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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督查讲话大全(22篇)

作者: 笔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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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督查通报

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局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9月26日~9月29日,市局组织对各分局、治超站、材料站、市局机关、翰林金环大酒店进行了第三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通过此次检查,检查组认为:各单位在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各单位能够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制度,检修保养各类车辆,准备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应急管理措施得力。

2、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国省道、重要县道、道班、桥涵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各种违章行为、违章作业,有效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3、山闵路改建工程各项目部能够加强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按照施工程序和操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设置好施工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安全人员现场巡查、维护交通工作保障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4、治超站执法人员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治超站运行安全有序。

5、各单位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1、埇桥分局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重要县道存在坑槽等重要病害,局部路面有堆积物和打场晒粮现象。

2、萧县分局官栾路未见施工公示牌或公告,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路段有打场晒粮、存在堆积物现象。

3、砀山分局局部路面有堆积物、标志缺损、有遮挡现象,路基有雨冲刷影响路面。

4、翰林金环大酒店对省市督办的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在办公楼又发现如下问题:部分消防应急灯损坏、楼道口感应照明灯个别损坏;12楼餐桌堵塞安全通道;11楼消防栓(电梯口)缺少消防枪;南楼办公区没有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对待、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国庆节期间道路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信息报送和防火防盗工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路政、养护、工程等方面隐患的排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4、做好年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业资料整理归档。

5、翰林金环酒店主管部门继续抓好省市督办的隐患整改工作及第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xx年xx月xx日。

安全督查会议上的讲话精选文章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汇报会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督查会议,主要任务是对《行政许可法》颁布十年以来,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行政许可程序,促进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刚才,法制办褚春华副主任汇报了全市《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吴江区政府以及盛泽镇的同志都发了言。大家讲得都非常好,下面我想谈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肯定十年来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行政许可法》自20xx年7月1日施行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了大量工作,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总体看,我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做得比较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取得了积极进展,行政许可权的监督机制保障到位。但也要看到,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相比,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任务繁重。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仍呈现不平衡,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相对滞后,各地在工作中还面临着不少问题。比如,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定性把握不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上下衔接不够,影响清理工作步伐;现行的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时限等过于原则笼统不便实施;取消行政许可后如何监管;清理实施主体、清理收费还面临一些实际困难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深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需要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也需要在具体贯彻实施中不断探索创新。

二要认识贯彻《行政许可法》对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行政许可法》是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对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许可的费用、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也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律依据。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行政许可法》从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力的关系出发,严格控制行政许可设定权,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例如,《行政许可法》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我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并明确要求地方原则上只有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才能设定行政许可,然而我市实际情况来看,仍有一些部门以规范性文件设置登记、年检、认定、备案等管理措施,变相增加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把行政权力、公共权力部门化、利益化。究其原因,还是政府职能未转变,官员法治意识淡薄,仍习惯传统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从长远来看,我们国家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再继续走老路,靠政府扩大债务、单纯经营土地,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势必会形成过剩产能,肯定走不长,也走不通。即便短期有效,长期代价也很大。所以,对政府来说,无论是当前稳增长,还是长远谋发展,都要靠改革创新。这就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下决心破除审批多、办证多、收费多、罚款多的体制机制障碍,把推动发展的着力点放到发挥企业、市场、社会力量的作用上来。当前,我市正在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明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法定程序设定的带有行政审批性质的登记、年检、年审、监制、认定、审定等管理措施,一律取消。以强制备案、事前备案等名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的,一律取消。政府部门以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这些要求非常好,也是符合《行政许可法》精神的。因此,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必然减少和限制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其本身也有助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和行政管理体制。

