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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系统管理制度(通用18篇)

作者: 纸韵

生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撑,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产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系统管理制度

1、每天检查总控制键,报警阀及供水压力针是否正常。

2、每周检测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及末端试水装置是否正常,系统水量水压是否正常。

3、每月应检查消防水池,高位水箱的储水情况,保证主储水不被他用,如有故障及时修复,并避免腐蚀。

4、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测定。

5、每二年应对储水设备的结构材料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防腐。

6、每月起动运转消防水泵,结合消火栓按钮启动作检查自动与手动状态模拟运转。

7、每季度应对自喷水系统进行一次模拟试验,末端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表、管网及水力警铃各器件是否正常,并作好检查记录。

8、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

9、每月应对系统室内、外管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室外消火栓、泵接器及配套附件和扳手,及时上油检修,完好无损,无渗漏水情况。以上各条的检查、维修须作好记录、完善工作日志。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于网络设备、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应用程序,系统用户都必须通过用户和密码认证方可访问。

第二条用户权限分为普通用户、维护用户与超级用户三个级别。普通用户为各应用系统的使用者,维护用户为各层面系统维护者,超级用户为各层面的管理员用户。

第三条具有重要权限的帐号密码设置必须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一)密码不得包含常用可以识别的名称或单词、易于猜测的字母或数字序列或者容易同用户发生联系的数据,比如自己、配偶或者子女的生日和姓名等内容。

(二)密码长度至少是六个字符,组成上必须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标点等不同的字符。

(三)如果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提供了密码安全周期机制,则帐户密码必须至少每120天修改一次。

(四)同一密码不得被给定账户在一年内重复使用。

(五)如果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提供了密码安全机制,则必须在30分钟之内连续出现5次无效的登录尝试,其账户必须锁定15分钟。在此期间,超级用户可以采用经过批准的备用验证机制重新启用账户。

(六)厂商默认密码必须在软件或硬件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修改。

(七)对于操作系统,必须禁用guest帐户,并将管理员帐户重命名。

第四条密码保护与备份策略:

(一)范围:网络设备、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adsl帐户拨号信息;

(二)包含项目:网络设备包括访问的ip地址、端口,所有超级用户的用户名以及密码;

服务器操作系统的ip地址、所有管理员帐户名、密码;

数据库中所有具有系统数据库管理员权限的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

应用系统中所有超级用户的用户名以及密码;帐户的用户名以及密码。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第五条需要全面、系统地考虑整个网络的安全控制措施,并紧密协调,一致实施,以便优化公司it系统运营。明确规定有关网络的规划、实施、运作、更改和监控的安全技术要求,对网络安全状态进行持续监控,保存有关错误、故障和补救措施的记录。

第六条网络层次管理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一)应用系统所有者相关部门必须同集团信息管理部密切合作。

(二)必须编制并保留网络连接拓扑结构。

第七条网络管理员负责生产网络、办公网络的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员必须掌握网络管理和网络安全方面的知识。

第八条网络管理员必须使用安全工具或技术进行系统间的访问控制,并根据系统的安全等级,相应的在系统的接入点部署防火墙等网络安全产品,保证网络安全。

第九条操作系统管理员由信息管理部领导指定专人担任。

(一)对操作系统登录帐号、权限、帐号持有人进行登记分配管理。

(二)制定并实施操作系统的备份和恢复计划。

(三)管理系统资源并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系统变更、升级计划。

(四)监控系统运行状况,发现不良侵入立即采取措施制止。

(五)每1个月检查系统漏洞,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版本升级计划,及时安装系统补丁,并记录。

(六)检查系统cpu、内存、文件系统空间的使用情况等。

(七)检查服务器端口的开放情况。

(八)每月分析系统日志和告警信息,根据分析结果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一条在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前,操作系统管理员必须删除操作系统中所有测试帐号,对操作系统中无关的默认帐号进行删除或禁用。

第十二条操作系统管理员与应用系统管理员不可兼职,当操作系统管理员变化时,必须及时更换管理员口令。操作系统管理员必须创建专门的操作系统维护帐号进行日常维护。

第十三条本地或远程登录主机操作系统进行配置等操作完成后或临时离开配置终端时,必须退出操作系统。在操作系统设置上,操作系统管理员必须将操作系统帐号自动退出时间参数设置为10分钟以内。

第十四条操作系统管理员执行重要操作时,必须开启操作系统日志,对于一些系统无法自动记录的重要操作,由操作系统管理员将操作内容记录在《系统维护日志》上。

第四章数据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数据库管理员由信息管理部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人担任。数据库管理员与应用系统管理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不可兼职。数据库管理员必须创建专门的服务支撑帐号进行日常服务支撑。

第十六条数据库管理员的职责:

(一)数据库用户注册管理及其相关安全管理。

(二)对数据库系统存储空间进行管理,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扩容计划。对数据库系统性能进行分析、监测,优化数据库的性能。必要时进行数据库碎片整理、重建索引等。

(三)制定并实施数据库的备份及恢复计划,根据备份计划进行数据库数据和配置备份,并检查数据库备份是否成功。

(四)监测有关数据库的告警,检查并分析数据库系统日志,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记录服务支撑日志。

(五)检查数据库对主机系统cpu、内存的占用情况。

第五章主机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主机系统管理员由信息管理部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主机系统管理员与应用系统管理员不可兼职。主机的访问权限由主机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并为系统应用人员分配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权限。

第十八条主机系统管理员必须每日检查主机机房工作环境是否满足主机的工作条件,包括不间断电源、温度、湿度、洁净程度等。若主机机房的工作条件不能满足主机的工作要求,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提出改善主机机房的要求,以保障主机设备的安全。

第十九条主机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安全措施的设置,系统用户管理和授权,制定系统安全检查规则,实施对生产系统服务器的访问控制、日志监测、系统升级,防止非法入侵。

第六章终端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各计算机终端用户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私自调整网络参数配置。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终端设备为公司生产设备,不得私用,转让借出,除笔记本电脑外,其它设备严禁无故带出生产工作场所。

第二十二条计算机终端设备均应用于与公司办公生产相关的活动,不得安装与办公生产无关的软件和进行与办公生产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所有计算机终端设备必须统一安装网络防病毒软件,接受公司防病毒服务器的统一管理,未经网络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中安装非公司统一规定的任何防病毒软件及个人防火墙。对于特殊专业使用的终端设备必须安装适合的防病毒软件,符合防病毒安全管理规定。长期在外使用的计算机终端设备,必须及时升级操作系统补丁和防病毒软件。

第二十四条信息管理部采取必要的管理工具或手段,检查终端设备是否及时升级操作系统补丁、是否及时更新防病毒软件的病毒库信息。

第二十五条信息管理部定期组织检查办公用机器上是否安装或使用非办公软件及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定期检查是否访问反动、不良网站。

