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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材料大全(14篇)

作者: 纸韵

工作汇报是对自己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份完美的工作汇报范文,互相学习和交流经验。

乡镇民政扶贫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民政工作进行调研的具体要求,现就乌加河镇民政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如下:一、农牧民大病医疗救助情况2005年根据旗民政局文件精神,针对我镇农村实际医疗情况,经过下乡入户调查核实,符合我旗民政局大病医疗条件的有34人,整理后上报34人,实批24人,合计补助金额3.6万元,下拔经费已全部发放到患者或家属手中,今年根据实际情况,镇民政办将不分批次,凡有即报,以确保患者及时能够得到资金上的资助,以助他们早日得到康复。

制,但部分群众思想觉悟差,观念落后,文化素质低,说服教育困难,今后还将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改变陈规陋习。以上是我镇民政工和的一些经验和总结,如有不妥,不足之处,望主管部门领导批评、指正。

同志们:

全xx民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xx委xx政府中心任务,按照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的基本思路和年度工作目标,切实履职,扎实工作,锐意创新,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稳步推进四项民生工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

220元。全年共保障52100人次,累计支出各项生活补贴及低保金达920万元。人均月补差达到177元,月补差年递增率达18%。当年新增低保对象284人,退出221人,覆盖面达6.9%。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扩大,救助效果明显增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合理提高救助标准,年封顶线提高到1万元。进一步简化救助手续,确保救助的及时性,切实提高救助水平和效果。加强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继续资助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城镇“三无”人员、贫困精神病人“参保”、“参合”,对有慢性病就诊证的对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门诊救助。全年累计筹集救助资金560多万元,救助7400多人次,共计支出救助资金505万元,年底资金结余率低于10%。此外,临时救助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意见》,积极主动为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急救难,化解社会矛盾,彰显社会救助公平合理,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促进了社会和谐。初步建立困难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系机制,春节期间按要求及时发放农村五保、城乡低保物价临时补贴395.4万元,惠及3.3万人。

xx上下开展向玉树等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接收和募集向玉树地震灾区捐赠救灾款物116.04万元。

(三)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双拥共建成果进一步巩固。

一年的工作告一段落,民政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正确的领导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民政工作始终坚持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始终以为人民谋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解决群众的困难作为第一要义。群众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回报,在一年的努力工作中,把各项政策正真落实到群众当中,赢得了群众的口碑。

一、加强学习,充实思想。

(一)政策学习。

荣幸作为领导一职,就要率先学习和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彻底消除“四风”,做群众的表率,做干部的表率,做党员的表率。以“洗洗澡、治治病、照镜子、正衣冠”为标准,把自我批评作为一道家常菜,常做;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一条路,常走;把学习和党章作为一面镜子,常照。以“三严三实”为原则,把严于律己、严于修身、严于用权作为提高自身修养的根本,把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作为搞好群众关系的基础。

(二)业务学习。

流日,通过民政站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互动,总结各项政策的利弊点,互相学习民政业务知识。

二、夯实业务工作。

(一)规范城乡低保清理工作。

城乡低保清理清查专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确定保障对象家庭类别及补助标准公平、公正。保障对象及补助标准的确定严格按照“三级会审、三榜定案”的程序进行,严格坚持“3+1”综合测评办法、“十不纳入”的原则,确保保障对象的准确性。城乡低保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的过程,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提适提、应降则降的原则。经过今年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的提标和城乡低保“保重点、促公正”清理清查专项行动,全镇现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x户,x人,季发保障金x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x户,x人,月发保障金x元。

万余元,其中事中救助x人,救助金额x万元。累计临时救济对象x人,发放临时救助金x元。

(三)高度重视优抚老龄工作。

为了深入开展拥军优抚工作,切实落实党和国家对复员、伤残军人和革命烈军属优抚政策,我镇按政策要求及时、足额兑现了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一年以来,共为x名优抚对象兑现了各类优抚补助资金x万元。高龄老人也是一项深得人心、惠及百家的工作,我镇对x周岁以上的老人,重新摸底,对现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大清理,筛选出x人符合条件的老人,经民政局批准,发放资金x万元。

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为了更好地履行民政部门“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方针,我镇根据民政政策和法规以及区民政局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细致地做好低保、五保、优抚、救灾济困等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人口24300人,非农业人口3856人。其中享受城市低保的共250户330人、农村低保的共1408户1456人、五保户325人,享受国家优待金的优抚对象122人。

党内警告和撤职处分。今年5月我们在五保、低保扩面过程中,严格把关,共新增低保对象505人(其中解决了襄渝铁路民工104人),五保对象22人,目前没有接到任何举报信息,既解决了群众生活困难,也确保了一方平安。

(二)做好扶贫帮困优抚工作。

为帮助贫困户和困难户摆脱贫困,脱贫致富,一是对因病因残缺劳导致家庭生活贫困的,给予救济救助,如居委会的王林,40多岁,身体多病,丈夫多年下落不明,三个孩子还年少,经镇领导研究,专门为她买了种猪一只、小猪二只,送去临时救助金500元;守塘弯村的赵清学身患癌症,家庭生活困难,经镇研究,临时救助1000元;上半年共救济贫困户600多户,发放救济金十余万元。二是加强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对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的农村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救助。积极联系民政、残联等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物资和设备,尽最大力量帮助困难群众。三是关心关爱五保老人的生产生活,让五保老人老有所,老有所乐。四是做好慰问工作,在春节、“七一”等对特困户、残疾人、五保户、优抚对象、老党员进行慰问,送去米面油、慰问金,及时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三、民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情况看,只有部分居民能够实事求是地申报收入,还有部分居民则有意无意地瞒报收入。由于绝大多数居民无固定工作,收入变化大,隐蔽性较强,加之邻里亲情、单位本位思想等因素影响,仅靠目前的办法很难准确调查到真实收入情况,尤其家庭存款等情况根本无法调查,有时不得不凭直观印象测算家庭收入,导致工作失误,引起矛盾。

2、贫困户救助配套政策落实不够,保障方式单一,没有形成全社会关心、扶持贫困户的机制和氛围。救助金只能勉强维持对象户的基本生活,而无法解决治病就医、子女入学等深层困难,导致少数对象户因病或子女入学负担加重而面临新的生活困难。

3、乡镇民政的机构设置严重影响了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乡镇机构改革时,原民政办被撤销,并入社会事务办,乡镇民政办组织被弱化,且叫法不一,有的叫社事办,有的叫民政办,而社会事务职能划分不明,出现名实不符,功能残缺,运转梗阻等与民政工作任务繁重琐细不相适应的状况,民政各项工作的落实受到严重影响。

方比,同样一项工作要比他们多花几倍的精力和经费。同时,乡镇民政组织没有办公经费,政府也负担过重,由于办公经费的不足,基层民政办公场所简陋,办公设施、设备缺乏,没有交通工具。导致工作效率不高,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滞后。民政干部通讯、出差、印制表格资料没有经费,要靠民政干部自己想办法。

