完善适用取水许可审批简易程序的项目类型和具体要求。
4.完善取用水工程(设施)规范化建设
组织开展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建设,以国家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为重点,对取水口标识标志、取水泵房布置、计量设施安装、检定校准等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化建设,新(改、扩)建取水工程(设施)建设参照标准化方案执行,已建取水工程(设施)逐步开展标准化升级改造。明确核验、发证、延续、总结和计划管理各环节的规范程序和格式样板,细化监督检查“规定动作”和标准体系,实行取用水户清单式管理,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化建设水平。
(三)建立集约节约的水资源利用体系
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实施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
结合吴江产业结构特点,推进纺织、印染、电子元件等主要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全覆盖,推动一体化示范区统一用水定额标准,完善长三角地区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在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评价等工作中严格使用用水定额。持续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多领域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高质量创建一批节水型园区、单位、企业、学校、社区,不断提高各级各类节水载体覆盖率,充分发挥节水示范作用。在公共领域和家庭组织深入开展节水器具、节水产品推广普及工作,加快公共领域节水改造。巩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快完善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建设,稳固提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工程及其尾水湿地建设,完善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产业链条,电力工业、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以及苗木花卉灌溉等优先使用再生水;以盛泽镇、平望镇为重点,根据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推进工业水厂及其配套回用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区域工业用水供排一体化,有效提高工业再生水回用率。
2.严格高耗水企业管理
推动高耗水企业节水增效,严控高耗水行业用水总量,定期开展高耗水企业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准确把握用水总量和各用水单元之间定量关系,逐步将管理措施延伸至企业各用水工艺、用水流程以及产品定额环节。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冷却、洗涤等节水工艺技术,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依托智慧水务平台,将取水总量监控预警及用水效率指标分析服务及时推送给企业,实现取用水全流程监控及节约用水管理。
3.创新公共供水企业管理
古画保护修复传承工作计划篇四
指 挥 长:田金培 州委常委、^v^部部长
副指挥长:宋涛 副州长
成员:费国华 州政府副秘书长
郑东来 州发改委主任
向应才 州经信局局长
王 闯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卢智绘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向 辉 州住建局局长
冉茂和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田贵周 州水利湖泊局局长
王 波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田爱民 州林业局局长
陈登帆 恩施日报社社长
粟 勇 恩施州广电台台长
根据工作需要,州指挥部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州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州指挥部同意。
州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卢智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十个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一)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州经信局局长
成员:州经信局、州发改委、州应急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州税务局、州市场^v^、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保监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经信局,州经信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员: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财政局、州经信局、州林业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州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州住建局局长
成员: 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v^分管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局,州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州住建局局长
成员: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经信局、州商务局、州市场^v^、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高新区管委会、州供销社、州机关事务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局,州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古画保护修复传承工作计划篇五
对我州长江流域非法矮围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集中清理取缔,做到应清尽清、能清速清,维护河库水系通畅。
二、主要任务
对全州长江干流巴东段、清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以及三峡库区恩施州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咸丰忠建河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宣恩白水河大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域内非法设置的用于捕捞、养殖的矮围进行专项整治。
(二)集中清理取缔。各县市政府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对照非法矮围台账开展集中清理取缔,排查发现一处,清理取缔一处,销号复核一处。
(三)开展重点抽查。州水利湖泊局根据各县市排查及清理取缔情况,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发现漏报瞒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配合长江委、省水利厅开展重点抽查。
(四)持续清理整治。集中清理整治阶段任务完成以后,结合河流“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推进非法矮围清理取缔有关工作,坚决杜绝已清理取缔矮围死灰复燃、新增非法矮围等情况。长江、清江禁捕期间,各县市定期组织排查,发现非法矮围及时组织清理取缔。自2022年起,每年12月2日前,各县市将排查清理取缔情况及台账报州水利湖泊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专项行动指挥部定期调度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各县市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非法矮围排查和清理取缔工作,对非法矮围清理取缔情况逐个点位进行复核、销号。
(二)强化考核管理。将非法矮围清理取缔和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纳入州对县市河湖长制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