第二十六条各计算机终端用户负责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口令的保密,并根据密码管理的要求及时修改口令。不得将自己所拥有系统帐号转借他人使用。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计算机终端上开放具有“写”权限的共享目录,如果确实必要,可临时开放,必须设置基于用户的共享,禁止将共享权限赋予“everyone”,在共享使用完之后应立刻取消。在下班时将自己使用的个人计算机关机。

第二十八条禁止在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分区或卷上存放重要数据,以及以软盘、移动存储设备、红外设备或手提电脑等形式将重要数据带出系统。如需要将移动存储设备连接到个人计算机,需征得信息管理部同意并进行病毒查杀后方可接入,未经同意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设备造成机器故障或网络故障的,根据情节,将提交领导进行行政处理或其它处罚。

第二十九条如因工作需要,需将非公司计算机或者笔记本电脑接入公司内部,必须经信息管理部同意并检查后,方可接入。

第七章病毒防治。

第三十条信息管理部应在信息系统的主机和终端上统一安装性能优良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对其进行更新。因硬件或操作系统比较生僻而无法安装防病毒软件的主机应注意升级系统补丁、关闭不使用的系统服务和配置相应的访问控制规则。

第三十一条网络管理员通过人工或者系统自动提醒的方式完成定期(每天一次)更新终端防毒软件内的病毒码。

第三十二条网络管理员必须了解最新的病毒信息和病毒动向,及时检查并下载杀毒防毒补丁。

第三十三条公司内部计算机终端用户必须启用防病毒产品的实时检测功能,任何主机系统和终端在加载任何软件或数据前,先对该软件或数据进行病毒检查。

第三十四条信息管理部网络管理员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对系统中的程序或数据文件进行病毒检查,填写《病毒扫描记录》提交本部门主管领导审阅。

由于个人计算机系统漏洞或者误操作导致计算机感染病毒程序的,必须及时切断本机网络连接。在病毒发作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诊断、分析和记录,对于因计算机病毒而引起的重要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损坏等重大事故,及时报告信息管理部领导以及相关信息系统应用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第八章机房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机房的电源系统、空调系统、门禁系统、消防系统的服务支撑以及对电源电压,地线、接地,环境温、湿度,各种电缆走线,清洁度,防静电,防霉,防虫害,防火,防水,防易燃、易爆品,防电磁波等方面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国家和集团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信息管理部配合公司物业安全保卫部门对防火、防盗、防雷、应急出口、应急照明等系统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三十七条机房环境管理。

(一)机房附近不应有污染气体、强电磁场、强震动源、强噪声源及所有危害系统正常运行的因素。

(二)机房的洁净程度必须满足设备制造厂家要求的工作条件,地面要最大程度的达到整洁,机房门窗必须封闭。

(三)机房必须保持清洁,排列正规,布线整齐,仪表正常,工具到位,资料齐全,设备有序,使用方便。机房周围应保持清洁,凡路口、过道、门窗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妨碍交通。

(四)机房内核心设备与服务器必须配备ups,至少保证断电情况下ups可对核心设备与服务器持续供电30分钟。

(五)必须严格遵守设备制造商有关设备保护的要求。

(六)信息管理部应监控及调节机房的环境条件,保证机房的温度在18---25摄氏度内。

(七)机房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通信设施和良好的防静电设施。

第三十八条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一)机房必须配备灭火装置等防火设施。

(二)严禁在机房使用与生产无关的各种电器,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带电作业。

(三)加强机房施工监护,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各种安装施工禁止使用ups电源,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后应关闭工具电源。

(四)机房内电器设备外壳要接地良好,高压操作时必须使用绝缘防护工具,并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

(五)机房应设置灭火装置和安全防护用具,安放在指定位置,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人员必须熟悉一般的消防和安全操作方法。

(六)消防系统需要定期委托请公司消防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七)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机房内大面积使用化学溶剂。

(八)雷雨季节要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及防护电路的检修。

第三十九条机房内部管理:

(一)机房管理实施安全责任人制度,信息管理部安排专人负责机房管理。

(二)机房管理人员应保持机房内整洁。

(三)机房管理人员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操作与自己不相关的设备。

(五)检修设备由相关人员进行,他人不得随意操作。需停设备检修时,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方能进行。

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是以建立起来的覆盖全公司管理人员的办公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oa系统是公司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办公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oa系统运行应坚持优化业务办公流程程、提高办公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原则,利用oa系统处理办公业务应符合公司公文管理及其它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为保障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安全、有效、规范运行,根据企业网建设及oa系统实施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oa系统由总部技术处负责升级、网络维护,保障网络服务器始终在线,保持正常的运行状态,并建立服务器运行日志。

第五条人资处负责oa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检查工作。并经行系统使用的培训。

第六条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本部门相关电子文档的保存,各部门发起流程应有专人负责oa流程的跟进与追踪。

第七条oa系统的运行是为了达到公司内部无纸化办公及对外信息交流。系统正式运行后,系统所有用户必须在每个工作日上午、中午的上班后一个小时内,中午和下午下班前一个小时内分别进入系统浏览一次。

第八条为公司实行信息化战略目标。首先是全面实现公司内部办公无纸化;进阶实现公司成员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换、网络办公等。

第九条在公司内,有签章的电子文件(包括打印版)与相同内容的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部门可以将电子文件作为公司内部贯彻执行工作和办理的依据。

第十条公司内部各类会议通知、有关工作情况通报、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日常请假申请,以及其他只在系统内部需要贯彻的、部署性的、告知性的、事务性的文件等,只通过oa系统传递和办理,不再发送纸质文件。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熟练掌握oa系统的操作方法,在使用oa系统处理办公业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通过oa系统发布的信息、发起的协同,oa使用人员视同知晓,应及时登录系统获取办公信息,处理相关业务。

2、公司员工应保证通过oa系统发布、流转的信息和文件的内容完整准确,并对所发布的内容负责。

3、公司员工应保证oa系统处理办公业务的响应时间。网上公文及协同处理流程涉及到的工作人员处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如有出差、请假、培训等特殊原因离开时,须通过代理设置功能委托相关人员代为办理。

第十二条oa系统公共信息管理实行实名制,不得在oa系统上发布与公司工作无关的公告或调查;应避免在讨论区发布私人事务,尊重他人权益及隐私,言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发文。

公司各管理部门发布正式公告,由各部门职员拟稿,交部门主管审核修订后后,提交人资处复核编码,人资处根据文件性质提交给相关部门领导讨论,通过后文件传递给人资处正式发布并对文件存档,并分发到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四条收文(包括纸质文件和网发文件)。

1、公司收文,总经办收到政府及相关企业、合作伙伴来文后登记,传递给总经办负责人,如需接收办理的扫描后上传oa系统。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提交公司领导阅示,领导阅览后批示意见,总经办根据领导批示意见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2、部门收文,由部门文员完成收文登记、部门领导拟办、领导批示、转到具体办事人办理自动归档。

3、工作流的建立、变更和注销。

部门因工作需要新建、变更、注销工作流时,经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资处审批后,由系统管理员在接到通知后4个工作日内进行工作流的新建、变更及注销。