5、乡镇民政干部政治和经济待遇偏低,影响工作积极性。乡镇民政办工作员有的是国家公务员,有的是工人,有的是借调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有的还是镇直单位兼职人员。在政治待遇上,他们没有什么级别;在经济待遇上,也没有明文规定的补助,远远不能与从事计生、信访(有月津贴)工作的人员相比,导致基层从事民政工作人员心理不平衡。

1、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重视乡镇民政工作。

2、加强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3、理顺管理体制,改善乡镇民政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

4、协调和处理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关系。

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为切实把民政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把解决民生、维护民权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清河乡在县民政局及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督查调研小组的指导下,三管齐下,一是调研查摆,二是整改提高,三是完善管理制约机制。从元月7日始,在县乡调研小组的精心组织、运作下,对几项民政工作深入到廓封、幽雅庄等村走访民政服务对象65人,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3件,现将几项重点工作运行情况自查于后:

一、清河乡概况。

清河乡辖36个行政村,245个自然村,354个村民小组,6.1万口人,12万亩耕地。工作中能够把民政工作与关注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服务对象的衣、食、注医、葬纳入工作的视野,通过严格程序,依法行政,突出重点,优质服务,现几项重点民政工作基本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倒房重建工作稳、准、快。

清河乡在倒房重建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委初审张榜公示乡政府审核再次公示报县民政局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做到了帮建对象准确,动员建房稳妥,建房速度快,质量标准高,全乡共有倒房户28户,涉及13个村,政府帮建24户31间,对涉及10户五保户倒房10间房屋的帮建工作,切实与门庄村村级敬老院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门庄村庄科清真寺建起12间高标准房舍,在其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方面,除盛市、县补助的2500元外,采取政府补贴一点,各村自筹一点,社会互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工作中建立有规范的帮建台帐和资金发放领取台帐,相关的个人申请、村民评议等材料齐备,通过扎实的工作措施,有效地促使了24户31间的帮建任务的圆满完成,现五保户、低保户已于10月31日前全部入住新房,工作汇报《乡镇民政工作汇报》。

清河乡党委、政府一贯重视殡改工作,特别是今年在充实加强乡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配齐配强了民政工作人员,由过去的5人增加到6人,同时明确了专人抓、专人管,并初步形成主要领导主要抓,办公室具体抓,管理区协同抓,各战线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工作中切实发挥了各村民政专干、信息员、线人及村级医疗定点卫生机构的积极性,做到人动我知、耳聪目明,现全乡殡改工作呈现出四个趋势,一是殡改宣传舆-论氛围空前浓厚;二是凡参与民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三是查纠偷埋乱葬案件力度空前之大;四是火化率得到阶段性的提高与巩固。目前影响该项工作正常进行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社会上大气候环境影响群众政策理论素质、法制观念较低,从守法的角度讲更是谈不上,且受封建思想束缚的残留封建迷信思想的侵蚀;二是社会上“讲情风”依然存在。

通过工作运行,全乡现规划村级公墓3个:分别是廓封村、司龙庄村、泥河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思想不解放,资金缺乏,造成村级公墓建设工作进展缓慢,火化骨灰入住公墓率较低或火花骨灰无处安葬;二是受封建余毒思想的影响,火化后土葬、起坟头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个别部门监管不力,造成有占耕地建坟者;四是依法执行难,力度不够。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努力方向为:一是强力宣传,营造强大的殡改舆-论氛围,引导火化,强力监管亡故人员;二是加大对偷埋乱葬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行政执法;力争强制起尸火化4—6具;三是对个别顶风偷埋乱葬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公开曝光处理一批,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稳步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再建3个村级公益性公墓。

四、敬老院建设规格高。

新建敬老院选址在清河乡八甲寺,坐北朝南,占地9.2亩,约合6133㎡,院内建房舍43间,南、中排红机瓦房18间,院门口红铁瓦房7间,后排二层楼房18间,已内外粉刷,雕顶,铺地板,防盗窗已完工,院内地面硬化,三间厨房有深水井、沼气池配套,融医疗、健身、娱乐为一体,现敬老院已全面竣工,能容纳五保老人74人。目前,乡敬老院二所、村级敬老院3所,分别是刘学庄村、何桥村、门庄村,年终力争完成入院集中供养30%的目标。

五、五保供养工作规范。

全乡五保户278户,有278人,此类人员的衣食住医葬都全面得到保障,全年每人五保资金200元,已全部兑现完毕,做到了五保台帐,五保证,发款额数三对照,证件内容填写规范。

六、农村低保工作扎实。

我乡的农村低保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

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民政工作进行调研的具体要求,现就乌加河镇民政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牧民大病医疗救助情况。

2005年根据旗民政局文件精神,针对我镇农村实际医疗情况,经过下乡入户调查核实,符合我旗民政局大病医疗条件的有34人,整理后上报34人,实批24人,合计补助金额3.6万元,下拔经费已全部发放到患者或家属手中,今年根据实际情况,镇民政办将不分批次,凡有即报,以确保患者及时能够得到资金上的资助,以助他们早日得到康复。

二、春荒期间灾民、贫困户缺粮情况。

介于2005年我旗大部分地区旱情严重,我镇受灾情况虽不及山旱区严重,但对农民收入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根据年末我镇组织人员下乡的摸底调查,受灾农户共750户,计2625人,灾后贫困户370户1295人,经我镇党委、政府一再努力,现仍有受灾贫困户141户509人,需民政资助、救济口粮户141户509人。

三、五保户供养情况。

根据撤乡并镇后原乡镇材料总结,以及今年年初民政工作人员下乡入户的调查统计,全镇共有五保户68户68人。其中集中供养10人,分散供养58人,集中供养人员除民政拔付生活费外,乡镇每年付五保户生活费3.4万元,镇敬老院,除上[-http://www.找文章,到]级拔付经费外,我镇给予解决院民部分生活开支,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并在节假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努力让集中供养人员吃好、喝好、安享晚年。

四、优抚对象基本情况。

撤乡并镇后,我镇共有优抚军人40人,现这部分优抚军人大多年已古稀,生活收入偏低,而民政每年拔付的生活费仅有1700元,远远不够优抚老军人一家人一年的生活开支,而大多优抚军人子女均没有工作,在家务农,加子女上学,生活开支的费用外,能真正给予老人的补贴并没有多少,经过镇民政办入户调查,这些家庭年开支都在6000元以上,其中包括老人的医疗费用。有一部分优抚军人家庭年开支在万元以上,这部分生活费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希望上级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能够在经济上给予这批优抚军人更多一点资助。

五、撤乡并镇后,婚姻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

撤乡并镇以后,我镇面积增加,而且镇政府所在地位置靠东,距石兰计地区最远距离达到80公里,这就给这部分农民办事造成许多不便。因为办一次结婚往来所需路费就要32元,而且交通很不方便,因此,办完手续后只能在镇里过夜,第二天才能够搭班车回家。这些问题同时也给镇民政工作造成了许多不便,如有些人嫌路途远,便请人代办,由于婚姻法规定,在婚姻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场,因以上的不便因素,有些人只举行了结婚仪式,而办理结婚证却一拖再拖。这不仅给民政工作带来了不便,同时也给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鉴于此,特请民政部门同意,我镇在石兰计地区的民政助理员,在当地将相关手续办好签字后,统一拿到镇民政办领取结婚证。