第十五条其他办公事项。

1、日常请假。

单位人员请休病假、事假或公出,须经oa系统传递填写请假单,并根据情况提交给本部门领导或直接交给公司领导审批,由人资处核实存档。

2、协同办公。

公司各部门人员需要传递文件,须用oa与部门内部或其他部门人员、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进行日常的文件的交流和消息沟通。

3、会议通知。

召开会议前,由各部门人员填写会议通知或方案,通知相关人员,描述会议相关信息,提交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沟通相关参会人员。需要分管领导以上参加的提交总经办申请。

4、公告调查。

由各部门起草公告通知等信息,人资处核定公告内容及格式,核实无误后编号,交由该部门领导审核或直接交领导审核后在办公oa系统上直接发布。

5、新闻稿件登记。

由各部门拟稿后交由相关领导审批发稿,稿件刊发后,再交由总经办审核登记、相关领导查阅后,由总经办文档管理员归档。

第十六条oa系统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十七条oa系统中公文传输为非涉密电子公文。对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公司商业秘密机密级以上的公文,仍以纸质文件传递。

第十八条通过oa系统生成的'电子文档或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文档或公文具有同等效力,除按有关规定必需采用纸质文件存档外,无需打印存档。

第十九条由人资处负责现有用户、及新增用户的审核、开通,并确认需要开通的人员名单和使用权限。

第二十条oa系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管理和认证,使用人员首次登录系统应及时更换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由于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oa系统涉及使用电子印章和人员签名,由人资处统一制作并授权使用,对电子印章的使用、管理等同于实物印章。

第二十二条有权使用电子印章和人员签名的人员,应定期更换其密码,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电子印章及签名在oa系统上(包括oa系统文件打印版)与鲜章具有同等效力,非oa打印格式纸质打印无效。

第二十三条原则上有权使用电子签章的管理人员,再请假期间也需要按照本制度要求按时登陆oa系统处理工作,如果确实需要有工作替代人。必须在休假前oa发送工作替代申请到人资处备案。因出差耽搁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委托直接上级代为处理。

第二十四条为避免计算机病毒传播和网络攻击保证数据及网络安全,oa服务器应安装防火墙及网络防病毒软件,系统管理员应指导检查本单位操作用计算机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操作系统安全补丁及病毒特征码。

第二十五条系统管理员负责每日对oa数据进行本机备份,每周末对oa完整数据进行一次异地备份。

第二十六条oa系统定时关闭维护时间为:“五一”、“十一”及春节长假期间。

第二十七条总经办应与软件开发单位签订技术支持协议,确保故障得到及时处理及软件版本升级。

第二十八条oa系统自动对协同工作进行跟踪,并对每位公司员工工作事项的处理周期、处理件数、延误情况进行记录。并将使用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范围。

第二十九条oa系统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需要一定时间段内回复的,发件人必须注明答复时间,并抄送总经办督导处,并在后续进行2次答复提醒。

第三十条相关收件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对协作部门发出的信息做出及时答复的,未影响工作进行警告一次,对工作造成影响依状况惩处。

第三十一条oa系统撰文、附件,必须认真确认,有出现错别字及附件格式不对(包含但不限于:附件错误、附件不完整、所附扫描件方向不对等),回复期间要求不准确或漏要求,对于发件人警告一次。

第三十二条处罚。

1.对长期不使用oa系统、不按统一要求提供共享数据;网上办公数据不准确,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考核的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2.侦测、盗用他人帐号和密码,刺探网络配置、服务器配置和数据库信息,造成oa系统运行中断的;遗失或泄露帐号、密码等安全认证信息,造成公司损失的,将根据有关情节和所造成的损失大小,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泄密的,按《保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未包括事项仍按原程序办理。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生产系统交接班管理制度

加强运行班组的交接班过程管理、检查与考核,规范交接班内容、方式及交接班日志的填写。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所属各连续运行班组(或生产岗位)的交接班日常管理。

三、职责。

1.生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交接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工作程序。

1.凡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设立班间交接,并建立交接班日志。2.交接班双方必须坚持“十交”、“五不接”原则。

(1)“十交”:交任务和指示、交操作、交指标、交质量、交设备、交安全、交环保和卫生规格化、交问题和经验、交工具、交记录。

(2)“五不接”:设备润滑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况交待不清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规格化不好不接。3.接班前检查。接班人员必须进行班前系统(岗位)检查,并按时参加交接班会。

4.召开交接班会。

(1)全体接班人员及交班班长必须参加交接班会;值班人员必须参加值班期间(非日常工作时间)全部班次的交接班;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在日常工作期间要参加本部门的交接班。(2)由交班班长介绍当班生产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遗留或待处理问题等。接班班长及岗位人员根据预检情况提出相应的问题并与交班班长进行协商。

(3)各部门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结合交接班情况及装置实际生产情况和任务,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生产注意事项及遗留问题处理要求等。

(4)接班班长布置本班工作,接班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讲话。

(5)交接班会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15分钟。

(6)对特殊作业可实行班长全面交接及岗位之间对口交接。5.岗位(或系统)交接。

(1)岗位人员进岗后,交接双方按工作程序中第2条内容,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当面交接清楚。

(2)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字。签字后生产中发生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3)接班人员未到岗签字,交班者不得离岗。6.召开班后会。

(1)完成岗位交接后,全体交班人员必须参加班后会,值班人员与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不定期参加。

(2)由班长对当班生产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违纪。

7.交接班日志的填写要求。

(1)交接班日志根据岗位设定,要求运行班组的每一个岗位(系统)必须设交接班日志。注明当班日期、时间、轮班号。

(2)实行系统操作的装置,班长交接班日志应包括接班、本班、巡检及交班等内容,内操和外操的交接班日志按照“接班、本班、内外操联系、交班”等内容进行填写。未实行系统操作的装置,交接班日志包括“接班、本班、巡检及交班”等内容。

(3)交接班日志的“接班”栏内容在接班后半小时内填写;“本班”、“内外操联系”栏(或“巡检”栏)根据生产任务执行、操作调整实施情况及时填写;“交班”栏原则上在交班前一小时内填写。(4)交接班日志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版面整洁,努力按仿宋体要求书写,以质量记录标准进行管理。对当班各项生产任务的执行与完成情况、各项操作调整情况,要进行及时、详细、准确、具体的记录。对当班生产中出现的参数超标,生产波动,报警、连锁的投用和切除及其它异常情况的处理过程、应对措施与原因分析等都必须作详细记录。

(5)内操交接班日志的“本班”栏侧重于岗位操作调整等工作内容,“内外操联系”栏侧重记录外操反馈的主要信息;外操交接班日志的“本班”栏侧重于巡检、现场操作处理及设备维护等工作内容,“内外操联系”栏侧重记录内操的主要操作指令。未实行系统操作装置,则将当班岗位巡检情况记录于“巡检”栏,当班的其它生产、操作调整等各类生产信息记录于本班栏。

8.生产车间交班前一小时,生产方案、工艺条件原则上不宜作大的变动和调整。

9.交接期间生产发生问题,以交班者为主处理,接班者应予以配合直至接班者认为可以受理为止。

五、记录。

生产系统交接班管理制度

为确保装置的正常生产、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了交接班管理制度。望各车间、各个岗位严格遵守交接班中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交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接班准备,接班人员应提前15—20分钟进入生产装置区进行全面检查。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岗的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

二、交班者应做到:

1、将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交代清楚。

2、将存在的问题交代清楚。

3、将其它应该说明的事项交代清楚。

4、填写交接班记录。

三、交班者和接班者一起完成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生产情况介绍后,应对生产现场或机械设备作详细检查。

四、交接班实行十交:

1、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2、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3、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

4、交设备润滑三级过滤和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

5、交工世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6、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7、交原材料使用和新产品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8、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

9、交跑、冒、滴、漏情况。

10、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

“五不接”

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交代不清不接。

2、工具摆放、卫生不整洁不接。

3、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接。当班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设备故障未排除不接。

1、交工艺。

当班人员应对管理规范内的工艺现状负责,交接时应保持正确的工艺流程,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2、交设备。

当班人员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负责,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移交完好的设备。

3、交卫生。

当班人员应做好设备、管线、仪表、机泵(房)、中控室及外操室的清洁卫生,交班时交接清楚。

4、交工具。

交接班时,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无损坏、无遗失。

5、交记录。

交接班时,设备运行记录、工艺操作记录、巡检记录、维修记录等应真实、准确、整洁。

六、凡上述几项不合格时,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并向上级反映。交接班时部门对部门、岗位对岗位、交班者认真详细解答解决接班者提出的问题,经双方认可并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开岗位。交班后,生产设备等所出的所有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2012年7月10日生产部。

生产系统交接班管理制度

为规范生产班组交接班管理,保障生产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2、职能分工。

3、定义。

3.1本制度所指的交接班,是指上一生产班组在完成工作时间即将下班,下一生产班组即将上班,两个班组进行工作交接的过程。

4、交接班程序与内容。

班组交接班,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4.1接班前检查。

4.1.1接班班组各岗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在接班前15分钟到达各自工作岗位。

4.1.2接班班组人员须查看交接班记录,进入现场进行核对检查,了解前班生产运行情况。

4.2召开班前会。

4.2.1召开班前会时间:交班班组下班时间之前15分钟。4.2.2班前会地点:交接班室4.2.3会议主持:接班班长4.2.4班前会议程:

4.2.4.1接班班组员工在交接班室集合列队召开班前会。

4.2.4.2接班班长点名考勤。4.2.4.3交班班长作交班报告。

4.2.4.4车间主任或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作指示或简短培训。

4.2.4.5接班班长安排本班生产任务与生产注意事项。4.2.4.6接班班长(或班组安全员)强调安全生产有关事项。

4.2.4.7接班人员无异议后,接班班长宣布同意接班,班前会结束,各岗人员到岗位接班。

4.2.4.8交班中出现异议的,由交班班长安排或双方班长协商解决。

4.3.7交接公用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4.3.8交接区域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情况。

4.3.9交接公司文件、通知、通报、指令等有关内容。4.4交接班注意事项:

4.4.1接班人员进入装置检查时,重点部位要重点检查,检修中的设备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4.4.2接班人员必须全部参加交接班会。

4.4.3在接班人员未正式接班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当。

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正式接班后,交班人员才可离岗。

4.4.4如有特殊情况,交班班长不能参加班前会交接的,必须上报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委托组长以上人员作为临时负责人进行交接。

4.4.5交班者必须向接班者详细说明当班安全、生产和设备情况,不得隐瞒生产和设备存在的隐患。如上班或当班有事故或异常情况发生过,必须要讲解事故或异常情况发生经过、可能的原因、事故损失情况、事故的处理情况和经验教训等内容。

4.4.6在交班过程中,接班人员可就交班报告未明的内容、现场检查与交班记录或交班报告不符的内容、生产操作经验和方法、事故的原因等与生产、质量、设备、安全、现场卫生等相关的内容提出相关问题或异议。交班班长或负责人应对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对于达不到交班条件的应及时安排本班人员整改后才能交班;如有特殊情况发生整改后仍达不到交班条件,应向车间主任汇报,协商解决。问题未解决前交班班长和岗位所在人员不得离开岗位,继续处理遗留问题,接班者先接受本岗位争议工作外的其他工作,并有义务配合、协助交班者共同处理遗留问题。

4.4.7交班过程中严禁推诿扯皮、故意刁难或拖延时间。4.4.8由于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岗,使交接班不能正常顺利进行,交班班长可向车间主任请示同意后可以进行交接班,但接班岗位的人员安排由双方班长协商解决。一般情况由交班人员继续顶岗,直到接班人员到岗。特殊情况时,可由车间主任指定接班班长临时顶岗。4.4.9备用或附属设备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开车检查。4.4.10接班人员在交接班前检查过程中,马虎了事,未发现交班人员的记录与现场不符,且已经签字同意接班的,除有明显证据证明为上班责任的外,原则上所有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

4.4.11接班人员在接班之后发现上班有故意隐瞒事故或异常情况之嫌,证据确凿的,将严肃处理上班相关责任人。

4.4.12对于接班过程中难以界定的问题,由车间主任决定。

4.5检查与考核:

4.5.1车间主任不定期参加和抽查交接班会,监督、检查交接班情况并及时规范其要求、程序及内容。4.5.2对于在交接班过程中有违规的,生产部根据《生产班组考核管理规定》、《生产员工考核管理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电力系统管理制度

一、修理电器设备,应聘请持证的合格技师。

二、应明了办公楼各种电力供应的设备所在。如:办公楼的电力总掣、业主的电路分线、保险丝、消防电泵掣、电表及各水泵掣等,并且明了其紧急开关的`操作程序。同时必须购置后备保险丝、消防总掣、电表及各水泵掣等,以备急修时使用。

三、如部分业主电力中断,应由管理处派人检查修理办公楼供电系统,及时排除故障。

四、全座楼宇电力突然中断,应先检查办公楼之总掣是否正常,如属于正常则与供电公司联系询明情况。

五、公共使用的电力设备,如电梯、总掣走廊及电梯之电灯、水泵及消防系统之电线等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或有过热现象,应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时,应即贴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时间及受影响的设备,如供水系统、室内电器,以便住户有所准备。公共照明、电梯不停,由办公楼自备发电机供电解决。停电完毕后,贴出恢复供电通告,并检查各系统是否恢复正常。

七、经常检查、保养弱电系统,如:大堂与各户的对讲系统和电梯监视系统必须保持完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八、在办公楼出入口处,各大堂应备有充电式紧急照明设备,管理处亦应常备手电筒。

九、办公楼内的总掣房、机房及各层的电表均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各种杂物。

十、办公楼供电系统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保养,以保证安全正常供电。

供电系统管理制度

1、地面变电所的位置选择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规范。

2、变电所的门应向外开,门口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变电所的门应加锁。

3、所内设备应编号,并注明用途及性能、状态,悬挂有“完好”、“待修”、“报废”等字样的牌子;应有停送电标志和送电开关的锁紧装置。

4、供电系统应安装漏电和过负荷保护装置,各种保护继电器装置应灵敏可靠,并由专人定期试验检查。

5、变电所要专线专用,禁止私拉乱扯电缆,禁止违章作业。

6、井下所有电器设备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例规定的防爆要求。

7、变电所安装的各种保护继电器装置应灵敏可靠,定期试验检查。

8、变电所移动电气设备供电的`配电线路的电压高于1kv时,应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9、相关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要熟悉煤矿供电系统,有独立操作的能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大量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人的安全素质低下,本文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并就如何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及其对象及形式,方法进行了分析探讨.