六、撤乡并镇后,进一步发挥农村专业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具体措施。

撤乡并镇后,在乌加河镇党委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题,以实施“双链双推”活动为载体,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广大党员和旗、镇、村三级干部为骨干,继续深化“党员三结合致富链”,完善“三级干部服务链”,推进农民组织化进程和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开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全镇共结成种、养、科技、信息、法制、林业、水利、计划生育、流通服务业产业链10大类1058链,涉及党员763人,全镇7071户农民168名产业带头人全部组合在链内,并把347户贫困户作为三级干部服务链的重点结链帮扶对象。

在三结合致富链上,镇党委对各种链结进行了规范整合提高,就“一链三户”扶贫帮困的传统模式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延伸拓展。一是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产业链,由党员牵头链接农户,依托龙头企业进行产业生产经营。二是发展市场引导型产业链,通过结链把农村的信息、生产、经营、科技、服务、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把农户组织起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三是发展协会支撑型产业链,充分发挥各种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以农畜产品营销合作社为主体,下设番茄、脱水菜、葵花、肉羊等10个规范运行的专业协会。四是发展经济人组织型产业链,由经纪人与产业链合作,签订产销合同,使农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加工一体化,全镇经济人队伍达到566人,链内接链农户5874人。

七、撤乡并镇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村各公开和民主管理。

撤乡并镇后,我镇镇域面积扩大为729平方公里,南北宽约30公里,东西长约78公里,其中距镇政府最远的小组为86公里,这样便给各项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针对性和实效性。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通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解决。

八、殡葬改革方面。

乡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x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xx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对策和建议。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三)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x民政规[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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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白志强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民侨外委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从10月9日至11日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市教育局、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房管局、卫计委、扶贫办和市残联的工作汇报。深入到昆区、东河区、土右旗听取工作汇报,并走访了部分社会救助对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20**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及各类专项救助资金约15亿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金6.9亿元;特困人员供养金8662.76万元(“三无”人员供养金1105万元,“五保”供养金3865.6万元,孤儿抚育金1180.72万元,“三民”人员供养金2511.44万元);受灾人员救助资金170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3710万元;临时救助金2012万元;教育救助金3.23亿元;贫困家庭住房救助和危房改造涉及15106户,补助资金3775万元;发放贷款贴息等就业救助金1.9亿元,提供公益性岗位1378个。取暖救助惠及115179户,发放救助金及煤炭补助8731.48万元。共支出社会捐款456.17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市、旗县区两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政策宣传、组织领导、规范运作、资金投入等方面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殊救助为主,医疗、教育、住房、取暖和就业救助为辅,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为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基层社区的力量,加大对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救济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包头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人员配备等内容,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各旗县区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了《包头市城乡低保公示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从制度上对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就业帮扶、教育、医疗救助等工作进行规范和约束,保障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规范运作。一是建立健全审批机制,促进审批阳光操作。在全国率先推行一个大厅三级联审联批管理体系。目前,各旗县区全部依托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了与救助对象面对面的一个大厅三级联审联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准确认定救助对象。成立了包头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各旗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核对实施细则,成立核对机构,并全部上线试运行。三是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积极开展“救急难”。出台《包头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依托各级政府办事大厅,在全市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明确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标准、受理责任主体、办理流程及相关制度等。目前,全市所辖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已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88个;制定《包头市开展“救急难”救助试点方案》,确定青山区和达茂旗为全市“救急难”试点地区。各旗县区按照“救急难”救助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全面实施的办法,对因灾、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等“急难”人员给予及时救助。目前,共救助“急难”群众18人。四是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探索确立了“上统筹、下整合,多级配套,分级负担,同步增长”的社会救助资金保障体系,社会救助资金逐年增加,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封闭式运行、社会化发放。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一是强化监督内容,重点对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和信息核对等环节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保证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二是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和重新复核,重新认定了城镇低保对象55071人,农村低保对象34278人,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1811人。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协作能力没有充分发挥,整体合力不强。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施行后,我市及时调整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由民政统筹,相关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但从目前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整体协作能力不强。社会救助涉及多个部门,救助方式多样,但由于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信息沟通平台,容易造成漏保和重复救助现象。有的救助政策相互衔接不够,如低保制度与教育、住房、医疗等多个专项救助相捆绑,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救助系统,使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人宁愿吃“低保”,也不愿就业。

(二)救助资金投入压力大,筹资渠道单一。一是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投入不足。从我市目前情况来看,城乡低保家庭及特困人群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已基本得到保障,但随着近几年来医疗费用的上升,对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需求增长较快。二是部分旗县区资金投入存在困难。达茂旗集中供养人员费用高,集中供养1个人,每年的生活费、医药费、护理费等平均需要1万多元,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土右旗农村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比重相对较多,保障低收入家庭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三是慈善救助、公益基金等社会力量参与比较薄弱。

(三)“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平台建设不完善。部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没有独立的社会救助服务大厅,只能借助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开展工作,由于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场地有限,社会救助服务难以介入;二是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只有1—2名民政助理员,且多为兼职人员。三是基层工作经费没有列入预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推进进度。

(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实仍存在困难。申请低保的一项重要指标是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市和旗县区虽然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申请对象隐报、瞒报真实家庭收入,审核部门很难认定核实。

(五)宣传力度不够,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不高。由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今年5月开始施行,一些部门对《办法》的深入宣传没有及时跟上,使得老百姓不能够及时、清楚地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给予的救助。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和制度衔接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整合和统筹配置救助资源,避免重复救助或救助不到位。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和筹措力度。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发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确保城乡特困群众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急难时,能得到有效救助和保障;进一步拓宽救助资金筹措渠道,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助、企业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加大向上争取救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监管,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尽快配套出台有关实施意见。加快设立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加强人员配备,提供经费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在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大低保等信息的公示力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快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市和旗县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办法,探索建立跨部门、多层次、能共享的信息核对平台,加强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要进一步拓展信息核对的使用范围,对公租房的分配、社保、就业等优惠政策的落实,也要通过信息核对的办法加以实施,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作用。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知晓政策规定。市、旗县区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到领导干部熟悉,工作人员精通,广大群众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乡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根据《自治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203号)和自治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向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提出如下方案。

一、发放标准。

发放对象为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

二、补贴标准。

三、

发放时间。

各工作组要在2012年1月15日前一次性将两节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户,并在每次发放完成后在北京时间四点半前将发放工作情况报镇发放办,发放办及时将当日方法情况报送至县民政局。

四、发放方式。

各小组在发放工作中,按照一村一组,现场集中的发放方式。对于行动不便未能来发放现场的救助对象,工作组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上门发放。

五、发放流程。

由镇发放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乡政府提出资金发放计划的申请报告,写明第二天发多少户、多少钱、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镇政府向财政所和农村信用社下达拨款通知书。由财政所根据资金发放进度向信用社填写转账支票,农村信用社接到转账支票后向发放办提供现金。由发放办将现金下发至各组负责人。救助对象在领取各项民政救助资金时需准备低保证或五保证、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证及户主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亲自到资金发放集中点,以户为单位,由户主现场签字盖章领取补助金,亲戚及其他人等不得代领。

六、资金发放检查。

为了确保两节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的安全发放,我镇成立了罕南力克镇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监督领导小组,并于每日对各村资金发放工作进行检查,检查验收结果送镇领导及资金发放办公室进行。

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为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关心。

2、不准擅自改变救助资金数额,不准以任何形式抵扣资金,不准截留、挤占、挪用救助资金,不准无故拖延发放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增加救助对象负担。

3、现场接受群众的举报,对于提出意见的举报工作组应当时停发被举报人的两节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在被举报人审核完成并符合低保发放条件后方可发放资金。

4、要加强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按照规定对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和加个临时补贴补助的人数、标准、金额及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进行公示5天,在上面公示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充分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乡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x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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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第二季度,我镇民政工作在县民政局的悉心指导、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调压减震”的作用,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职能,为推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解决弱势群众生活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低保和五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了全面普查核对,结合五保对象个人情况,将李芳廷等4位五保老人送往县民乐园集中供养。

二、临时救助工作发挥了“及时雨”作用。

临时救助工作坚持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镇上审核审批的原则进行。第二季度,镇民政办共计救助困难群众3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200元;为125户困难群众发放面粉140余袋。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困难群众手中。

三、灾后重建工作进展顺利。

2012年,我镇共有灾后重建户户,经镇村干部入户验收到二季度末为止,全镇户灾后重建户已经全部建成入住,镇民政办对下拨的每户16500元建房资金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已经全部发放到建房户手中。灾后重建申请申报表、建房进度表、竣工验收表等分类整理,各种资料健全齐全。

四、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在民政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管理的有关要求,由我办对照上级审批的人数、金额拟定花名册,交由镇财政所报用款计划,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再由财政所开具转移支付交信用社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发放。

五、70岁以上高龄老人信息普查工作。

按照老龄办安排,对全镇20个村70岁以上高龄老人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通过普查全镇70岁以上高龄老人共计名,目前普查资料整理、普查信息录入工作已经全面完成。

乡镇民政工作汇报

2015年,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县“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精神,以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低保工作

2015年年初,我们镇共有低保户1178户,2443人,低保标准从270元/人,提高到现在的300元/人,参保率达3.2%,是全县平均水平。按市县要求对我镇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调整,我们在4、5月份和8、9月份共用4个月时间清理了脱贫、死亡人员158户、281人,对照低保复核情况及时更新低保系统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复核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文件上的要求入村入户调查,做到户户与人见面、与卡见面,并做好邻里调查走访,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打造岚山镇阳光低保工程。

同时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在初步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逐户评议,凡因正当理由评议不通过的户,当场告知原因并退回申请,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户,及时告知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低保档案,计算家庭收入,上报县民政局,一年以来我镇共集中审核上报了129户348人,低保档案基本整理结束。

二、五保工作

我们镇共有五保户355人,其中在两个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167人,分散供养的有188人。1-11月份共有39名五保对象死亡,我们及时和县民政局对接,增补了39名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今年我们岚山敬老院提档升级,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我们积极向民政局争取,把岚山敬老院确定为2015年改建工程,现在敬老院的改造已基本完成,新建了水冲厕所、洗衣房、浴室等公共设施,为所有五保老人房间铺设了地砖、墙砖,安装了马桶,配置了空调,更换了门窗,并对敬老院重新进行粉刷,现在的岚山敬老院焕然一新,共投资近200万元,得到了县局领导的高度认可。

三、优抚工作

优抚对象的各种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我们今年共为20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了退伍补贴,为7名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家属办理了遗属补助,为全镇所有残疾军人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并免费为所有的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城镇医疗保险,纳入医疗救助平台,为他们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四、殡改工作

殡改工作第一次纳入了县对镇的考核,主要考核火化率、骨灰公墓建设和平坟工作三项内容,在这项工作中,我们认真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10月7日殡改大会之后,我们积极组织宣传车辆,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督促各村张贴标语、横幅,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广泛宣传殡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浓厚的殡改氛围。从10月17日开始组织各村进行平坟,到目前为止,全镇主要道路两侧的坟头已平迁结束,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有序进行,预计春节前能建成并投入使用。我们镇的火化率达到100%,一直处于全县的先进位次。

五、医疗平台搭建

一年来,我们两次对全镇低保户、五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平台信息进行审核,对各类人员的变更情况及时与县卫生局医疗救助系统对接,并在医疗系统中取消了500多名低保核销人员、39名五保死亡人员及15名重点优抚对象的搭建信息。将新增的348名低保人员和39名新纳入五保人员及时纳入医疗救助平台,确保他们能及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六、民政其他业务工作

我们今年共为近200名新满80周岁的老人办理了尊老金登记;为4000多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为5名孤儿办理了瑞华助孤,帮助他们继续完成学业;对0-6岁的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并分类进行康复训练;为全镇23个民办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备材料,进行登记;新增了岚山、河湾两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共办理医疗救助38户、临时救助25户、慈善救助5户、为4名儿童申请大病慈善救助;接待来人来访1500人次,发放救灾款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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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5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乡民政办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民政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求实效,在社会事务管理上创实绩,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按时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完善。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

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强化了民主评议,创新民政专干评议模式,实施分类施保、三榜公示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半)年审核机制,加强督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施保,低保政策全面落实。

2015年,全乡新增城市低保22户33人、停止33户62人、动态调整5户4人;截至12月底,享受城市低保人数454户819人;全年发放低保金(含补助金)共计10020人次3639104元。

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工作的投入。乡敬老院现集中供养人员达13人;着力加强乡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做好“三节”慰问,着力强化防暑降温措施,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在院老人的生活水平,争取民生工程资金8万元对院内养老设施进行修缮;加快敬老院移址重建项目报批建设进度。特事特办,积极应对解决历史遗留徐世田问题。

2、城乡医疗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

严格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一站式”医疗救助宣传广泛,“一站式”救助系统平台维护及时、准确;重特大病医疗手工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对象户生活困难;各类医疗救助信息档案规范、完整。积极做好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临时救助等政策的衔接。

2015年,全乡有26人次手工申报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额61976.39元;开展临时救助11人次,救助金额17000元。

3、灾害救济工作进一步深入。

积极开展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加强灾害天气值班,及时有效报灾核灾、开展救灾工作。社会化发放冬春荒等救灾资金6万元;开展危房改造2户。红旗社区2015年3月荣获“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

4、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服务进一步展开。

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龙狮桥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建设,强化救助工作信息员制度,加强信息员的培训和工作督查。通过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宣传站、宣传车、宣传墙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宣传,积极开展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送清凉”、“送食品”等救助活动,救助资金6815元。

进一步贯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全乡孤儿的摸底、救助,全乡4名孤儿生活稳定。

5、殡葬改革进一步推进。

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推行遗体火化、改革土葬、整治乱埋乱葬,建立殡葬惠民制度、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树立殡葬改革新风。殡葬改革平稳顺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自实施殡葬改革以来,处置棺木548口,死亡人员58人,全部火化,火化率达100%。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逐步加强。