作者:李鹏艳梁占波作者单位:李鹏艳(辽宁省凌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辽宁凌源,122500)。

梁占波(辽宁省凌源市智诚建设监理公司,辽宁凌源,122500)。

刊名:现代商业英文刊名:modernbusiness年,卷(期):2008“”(12)分类号:x9关键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生产系统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各部室、工区、车间交接班记录管理,落实岗位交接班工作职责,保证安全生产,达到环保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当班区长、主任、安全员、值班干部和班组长是岗位交接班工作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岗位交接班制度和记录的落实情况负责。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需要交接班工作的所有生产岗位和管理科室。

第二节附则。

第四条交接工作内容:

一、本班完成的主要工作和职责履行情况;

二、当班的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安全生产需要整改的事项;

四、安全、质量、工艺技术、调度指令以及上级领导的指示;

五、要求接班者重点注意的事项;

六、设备设施、压力容器的完好情况以及环境卫生的清洁卫生情况;

七、工区、车间、班组规定需要交接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交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规定的设备运行记录,各种设备、设施及生产运行情况和检查记录等,记录要求填写规范整洁,不得涂改乱画。

第六条交接班时,交班者依照岗位交接的内容向接班人员逐项说明。井下值班干部交接班必须在井下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第七条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岗位接班地点,按照交接班内容并对照交接班记录认真检查当班现场,认为情况清楚、记录属实、无异议,交接班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签字表示确认。交接班工作一般在15分钟内完成。

第八条出现以下情况,接班人员有责任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有权拒绝接班,有权按照制度规定予以处罚:

一、交班人员未将岗位生产运行情况交代清楚,生产、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和应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每次处罚100元。

二、交班时未按规定填写各类记录事项、表格、数据或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20元。

三、交班时设备设施、压力容器及机械未清洁加油,环境保洁未完成;每次处罚20元。

四、交班时岗位器材、工具丢失;按照丢失的物品原价予以处罚。

六、交班时,对当班范围内经检查出现的重复整改事项,承担小组的处罚。

七、凡接班人对以上六条不采取意见反馈和汇报及不按照制度处罚的,被公司各职能部门、监理小组、检查小组、考核小组、安全员、带班区长(带班主任)、分管领导、包班管理者等现场巡查发现,每项次处罚接班人,每人次50元。

第九条出现以下情况,交班人员有责任向本部门领导汇报,并拒绝交班,待当班领导和班组长处理后方可离岗。接班人有权按照制度规定予以处罚:

一、接班时出现上班工作未完成而弄虚作假的,每次处罚50元。

二、接班时人员酒后上岗;干部每次处罚200元;职工每次处罚100元。

三、接班人员连勤顶岗、替岗精神状况不佳,及未携带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的和未进行交接班的;每次处罚50元。

四、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汇报完成领导安排的任务,对未完成而故意转交下一班的,有权不予接班或每项次予以处罚20元。

五、接班人深入现场检点,发现存有交班人遗留、遗漏和未交接班说明的安全隐患和带病运行的设备(包括已损坏的设备),有交班人承担责任处罚。

六、凡交班人员对以上五条不采取意见反馈和汇报及不按照制度处罚的,被公司各职能部门、监理小组、检查小组、考核小组、安全员、带班区长(带班主任)、分管领导、包班管理者等现场巡查发现,每项次处罚交班人,每人次50元。

第十条交接班必须当面交接,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提前离岗以电话或其它方式交接班。交接班记录必须有当班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登记填写,如有令他人代理填写和签字的,每次处罚50元;记录不规范和错记的每次处罚50元;乱涂、乱画、缺张少页的每次处罚50元;空白栏未填写或一人代替他人填写签字的每次处罚50元。

第十一条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员发现上一个班遗留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立即处理完成。下班最后一道工作就是要登记注册记录好当班交接班记录。包括停车、大修、节假停车日,都要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准第二天补填,否则检查分析各种记录不规范问题直接对当班人员处罚。第十二条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争议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负责处理,交接班人员认为处理不当时,直接向公司仲裁小组提出书面仲裁意见。第十三条交接班记录是连续生产作业流程最基本的原始记录,是各项管理的基础。必须按以下要求规范管理:

一、各部室、工区、车间要统一制定交接班记录的内容、格式、式样。

二、交接班记录必须标注连续编号和完整页码,使用中不得撕页缺码;使用后有生产协调部负责收集检核,最后转送安环部存档。

三、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和相关的岗位生产运行记录。对于工作内容变化、记录不能适应的,要及时向班组长或工区、车间主任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四、交接班记录和各类运行记录必须字迹清晰,书写工整不得涂改。班前会记录做到谁带班谁负责记录填写:一要把参加班前会值班干部的主要安全工作讲话进行记录;二要把参加班前会分管领导的的主要计划部署落实工作进行记录;三要把参加班前会安全员的主要安全整改意见进行记录;四要把本单位区长(主任)在班前会落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记录;五要把自己带班范围内的各班组安全生产布置工作进行记录(如有一页不够,可用本页反面记录),否则不记录的,视为班前会记录不规范。

五、各岗位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和有关保存备档的统计记录台帐,由各部室、工区、车间统计(文书)负责管理、按时更换、收交转送及存在问题的整改等,生产协调部(记录考核管理人)负责日常岗位检查和不规范记录的及时指导落实工作,否则出现过期不更换或不符合记录管理制度的,除对各部室、工区、车间统计(文书)处罚外,要对生产协调部记录管理人员处罚。

六、交接班记录保存期至少一年,重要的原始记录管理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存档。

第十四条由于当班人员早退或接班人员迟到致使交接班无法正常进行时,依据部室、工区、车间有关规定进行对岗位交接班不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由于岗位交接不认真,致使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或一定的经济处罚,因此造成事故的,对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各部室、工区、车间或班组长疏于管理,造成岗位交接班记录违反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有安环部、生产协调部给予处罚并责令改正,弄虚作假构成事件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各项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的考核有安全检查小组和设备检查小组按照检查时间查验,记录管理有生产协调部负责日常不定期或定期地单位检核要求整改,负责每月各小组检查分析记录不规范或存在违反制度的,直接进行处罚,不作整改落实事项。