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

规范社区居委会建设。积极完善居民议事会等相关配套制度,提高群众对本社区重大事务的知晓率,深化了基层民主自治程度;全面开展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提高居委会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社区群众服务。加强新成立社居委的培训工作,雨润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一方面加强学习培训,一方面积极开展社会事务管理各项社区工作。创新思路,积极配合区民政局筹建碧桂园大社区。

2、社区建设工作取得进展。

在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乡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得了规范发展,逐步完善。社区全部成立了社区党(总)支部,加强了党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领导。完善新建小区命名,落实命名协议相关事项。为加强新建小区的社会事务管理,更好地为居民做好服务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我乡出台新的代管机制,即在新的社区未成立之前,新建小区过渡期按“属地管理,就近划片”的原则,将社区原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新建开发小区及小规模居民区、居民楼,分别纳入红旗、前进、长青、机场、任店社区代为管理。

三、双拥优抚和维稳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

1、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政策。

全乡共有重点优抚对象50人。及时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资金、现役军人优待金和60周岁农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等,建立人员沟通平台制度,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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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优抚安置宣传、慰问工作。

积极宣传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相关政策。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信息系统录入工作,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解决了他们看病难、医疗难的.问题;集中组织参试人员进行体检。继续完善优抚政务公开制度,确保优抚各项资金发放情况的透明度,有利于优抚工作的更好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群体稳定。继续做好春节、八一节期间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各类优抚群体的慰问工作,发放新年年画,密切加深了军民关系。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

1、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龙狮敬老院移址重建项目建设进度,创新余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机制,积极筹建雨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2、落实政策,积极开展高龄津贴发放、老年证办理、购买服务、银龄安康保险等为老帮扶、慰问工作。

3、大力开展敬老宣传活动。深入组织开展敬老月、节日慰问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五、残联工作扎实开展。

1、宣传残疾人政策,做好残疾人服务。

积极参加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认真宣传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残联民生工程等各项残疾人政策的宣传,认真开展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医保、残疾证办理等各项残疾人服务工作。

2、落实残疾人民生工程。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800元、400元。2015年全乡符合条件残疾人共216人,发放救助资金159600元,资金于6月底全部打卡发放到救助对象。

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对象摸底,全乡共32人;经市立医院体检筛选、审核,5名对象户符合免费进行手术治疗条件,其中2名对象户实施免费手术。对贫困精神残疾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经申报、审核、审批,全乡贫困精神病残疾人药物补助对象17人;补助资金17000元于7月底通过“一卡-通”足额打卡发放到户。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各社区深入开展宣传,前进社区一残疾儿童到沐阳之家康复中心进行免费康复训练、余桥社区一名残疾对象安装了助听辅助器,为全乡7名低视力残疾人发放15件低视力辅助器。

六、其他工作

1、住房保障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政策宣传,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办理廉租房补助、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房申报,对象户资格审查工作扎实开展,着力推进保障住房工作。

2、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协助工作,做好婚姻档案查证;积极办理贫困大学生核实工作,为贫困大学生出具证明。

3、积极办理来信来访工作,2015年妥善处理来访12件次。

4、积极参加重点工程工作,全力投入到南风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新河整治项目、顺安路还建点等征迁工作中。严格按照党委政府、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开展各项临时性工作。

七、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扩大。

1、民政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乡、居民政部门积极组织计算机专业知识培训,民政干部计算机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2、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民政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风气明显好转,业务建设明显加快。各社区进一步充实了民政工作者队伍。

八、民政工作2016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工作,“应保尽保”、“动态调整”,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推进“一站式”救助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生活困难。

3、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加快项目移址重建进度。

4、推进惠残民生工程落实,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加强灾害应急处置,及时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妥善安排好冬春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危房户的上报重建工作;加大因病因灾家庭的摸排梳理,做好大病(灾)贫困家庭临时救济(助)工作。

6、加强新建小区的命名、办公用房移交管理,探索建立完善城市社区新机制,创新社区管理新模式,完善社区办公基础设施,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完成社居委换届工作。

7、开展拥军慰问活动,规范优待金发放程序,加大优抚对象的帮扶,推进优抚安置工作。

8、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基础实施,创新为老服务新思路,努力做好老龄证办理、高龄老人津贴等各项为老服务工作。

9、深入开展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关注辖区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的动态,及时开展救助活动。加强孤儿申报和管理。

10、加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规,加强申报、审核工作,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11、强化自身,加强作风和民政队伍建设。

乡镇基层民政工作汇报

全年共为2567户发放各类民政专项资金363.67万元和救济物资。具体工作内容:

(2)为344户发放春荒救助金15万元;

(5)为234户因病、因灾等困难原因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21.99万元;

(1)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按照据实补差的施保方式,自4月8日开始历时40天,对全乡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等民政保障对象,坚持坚持“动态管理下大稳小调、规模适度、应保尽保”总原则,全面进行年度复查。复查后,我乡城乡低保保障对象达到492户885人,月保金额118405元。复查中坚持对照条件,动态管理、注重程序、严把关口、公示公开,共取消49户92人;调增调减162户50人;新增62户116人。受理申请、核查、审批农村五保19人。

(2)社会救助成效明显。综合运用民政各项救助政策,帮助特困群众解决现实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及时受理因灾、因病、子女上学等困难家庭,实施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救助、慰问救助,让特困群体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完成了3户困难群众因灾倒房的任务。

(3)社会福利工作精细管理。一是按照乡党政要求狠抓福利院院务管理,乡民政办组织召开工作人员会议,认真总结分析2014年度福利院各项工作,查找目前管理中存在突出的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后,拟定2015年福利院院务管理细则并逐步实施;二是针对院内安全消防缺失项进行整改,在硬件上修建了应急楼梯,增添了消防设施等,在软件上对院民进行安全培训,加大安全巡检力度,规范院内安全管理;三是继续抓好福利院建设和管理,完成社会化托老公寓b栋立项申报和预算、社会化养老服务楼a栋二楼室内器具配置;四是安装了集成太阳能热水器;五是积极与xx市福利院开展联谊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到宜培训,对照不足完善院务管理;六是沈家冲村、将军山村互助养老中心提档升级。

(4)双拥工作稳步提高。一是对全乡“三属”、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参战援外涉核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年满60周岁退役士兵、烈士子女共127名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现实生产生活情况、个人信息进行全面普查,完善个人档案;二是对全乡1956年1月1日至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部分退伍军人进行登记,共计43人;三是完成8户困难优抚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5)基层政权得到巩固。一是配合纪委抓村务公开,对城乡低保公开公示栏进行规范,统一格式;二是结合城乡低保等民政保障对象年度复查工作,开展进村入户走访,广泛听取村民意见,集中解决村民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村委会班子的凝聚力和为村民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开展xx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通过收集整理,全乡共统计居民点224个,区域自治组织10个,行政区域1个;四是配合组织部门,依法指导社区进行第六届换届选举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要将政策学透、悟透,不停留于表面,不做“标题党”,努力提升自身政策水平、业务知识;二是要提升服务质量、综合服务能力,多倾听群众的想法,将政策用活,多为群众办实事;三是要规范资料整集,严把程序关。2、继续抓好福利院建设和管理,完成烟感器和喷淋系统的安装;完成社会化托老公寓b栋立项申报和预算;借助与xx市福利院联谊的契机,多开展交流活动,丰富老人们的业余生活,也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完善院务管理的不足。

3、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工作的工作方法,规范申请、公示、评议等环节,认真分析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策法规,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宣传教育。

以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一是深入村组宣传法律。结合“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宣传月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仙台坝镇的学校、村组开展宣传活动6场次,宣讲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农村常用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150份,接受法律咨询86人次,使群众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二是举办专题法制培训。9月21日,围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我局与仙台坝镇联合举办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法制培训会,重点培训了《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与土地确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镇村组干部64人,为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利用秋季开学时机,举办法制讲座,采取采取“以案说法”、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讲解了《未成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及乘车道路交通安全、自我保护等常识,使全校80余名师生受到了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师生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及自我保护意识。

三、开展走访慰问,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慰问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方式,我局拓展和创新工作形式,放大慰问成效,充分体现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一是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春节前,局领导走访慰问包扶村县人大代表和困难党员群众18户,送去慰问品折合现金4500元;慰问城区3名困难职工,给他们送去慰问品折合现金2100元;看望慰问局系统离(退)休老领导老干部12人,给每人送去慰问信和价值300元的慰问品。今年以来,我局发放慰问品折合现金共计11200元,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家中,密切了干群关系。二是大力援助天津灾区。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全县司法行政系统101名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响应“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倡议,捐款14200元救援罹难同胞及受伤群众。三是关怀系统干部。充分发挥局工会作用,看望慰问遭遇重大疾病、生活变故的职工12人,累计发放慰问金3600元。四、发挥职能作用,实施“以法惠民生”

坚持干部驻村开展工作,确保了包扶成效。一是认真开展驻村扶贫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先后抽调3名干部干部入驻娘娘坝村,驻村干部住农家屋、吃农家饭、走访慰问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宣讲法律,解答群众疑惑,协助村委会调解矛盾纠纷,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开展“结对帮扶”。机关17名党员与包扶村贫困户结成对子,定点帮扶,为帮扶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或帮办实事户均2件以上。坚持做到每周有干部驻村,每月有领导到村。局督导组不定期抽查干部驻村情况,了解工作进度,确保干部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协助村上处理事务。三是抓好防汛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包扶村的防汛防滑工作,驻村领导和干部深入村组干部指导防汛工作,宣讲防汛避险知识,逐组逐户检查防汛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防汛责任,加强地质灾害点监测,指导村组群众做好防、抢、撤预案,有效地确保了群众安全度汛。四是支持经济建设。将猪苓、大鲵养殖、食用菌列为该村富民增收重点的项目,力争娘娘坝村在产业发展上取得突破性成效。为娘娘坝村捐助资金9万元,用于该村人行吊桥改造和老年幸福院建设;为娘娘坝村争取人畜饮水工程项目1处,总投资近60万元,现已竣工投入使用。

一年来,我局扶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委和政府的要求、包扶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鼓足干劲,开拓创新,扎实有效地推进包村扶贫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我镇民政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宗旨去开展工作,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救灾救济工作:

我镇的救灾救济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到灾害救援机制完善,人员落实,经费到位。镇、村两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出现灾情能够做到及时、准确的上报。解决农村春荒、夏荒370户,456人的生活困难,为他们送去了15000公斤大米。

二、五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精选公文范文--------------------------年新增5人。今年3月份,民政办干部对凡符合五保户条件的特困户逐户逐人进行调查了解,在调查的同时核实对已保的五保户资金是否落实,对未保的5户五保户全部登记上报,做到应保尽保。我镇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共7位,敬老院有完善的规章制度,确定了专人管理院内事务,院内清洁卫生好,老人们吃、穿、住都有保证,每一月镇民政办的同志都会到敬老院看望老人,敬老院工作开展顺利。

不断完善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城市低保15户,16人,农村低保655户,1095人,解决了7户医疗救助困难户。

三、老龄工作。

2--精选公文范文--------------------------38人,100岁的1人。此次调查摸底为今后的农村养老保险提供了可靠依据。

四、双拥、优抚工作。

我镇有优抚对象59人,其中:复员军人27人,遗属2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23人,革命伤残军人7人。今年4月份,我们按照县民政局的要求,对全镇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全面清理,逐村逐户调查了解情况,到县武装部查找档案,完善资料,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重视下,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如:连山村7社老复员军人欧光华生活困难,镇民政办得知后及时为其妻办理了低保手续。彭桥村3社复员军人李功绪房屋在去年洪灾中受损严重,李功绪在修建中资金紧缺,老夫妻两找到民政办,老泪纵横,镇民政办的同志了解情况后及时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5000元,以解燃眉之急。

3--精选公文范文--------------------------务兵优待面达100%,今年1月底前发放优待金,人平1700元。对立功的战士,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五、殡葬改革管理工作。

今年3月—4月为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宣传月,我镇邀请县执法队宣传车到11个村进行广播宣传,通过宣传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宣传殡改制度,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使群众自觉遵守和执行殡葬管理各项法规、政策。今年上半年我镇殡葬处罚42例,上缴款34000元。

六、残疾人工作。

4--精选公文范文--------------------------。

----------------精选公文范文----------------。

乡镇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根据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曲民〔2015〕22号)文件精神,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41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月人均增加19元,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310元;农村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135元。城乡低保提高补助标准部分,县级已经按照比例拨付配套资金520万元。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文件精神,建立规范有序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完善城市低保对象“申报、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和“三榜公示”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资金审核审批程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5年,清理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02户175人,新增审批135户177人。2015年为6325户10763 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3615万元。二是农村低保在严格执行“一推、一查、两评、两审、四公示”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低保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家庭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按标施保工作措施。2015年为 99040户112741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1.82亿元。

2015年我县两次开展了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充分认清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不等不靠,并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2015〕35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低保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把握政策、讲纪律、讲方法,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县23个乡(镇、街道)共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649人,其中:调整农村低保对象2474人;停发城市低保对象175人。确保了城乡低保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了“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拥有商品房、车辆或者死亡仍享受低保、将低保资金平均分配、低保对象存折滞留在村小组长手中等现象,极大地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为切实解决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部分困难群众“住院难、报销难”问题,我县采取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与重特大疾病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及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效、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2015年制定完善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简化了住院救助程序和手续,提高了救助标准,降低了住院医疗救助起付线,取消了病种限制等措施。截止11月30日,“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困难群众 2944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00.15万元。救助重特大疾病患者925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10.04万元。同时,全额资助五保户、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农村老党员9341人,每人按120元标准代缴2016年农村合作参合金112.092万元;定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11274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789.187万元;定额资助城市低保对象1039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金72.737万元。以上定额资助参保参合和全额代缴参合费合计974.016万元。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全县共有乡(镇、街道)敬老院21所、社会福利院一所。有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5254人,其中:在院集中供养1098人,社会分散供养4156人,院内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64元,分散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04 元,集中供养率达20.9%。二是2015年新申报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建设13个(其中灾后恢复重建11个;改扩建2个)。灾后恢复重建1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建设总面积15561平方米,总投资2990万元。目前,大桥乡敬老院正在内部装修;老厂乡敬老院、马路乡敬老院、迤车镇敬老院、火红乡敬老院已开工建设;其余6所灾后重建、新建敬老院的征地、方案等前期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新建上村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并已审核通过,图纸已经审核通过,地勘已经审核通过,县发改局已批复,前置审计已经结束,现正在招投标,预计12月中旬可以开工建设。改扩建新街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地勘已经审核。