第十八条所有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每月有安环部、生产协调部、企划部负责不定期考核,凡考核出的问题,根据制度管理规定,对管理单位(或操作岗位人)进行追究处理。

第十九条各部室、工区、车间必须配备的安全生产的记录、台帐、资料和迎查存档的记录有:

采掘工区:班前会记录、原始出矿记录、带班区长交接班记录、各采场放矿记录、信号工交接班记录。

选矿车间:班前会记录、带班主任交接班记录、磨矿浓度称重记录、配药记录、浮选工交接班记录、维修工交接班记录、维修工设备巡查记录。充填工区: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污水站: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

锅炉车间:设备运行记录、水质取样化验记录、交接班记录。

机电设备科:班前会记录;电工交接班记录、电工巡查记录;绞车提升系统检查记录;井上高压室交接班记录、压风机运行记录、配电室运行记录、来人来客登记表;井下高压室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绞车房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来人来客登记表。

设备经理: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工具管理台帐;安全用电数据统计台帐;修旧利废台帐;设备物品外修加工台帐;全矿设备物品登记台帐;罐笼定期脱钩试验台帐;压力容器校验年检台帐;各种设备购进安全合格证书;供电、给排水系统图、通讯系统图等。

井下药库:出入库人员登记表、爆破物品发放记录表、交接班记录。安环部:跟班安全员交接班记录、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员工作手册、月安全信息卡登记台帐、人身和重大非人身事故记录。

生产协调部:井上井下值班干部记录、调度员监控记录、调度员值班交接班记录、生产调度会考勤记录。

技术部:应备有矿井采剥工程平面图,运输系统图、地质地形图、水温地质平面图、避灾路线图,“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其附图,安全技术作业规程综合台帐等。

质检部:月原始取样化验记录。

仓库:原材料综合出入库台帐、设备外出加工维修出入库台帐、原材料质检报告单。

药剂车间:设备运行操作记录。

经营部:月原材料消耗台帐、矿灯领取使用登记台帐。劳动人事部:劳保用品发放台帐。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之日起执行。

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按规定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员定位系统,同时,按规定配备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

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3、人员定位系统所涉及的各种仪器仪表必须定期校正,定期检修。

4、井下要按规定设置分站和识别器,并能如实向中心站终端传输真实信息。

5、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全天24小时进行监视。

6、人员定位系统要按规定建立各种管理台帐,以及各种记录。

7、对出现的`各种故障必须在8小时之内处理完毕,如处理不了的,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8、地面中心站设值班技术员,值班技术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日报上,报送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审阅。

9、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人员动态变化,随时掌握控制井下人员的工作情况。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保证物业安全及延长监控摄像系统使用寿命,发挥其正常功能,特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保安应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监控设备,不得随意调试和作其他用途。

二、图像模糊或跳跃不清时,值班保安应按正常程序重新操作,如无法消除故障,通知机电班检查修复。

三、如遇失去图像或失去报警功能等严重故障,工程部应通知厂方派员维修。

四、机电班每周检查红外线探头及摄像头一次,对报警迟钝、转动失灵、松动、生锈等故障即时维修;每月用清洗带清洗录像机一次,并填写《设备保养纪录》。

五、故障期间,巡逻保安须加强物业周边的巡查,以防不法分子乘虚而入。

六、值班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对可疑点放大摄录,并通知巡逻保安前往查看核实,以防止事故发生。

七、告知客户爱护监控系统,对损坏行为追究责任。

深圳金风帆物业景洲大厦管理处

系统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kj133(c)人员定位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过程中可靠的安全保障功能,创建本质安全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使用kj133(c)人员定位系统的生产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

第二条使用kj133(c)人员定位系统的生产单位对本单位区域内的系统设备、设施维护、升级和正常使用管理负全责。

第三条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人员,充分保证系统运行使用、维护。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二章系统安装与维护。

第四条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系统维护人员和硬件设施维修人员,维护定位系统软件运行正常,确保硬件设施无损坏。

(一)软件系统必须建立权限分级管理,一级为最高权限,具有一级权限的人员可对系统升级、更改、数据录入、授权控制、设备设施的增减有最终权限。二级权限可进行人员信息的录入。三级权限只能进行实时监测,但不能更改任何信息。

(二)各单位要建立权限审批手续,明确授权群体,根据具体要求授予权限和安装软件,严禁给予无关人员授权和安装软件。

(三)设备维护人员要定期维护各种设备、线路。设备必须保证稳固、清洁,配件齐全;线路必须保证吊挂规范,设备检修或移动位置时,必须经过单位和一级权限人批准,一级权限人必须及时完成系统图纸补充。

(四)基站、分站和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严禁随意移动、搬迁,如影响巷道施工时,必须经公司企业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行调整。杜绝人为损坏情况发生。

第五条识别卡为入井人员的'唯一标识,因此,携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一)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严禁一人携带多卡入井。

(二)携带识别卡下井人员通过井口专用检卡设备时要检查识别卡是否正常,如发现电量不足,卡号错误,信息不全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换识别卡或更换识别卡电池,并能在换卡的同时进行信息关联。

(三)井下工作人员未经本单位同意,严禁随意更换、拆卸识别卡,若有问题,及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更换识别卡。

(四)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对下井人员是否携带检识别卡进行查验如发现未验卡或未佩戴识别卡的人员,有权限制其下井作业。生产安全处根据工作安排随机抽查员工携卡情况,如发现有未携卡人员,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携带识别卡下井人员必须保护好本人识别卡,禁止随意启动呼救功能,如发现属于虚假呼救信息,则追究本人责任。

(六)当识别卡接收到呼叫信息时,携卡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撤离作业地点,并选择最近的安全地点集合,待接到单位领导或当班安全管理人员口头或书面通知并确认安全后再重新返回作业点。

(七)接到系统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及值班领导,生产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八)调度员负责监视系统设备的运转和监测数据变化情况,核实和汇总人员跟踪监测信息,对信息出现异常或设备报警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后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第四章技术管理。

第六条使用单位要建立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技术资料要定期保存。

(一)要按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报表:

a)设备、仪表台账;

b)设备故障登记表;

c)检修记录;

d)巡检记录;

e)中心站运行日志;

f)监测日(班)报表;

g)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二)使用单位应绘制人员定位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三)中心站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各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四)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第五章罚则。

(七)使用单位未按规定配足人员定位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或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考核使用单位3-5分。

(八)故障排查不及时,8小时之内未及时处理故障影响安全生产的,或因停电时间过长,服务器不能运行而及时恢复系统运行的,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考核使用单位5-10分。

(九)使用单位不及时更新系统人员巷道定位界面及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布置图的,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考核使用单位3-5分。

第八条对故意破坏、盗窃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者,严格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设备处、企管处和生产安全出负责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使用单位必须将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纳入安全标准化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常通过人员定位系统终端了解矿井生产人员组织等相关情况,分析、研究系统的各类数据,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入井人员活动规律,以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决策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能力。