20xx年我县乡(镇、街道)共有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105人。原来转由民政局核报预算的现有44人。全年为149人共计发放生活补助28.01万元。

根据市局要求,我县的城乡低保数据已导入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平台,人员核对、审核审批工作正有序开展,整个工作预计在1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数据量将与民政台账一致。

我局把建立xx县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将《关于请求批准成立xx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请示》(会民请字〔2014〕26号)上报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经县编委会2014年9月29日研究,同意xx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加挂xx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核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人。

一是年初xx县人民政府转发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公告的通知》(会政发〔2015〕35号)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民政部门加强与公安、住建、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了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今年来,对全县12.36万人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手工信息核对,及时、准确地掌握低保对象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建立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一)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覆盖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灾害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等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基层低保工作部门人少事多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由于乡(镇、街道)没有设立正式民政机构和配置专职工作人员,人员调整频繁,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

(二)分散供养五保人员补助标准太低。从2009年以来,院外分散供养五保老人月人均供养标准都是104元。2014年1月起,农村低保a类人员月人均已经达到156元,补助标准已远远高于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由于院外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属“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和赡养人”的'三无人员,104元的补助标准已无法有效保障五保老人基本生活。

(三)敬老院建设项目手续难办。由于相关部门规定多、程序多、要求多,新建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前期手续繁琐,难以办理,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四)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困难较大。因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群众多,据统计,全县尚有低保边缘贫困人口10万余人,农村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困难重重。

(五)我县2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均不属于事业编制,敬老院工作人员属于临时聘请人员,工资待遇无法保障,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敬老院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由于我县23个乡镇(街道)都有的金融机构只有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一家,低保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一折通”形式发放,资金量大,按月发放存在一定困难。

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县双拥优抚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全力维护服务对象的切身利益,不断健全完善双拥工作机制,现将五年来工作汇报如下。

1、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落实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确保了各项抚恤补助款按时足额发放。2011年以来,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如一级因战残疾军人伤残抚恤金由2011年的32990元/年提高到现在的 52360 元/年;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5340元/年提高到9456 元/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3120元/年提高到5016 元/年;参战参试退伍军人由3000元/年提高到4656 元/年;全县发放优抚补助款由2011年365万元/年增加到现在的728 万元/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全部实现“一卡通”银行代发,五年以来共发放1267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2781.32万元。

2、逐年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城乡实行相同优待标准,标准按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提高。优待金由2011年户平 4000元/年增加到现在的户平9707元/年(今年达到了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100%),五年来共有义务兵家属799户,兑现优待金 470.47万元。

3、建立现役军人立功奖励机制。制定下发了《xx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奖励实施办法》,大幅度提高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标准,最高可获将励金5万元,认真落实立功奖励制度。五年来共发放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人员211人,奖励金额40.8万元。通过激励机制,使现役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建功立业。

4、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不断提高。制定了《x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全县1267名优抚对象参加了农合、城镇医疗保险,每年投入参保资金10多万元。五年来对682名困难优抚对象进行医疗救助资金达94万元,解决优抚对象居住、生活实际困难,临时救助资金达36万元。

5、做好优抚对象数据库的数据录入、更新、上报工作。做好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工作,是实现基础数据信息化、业务处理网络化、分析决策科学化、资金发放社会化、优抚服务便民化的基础保障。根据省市关于优抚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要求,于2014年4月,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数据录入、更新、上报工作。为实现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动态化管理,确保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全省联网。

一年来,我们陈渡新苑社区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动员社区全体干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加强社区建设为中心,认真开展社区服务工作,顺利完成了年初各项目标任务,社区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随着社区功能的不断完善,与之对应的管理服务工作即增加了社区社工的工作量,为此,我们将每一个功能室都引进社会组织进驻,每个社会组织委派专职工作人员做“导师”,导师们用他们的专业知识、技能、方法,有及他热心公益之心,来为社区小至特殊、特困人群,广至广大居民群众服务,让居民逐步实现小事不出门,方便在社区。社区提供平台,由社区居民志愿者任“班长”,负责协调正常活动安排,比如按时开放活动室,教材的印制、发放,硬件材料的保管、软件台帐的完善等等,将原来群众性、公益性志愿服务,更加体现其社会性、专业性和持久性,让社区志愿者服务更具魅力。这就形成了我们社区的特色——联动“三社”,汇聚公益正能量。

社会组织福祉心理服务中心与社区结对创建“心灵茶吧”项目;社会组织爱慧助老服务中心与社区结对创建“助老食堂”项目,每天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优惠供餐;社会组织“点点心光”公益烘焙坊与社区结对创建“厨艺学堂”项目,社区利用平台,经常开展“小小包子我会做”、“党旗蛋糕”庆生会、“包馄饨送温暖”、“我包小小粽子献爱心”等活动。今年,“点点心光”项目列为xx市创投项目,一年来,开展烘焙培训课程5次,2次公益义卖活动。

社会组织马凌音乐工作室与社区结对创建“百姓憩堂”项目,为老年人免费教授古筝弹奏。音乐工作室捐赠古筝十台,并配专职老师志愿者,两周免费培训一次,学员日常练习;社会组织吉魅儿绘本馆与社区结对创建“萌娃泡泡堂”项目。绘本馆打造亲子绘本早教室,捐赠绘本书籍。今年,该社会组织的“安全卫士”项目列为xx市创投,全年共开展“安全卫士”活动8场。

除此之外,社会组织剪纸爱心社、声乐班培训、陶丽萍心理咨询,每月一次的四药厂健康体检等等,都由社区提供平台,定期由志愿者来为社区居民服务,由社区提供平台,并委任居民志愿者专人负责,体现三社联动的知识宣传、爱心传递、幸福共享功能。

1、 强化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

党支部由3名委员组成,现有社区党员91人,今年截至目前社区转出党员2名,转入党员11名,悼唁去世老党员1名。社区党支部上缴党费4000元。

2、立足全面保障,社会保障更加惠民。

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2015年,社区办理4050社保补贴32人;困难人员认定 49人;现接收企业退休人员698人;办理退休人员死亡慰问金8人;为辖区内11位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了尊老金;为社区1400位居民办理了省社保卡的更换工作。重阳节慰问困难老人3人;紫逸宾馆赞助,为80岁以上72位老人发放重阳糕;带领老人居民外出旅游3次,120人。

3、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

一年来,开展多形式的知情选择,随访服务,咨询指导等上门服务,指导育龄妇女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优质服务率达98%以上,发放计生宣传资料486份,避孕药具110人,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卡26人,发放免费叶酸14人次71盒。

4、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综治维稳工作。

人民调解。截至目前,调委会成功受理居民矛盾纠纷90件,其中包括业主与物业的停车矛盾、业主与商铺之间的油烟矛盾、业主和业主之间的漏水发生的纠纷等。近年来,社区调解工作在老百姓心目中有了很大的转变,为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推动的作用。