第十条使用单位必须编制人员定位系统发现问题应急处置预案,每年按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一次预演。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执行。

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1.1为加强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2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3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2.1仪表设备由公用配套负责归口管理。公用配套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公用配套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2.2公用配套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2.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2.2.2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2.2.3检查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2.2.4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2.2.5负责审批公用配套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设备采购,负责审批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2.2.6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2.2.7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2.2.8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2.2.9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2.2.10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2.2.11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3.1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3.2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车间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3.3公用配套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3.4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3.5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

3.6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3.7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4.1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5.1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5.2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19000或iso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5.3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5.4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5.5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5.6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6.1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6.2公用配套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6.3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6.4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工艺提出,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核,由仪表车间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6.5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6.6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6.7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

(一)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仪表车间、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控制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8-20xx)要求进行。

(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六)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操作。

(七)在检修前必须检查并记录其属性设置、跳线或开关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须立即放到防静电塑料袋中,不得随意摆放。

6.9公用配套必须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软件档案,建立必要的台帐,建立《操作日志》和《维修记录》,必须建立健全网络结构示意图,硬件配件清单和i/o分配表。

7.1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

7.2公用配套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生产技术科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公司;经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7.3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由车间提出申请,由车间办理审批单,生产技术科审核。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公用配套负责实施。

7.4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工艺设备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公司生产科或设备科负责人批准。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总工程师审批。

7.5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到安全科办理联锁工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7.6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录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

7.7条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7.8新装置投料试车前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校。新装置的联锁检查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相关单位在开车前完成,并按试验结果填写联锁试验单,由参加联锁检查的人员签字后作为资料存档。装置修理后联锁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电、仪专业人员会同工艺人员一同进行试验,按试验结果填写试验单,参加联锁试验的人员要在联锁试验单上签字。联锁试验单一式三份,设备科、生产科、安全科各保存一份。

7.9重要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7.10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7.11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7.12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由操作人员负责操作,盘后开关、按钮由仪表人员负责操作。仪表人员在处理联锁系统时,如果需要操作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获准后由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7.13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等应按各自规定的校验标定周期进行校验和标定,通常可借装置停车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7.15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其种类和数量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配件管理规定贮备。

8.1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8.2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xx)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二)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幼儿园保卫处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室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2、监控人员负责做好安全治安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否则,将按《幼儿园考评细则》进行处罚。

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6、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 除幼儿园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

9、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10、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11、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村委保卫处报告。

12、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幼儿园报告。

13、幼儿园巡逻制度。

排水系统管理制度

规范和指引给排水系统运行管理,确保给排水系统完好、运行正常。

3.1项目经理(即服务中心/管理处负责人)监督本项目给排水系统运行管理工作。

3.2工程主管(即设备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给排水系统管理责任人的管理工作,组织给排水系统的定期维保工作。

3.3维修技工(具体的设备责任人)定期巡检及给排水系统。

4.1.1.1水泵运行无异响,无异常震动;水泵轴润滑油无泄漏(正常机密封泄漏应小于3滴/分,填料密封泄漏应小于10滴/分);润滑油箱内不能混入水份,油位在油标范围内。

4.1.1.2电动机运行电流在额定范围内,温升符合要求。

4.1.1.3采用变频供水系统的,变频器、压力调节器、控制柜应保持干燥、无灰尘、通风良好、接线紧固;供水压力波动范围设定压力值的正负0.03mpa范围内;变频器控制多台电机的`,电机需要定时切换启动。

4.1.2.1水箱(池)加盖上锁;在通气口和溢流口需安装防虫网;水箱(池)建议安装液位显示,箱体表面建议张贴总容积标识;水箱(池)建议设置有高、低水位报警引至监控中心或就近固定岗位;水箱(池)每年清洗两次(或依据当地规定执行),水质符合国家要求并附有检测报告。

4.1.2.2生活水箱消毒设备运行正常,满足设备使用规范要求。

4.1.3管道管理标准。

4.1.3.1各种管道软连接无老化,无裂纹。

4.1.3.2止回阀、碟阀、闸阀、自动控制阀门动作灵敏可靠;管道压力表指示正常,压力控制表能正确动作。

4.1.3.3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需采取防超压措施。

4.1.3.4集水井排水系统有自动启动装置;同时建议安装超高水位报警装置,报警信号传输至监控中心或就近固定岗位。

4.1.4排水沟渠管理标准:下水管道、水沟、污水池、地漏无堵塞、无淤积;各种井盖的面板完好,安装牢固,无晃动。

4.2定期巡检及维护要求。

4.2.1每日巡检内容及维护要求。

4.2.1.1压力表读数正常;阀门开关位置正常;管网无漏水;管网支架牢固;水泵运转无异常声音,触摸电机温度正常。

4.2.1.2动力配电柜各电源指示灯、电流电压表指示正常。

4.2.1.3检查泵阀门橡胶软连接是否正常、完好。

4.2.1.4检查水池、水箱水位,浮球阀是否正常。

4.2.1.5控制箱上电源指示灯应常亮,运行设备的工作状态指示灯应常亮。

4.2.1.6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4.2.2每月巡检内容及维护要求。

4.2.2.1检查水箱及集水井超高水位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并记录。

4.2.2.2检查水泵轴承润滑油油位、油封、水封圈、盘根线是否完好。

4.2.2.3收紧地脚螺栓。

4.2.2.4检查润滑油质、油量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润滑油变质应将润滑油全部更换,检查油封、水封圈、盘根线是否完好,视情况进行更换。

4.2.2.5清洁变频器、压力调节器,紧固接线。

4.2.2.6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6月至9月每半月检查一次)。

4.2.2.7污水泵每月试启动一次。

4.2.3每半年巡检内容及维护要求。

4.2.3.1检查水泵控制柜中各电气元件及触点有无过热、松动、受潮、发霉及受损等情况。

4.2.3.2检查阀门开关灵活,启动过程应正常;检查水泵的进出口管道无锈蚀。

4.2.3.3紧固地脚螺栓及各主部件螺丝。

4.2.3.4各类泵体每季度加注一次润滑油。

4.2.3.5化粪池每半年检查1次,防止外溢。

4.2.4年度巡检内容及维护要求。

4.2.4.1检查泵叶轮、泵壳的腐蚀情况,对泵壳及机座除锈刷漆,水泵配件损坏严重的需更换。

4.2.4.2根据使用情况,清洗电机轴承、更换润滑油脂及电机轴承。

4.2.4.3检测电机相间绝缘电阻和对地绝缘电阻,并记录测试值。

4.2.4.4根据泵的使用情况,更换密封填料。

4.2.4.5检查、清洁雨水井、污水井、排水主管弯头。

4.2.4.6每年入冬前对暴露管道进行检查及防冻处理。

4.2.4.7化粪池清掏1次。

4.2.4.8每年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确保畅通。

4.2.4.9每次暴雨前后对主要排水口、管井进行检查。

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报警联锁系统在工艺生产过程、大型机组及关键设备运行中的监控、保护作用,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仪表部是联锁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仪表部负责管理制度制定、及运行管理工作。