5、发挥民政职能作用,落实为民解困工作宗旨。

我社区现共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4户,低保边缘家庭6户,重残9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社区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以优质的服务为民排忧解难。

6、营造宣传氛围,抓好辖区长效管理工作

全年社区共开展两次灭鼠、一次灭蚊蝇工作,建立210个毒饵站;义诊16次,健康讲座3次,发放健康宣传资料1次。

7、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

20xx年10月,社区对陈渡新苑1幢、8幢、13幢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共调查了122户,315人。

总的来说,我社区2015年度虽然做出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我们将把不足之处加以改进,以为民服务为主旨,立足社区,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加完善,同时,争取在工作中创造更多更好的成绩,回报上级领导的支持与信任。

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民政工作进行调研的具体要求,现就乌加河镇民政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牧民大病医疗救助情况。

2005年根据旗民政局文件精神,针对我镇农村实际医疗情况,经过下乡入户调查核实,符合我旗民政局大病医疗条件的有34人,整理后上报34人,实批24人,合计补助金额3.6万元,下拔经费已全部发放到患者或家属手中,今年根据实际情况,镇民政办将不分批次,凡有即报,以确保患者及时能够得到资金上的资助,以助他们早日得到康复,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二、春荒期间灾民、贫困户缺粮情况。

介于2005年我旗大部分地区旱情严重,我镇受灾情况虽不及山旱区严重,但对农民收入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根据年末我镇组织人员下乡的摸底调查,受灾农户共750户,计2625人,灾后贫困户370户1295人,经我镇党委、政府一再努力,现仍有受灾贫困户141户509人,需民政资助、救济口粮户141户509人。

三、

五保户供养情况。

根据撤乡并镇后原乡镇材料。

总结。

以及今年年初民政工作人员下乡入户的调查统计全镇共有五保户68户68人。其中集中供养10人分散供养58人集中供养人员除民政拔付生活费外乡镇每年付五保户生活费3.4万元镇敬老院除上级拔付经费外我镇给予解决院民部分生活开支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并在节假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努力让集中供养人员吃好、喝好、安享晚年。

四、优抚对象基本情况。

撤乡并镇后,我镇共有优抚军人40人,现这部分优抚军人大多年已古稀,生活收入偏低,而民政每年拔付的生活费仅有1700元,远远不够优抚老军人一家人一年的生活开支,而大多优抚军人子女均没有工作,在家务农,加子女上学,生活开支的费用外,能真正给予老人的补贴并没有多少,经过镇民政办入户调查,这些家庭年开支都在6000元以上,其中包括老人的医疗费用,工作汇报《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材料》。有一部分优抚军人家庭年开支在万元以上,这部分生活费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希望上级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能够在经济上给予这批优抚军人更多一点资助。

五、撤乡并镇后,婚姻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

撤乡并镇以后,我镇面积增加,而且镇政府所在地位置靠东,距石兰计地区最远距离达到80公里,这就给这部分农民办事造成许多不便。因为办一次结婚往来所需路费就要32元,而且交通很不方便,因此,办完手续后只能在镇里过夜,第二天才能够搭班车回家。这些问题同时也给镇民政工作造成了许多不便,如有些人嫌路途远,便请人代办,由于婚姻法规定,在婚姻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场,因以上的不便因素,有些人只举行了结婚仪式,而办理结婚证却一拖再拖。这不仅给民政工作带来了不便,同时也给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鉴于此,特请民政部门同意,我镇在石兰计地区的民政助理员,在当地将相关手续办好签字后,统一拿到镇民政办领取结婚证。

六、撤乡并镇后,进一步发挥农村专业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具体措施。

撤乡并镇后,在乌加河镇党委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题,以实施“双链双推”活动为载体,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广大党员和旗、镇、村三级干部为骨干,继续深化“党员三结合致富链”,完善“三级干部服务链”,推进农民组织化进程和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开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全镇共结成种、养、科技、信息、法制、林业、水利、计划生育、流通服务业产业链10大类1058链,涉及党员763人,全镇7071户农民168名产业带头人全部组合在链内,并把347户贫困户作为三级干部服务链的重点结链帮扶对象。

乡镇民政季度工作汇报

今年年初以来,**镇民政站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镇具体实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政工作稳步推进,呈现一下几大亮点。

一、低保工作救民急

低保工作可以说是难度比较大的一项工作,要求公开、公正、严格、实事求是。**镇民政站从两方面确保低保工作的正常进行。一是在各村设立了低保评审小组,并对低保从申请到审批都做了严格、公开、透明的规范化程序,这样不仅堵住了人情关,有效地遏制了优亲厚友,而且还避免了弄虚作假、骗保错保等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应保尽保。二是对在册低保户实行动态管理,2011年以来,我站每个季度对在册低保户都要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的低保待遇。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扶贫帮困解民忧

一是在扶贫帮困工作中,大力开展临时救助活动及大病救助工作。**镇民政站认真做好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二是全面建立慰问困难群众长效机制。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在春节、端午、八一、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了对城乡困难群众的慰问,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真切关怀。

三是坚持为优抚优待人员办好事办实事,切实为优抚优待人员排忧解难。**镇民政站按照党委、政府相关救助政策,解决了伤残军人、复员军人、重点优抚对象、军属烈属、两参人员等40多名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灾害应急救援行动有力

在9.4暴灾害来临之际,**镇民政站在镇领导的果断决策下,及时作出反应,将灾情第一时间上报县民政局,同时协同各村组织人力、物力,优先保障受灾群众人身安全。雨灾过后,全面实地考察,统计群众受灾情况,及时上报县级各部门,争取灾后救助资金。通过群众申请,入户调查,公式等程序,最终确定了因雨受灾需修缮的**户,需重建的**户,并建立专户管理灾后救助资金,确保资金的严格管理,封闭运行。

四、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2011年是**镇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民政站在镇领导的认真部署下,详细计划,科学安排,从几个方面确保选举工作的成功。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及时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时抽调镇机关精兵强将**人各村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全镇**个村委会根据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分别成立了村民选举委员会。镇党委多次召开镇村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我镇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二是搞好培训、打好基础。我镇及时举办了村级“两委”换届工作培训会,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章健康进行。

三是广泛宣传,充分发动。我镇始终要求各村选举委员用倒计时的形式,将每一时段的工作任务、质量要求、公告号数、具体内容等各个环节在各村醒目处张贴,使群众充分了解换届选举的各项政策和候选人的`信息,正确引导选民。

四是认真调查,妥善处理来信来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以来,镇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遵照信访工作制度,接待来信来访举报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问题。目前没有发现较大规模的上访和破坏选举工作的重大事件。

五是督促检查到位。在换届选举工作期间,镇的党政班子放弃了节假日,确保了换届工作的正常开展。

通过我镇民政站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增强了服务观念,改进了服务手段,创新了服务方式,扩大了服务范围,提高了服务效果,使我镇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我镇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各级民政部门锐意进取、探索创新、狠抓落实,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概括起来说是“四句话”:即重点突出,亮点放彩,难点化解,项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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