(二)使仪表部要定期研究本单位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主管工程师抓好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且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仪表部负责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及摘除、恢复的执行。

(二)凡涉及联锁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检修、操作及联锁系统的任何变更(包括接线改变;仪表设备、器件改型或增删、联锁原理、功能变更和设定值变更等)都必须按照联锁管理制度办理联锁工作票,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处理联锁系统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仪表人员事先必须研究联锁系统图纸,确定工作方案,采取可靠措施,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执行,操作过程中有监护人员,以防误操作,处理后要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动作实施后及时做好变更记录,要在相应的资料、图纸上标注。

(三)联锁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四)对新增的联锁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应向仪表部下达正式任务书和全套图纸资料。

(五)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联锁系统必须投入使用(自动),不得随意解除或改为手动操作。

(六)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联锁系统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准调整联锁系统的动作设定值。

(七)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仪表工处理联锁系统中的问题时,如果涉及到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由操作工进行操作。仪表工处理完毕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工,由操作工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八)现场关键联锁仪表应配有联锁警示标识。

(九)工艺操作工必须接受联锁系统操作的相关培训,不得随意操作联锁按钮、开关等。

(十)长期停用的仪表联锁系统,在落实防范措施,办理联锁工作票后,各生产单位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专业于每年一月份召开确认会议,提出整改计划和责任人,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留挡后,报设备管理部。

(一)应加强联锁系统维护、检修工作的管理,在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等有关制度中,要落实联锁系统方面的内容、时间、方法和专职维护人员。

(二)对有专业交叉的联锁系统,使用单位应明确划分专业界面,避免在管理和维护检修方面出现死角。

(三)与联锁系统有关的仪表、设备、附件和电源开关的合/断位置,一定要有清晰明显标记;进口设备应有中英文对照标记;紧急停车按钮和重要的开关要配有护罩,并保持完好。

(四)要重视对联锁系统所用电源、气源和其他滤尘、排热等辅助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并制定相应的规定,认真执行。

(五)联锁系统的备品配件要有足够的保证,并应定期检查其备用状态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六)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有关技术文件,明确规定联锁系统中所用器件、仪表、设备的使用周期或年限,并定期更换。

(七)联锁系统的检修,应编制详细的检修计划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检修必须严格按照检修计划和检修规程进行,不得随意甩项和漏项。

(八)联锁系统中所有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仪表、执行器都应在停车大修时进行全面检查、清洗、校验或标定。对于达不到装置运行周期要求而又必须进行检修的仪表和元器件,应在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使之脱离联锁系统后进行。

(九)联锁系统经过检修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用之前,必须进行系统联校,重要的联锁系统在联校时还应由有关的机械、电气、工艺专业人员共同检查和确认,并经动作试验至少两次合格后填写《联锁系统开车联校确认单》,方可投入使用。

(十)对备用设备及辅助油泵等自启动联锁系统,凡工艺条件许可的,应定期进行试验:如工艺不容许进行试验的,应由仪表专业人员作模拟实验,并由工艺人员参加确认。

(十一)对有安全措施的联锁系统,在系统联校动作正常的情况下,还应检查系统在突然中断供电、供风时,执行器能否最终趋向或保持在确保工艺过程安全所要求的位置上。

(十二)联锁系统所有的检修和试验结果,生产部门及仪表部均应详细记入档案。

(十三)正在运行中的报警联锁系统因故需要进行检修时,必须由仪表部班组向仪表部主管以上领导报告,填写报警联锁条件临时摘除申请表,并通知生产部门经理,经生产部门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检修时必须在本班人员的监督下摘除该报警联锁系统。检修完毕,经有关负责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通知生产部门重新投入报警联锁系统,运行检修情况要有记录。并有检修人和监督人签名。

(十四)装置安装或者检修完成后要进行联锁系统交接,生产部门、仪表部根据报警联锁单逐项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转交给生产部门。

1、联锁按其对生产、设备及运转安全性重要程度分成三级:

(1)一级联锁:能造成反应器停车、重要设备停车、全装置(包括公用工程)停仪表风或停电的'联锁,对生产或者设备造成严重影响,损失严重或能引起重大安全事故的联锁,定为一级联锁。(主装置/机组及esd联锁属于一级联锁)。

(3)三级联锁:除一、二级联锁外的联锁,属于三级联锁。

2、对报警联锁系统进行变更必须执行报警联锁审批程序,各级联锁审批权限如下:

(1)三级联锁:生产部门运行班组提出书面申请,车间主任批准,由仪表部负责实施;如车间主任特殊原因不在现场,则由值班长代替其行使职责。

(3)一级联锁:由运行班组提出书面申请,经车间主任批准,再由公司生产副总核准并经公司总裁同意,由仪表部负责实施。

(4)设备本身的报警和联锁:由设备部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部经理批准,并抄送生产部门经理。由仪表部负责实施。

(6)例行维护:仪表部必须经常例行维护的带联锁的仪表,仪表维护人员通知当班操作人员出具作业票,工艺值班长核准,维护完成后恢复。

注:对于公司领导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的紧急情况,公司领导可以通过电话授权当班值班长,由授权人代表公司或者部门领导批准实施;事后需由提出方在申请单上补办相关手续,以便仪表联锁的规范管理。

4、生产部门应建立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台帐,工作票原始单据保存期3年。

5、各报警联锁系统的报警值、报警联锁动作值的认定,应以当前最新版为依据。

6、各报警联锁系统的报警值、报警联锁动作值需经批准后,仪表部方可更改和设定。仪表部安排专人负责更改。之后,要把更改日期、有关数据、更改人等内容及时记入仪表部和班组设备台帐内。

7、报警联锁条件临时摘除手续(一周内):提出方出具书面申请,按分级管理原则进行审批,由仪表部安排专人负责执行。恢复仍需要书面申请,仪表部见单执行。

8、报警联锁变更申请单一式四份。一份由申请方保留;两份留仪表部;一份留生产技术部。

9、本规程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报警联锁系统,包括esd(紧急停车系统)、plc(可编程控制器)、dcs(集散控制系统)实现的报警联锁系统。

10、严禁各部门在没有办理联锁工作票的情况下进行联锁的操作。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安全规程》规定,切实搞好甲醇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工业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装置作用,保障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甲醇安全生产,结合甲醇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1、监控室24小时要有专人值班,并熟悉微机及熟悉监控矩阵的操作人员。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当班值班记录。

3、做好监控装置运行日志记录。

4、做好设备、仪表、台帐记录。

5、做好监控装置故障处理记录。

6、做好监控装置检修记录。

7、完善监控系统的缺陷并做好监控维护、维修等工作。

8、监控系统的数据、记录、资料一律在硬盘录像机上保存,便于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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