三要突出机关服务意识,行政许可实施应当更加便民高效。行政许可和审批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可概括为“法无明文不可为”,这对老百姓利益影响甚大。多少年来,老百姓“跑审批”有说不尽的酸甜苦辣。最近,李举了个例子,北京一所高校的一位毕业生,回到家乡创业,办一个书店,在多个部门跑了30多趟,花了不少钱,历时三个多月,总算办起来了。但开业后,各种检查、收费、罚款就跟着来了,没钱就拿书,最多的一次拿走了140多本。最后,他一气之下关门不干了。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目前行政审批设置仍过多过滥,实施行政许可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其实《行政许可法》很多规定很好,例如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便民的原则;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这些是保证许可便民高效的制度保障,然而要这些制度落地,这离不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意识是真正以人为本的意识。行政机关也应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真正实现行政管理的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也要通过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防止执法扰民。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中,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材料的,能够通过行政机关间资料共享解决的,不要再行报送;能够通过在市场提取产品进行监督的尽量不进入企业提取产品;通过书面材料审查即可发现问题的,尽量不进入生产经营场所检查;能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计算机联网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就不要求被许可人跑到行政机关报送材料;能够利用较小管理成本达到管理效果的就不用高成本管理手段。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激发社会的活力,营造公正发展环境,让企业、社会更有创造力,就可以带动更多的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要积极转变监管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后续日常监管工作。当前,假冒伪劣、欺行霸市、坑蒙拐骗、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而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损害人民生命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更是令老百姓深恶痛绝。这些领域恰恰反映了审批监管缺位的问题,我们必须扭转和克服长期以来由于批管一体导致的“重审批、轻监管”,杜绝“以批代管”、“不批不管”的现象。做到这一点,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职能,充实监管机构、人员,改变过去的年检为月检、季检、日检,改定期检查为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逐步做到疏而不漏,防止再走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二是要完善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社会的信息沟通与协作机制,改变行政许可的决定机关与行政许可的监督机关脱节、违法行为地的行政机关与行政许可决定机关、行政机关与个人、组织互不通气的现状。扩大发现违法行为的信息来源,做到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违法行为;三是要提高监督有效性,行政机关就要加强监督力量的配合,要注重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的衔接规则和争议解决机制,保证批后管理的有序进行,真正做到审批简便规范,监管到位有力。

四是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抓紧建立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加快征信系统建设。五要强化对行政许可权的监督,推进廉政建设。《行政许可法》在行政许可设定、具体实施、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从制度上能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的产生。但是《行政许可法》的具体实施环节还需要我们去细化,通过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来规范,而实施环节又是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目前,有些部门强调各种原因,对窗口授权不充分,审批仍在各内设机构流转,办理环节多,期限长。实施行政许可,要明确责任、权责一致,注重事中事后监督。对违法设定许可和增设许可条件,或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为名行许可之实的,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特别要制止以许可增加收费的行为。要强化许可过程的监督,应使许可离开“程序”寸步难行。至今仍有一些人不重视程序,认为动机好或是为老百姓好,就不管程序。按照《行政许可法》,我们就不能撇开程序片面讲提速增效,而且从长远来看,维护程序本身才是真正有效率的。在贯彻许可法的问题上,许可步骤、方式、期限都要实现程序适时监控,这方面,我市行政许可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还需要不断探索深化。重视许可程序,就是要实现所有的审批环节在阳光下公平公正操作,审批中用权的环节少了,审批过程透明了,监督与制约就更加到位,就更有效遏制权力寻租,切实杜绝权钱交易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制度上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提高廉政建设水平。

同志们,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对地方立法、执法和监督工作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取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成效,为率先基本建设现代化提供法制保障。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

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隐患督查通报,供大家参考!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局8月24日安全生产推进会,8月27日至9月9日,由局纪委郭书记牵头的安全督查组,采取查阅内业资料、现场抽问、座谈等方式,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各单位都及时传达市、县和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安全领导机构并进行具体责任分工,有检查记录、整改验收资料完善归档。从检查来看,总体效果明显,反应迅速、人员到位、主动作为。工作突出的单位有县运管所、县路政大队,工作迟缓的单位是航运公司。

二、存在问题。

(一)县运管所。

1、对龙祥运输公司、江阳车站查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限时内未整改完毕。

(二)县路政大队。

1、安全隐患排查里程桩号与整改、验收资料不一致、轨迹体现不完整。

2、对新排查出的6处较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整治措施。

(三)县养路段。

1、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未形成完整的轨迹闭合。

2、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现场检查、指导较少。

3、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

(四)县海事处。

1、对旅游船舶安全隐患未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整治措施。

2、安家坝、星光大桥建设施工未办理水工许可证。

4、内业资料建设有待提高。

(五)航运公司。

1、安全会议未记录传达局安全推进会内容。

2、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有待提高。

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

(六)运输企业。

1、平安运输公司未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表。

2、腾达、巨川运输公司未建立未建立安全隐患台帐,

安全隐患整改、验收资料不完善(没有影像资料体现)。

3、巴运集团159队未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和隐患整改推。

进表。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8.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一网双线”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进一步扎实抓好整改。各单位要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制定细化方案,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一线操作层面,逐一进行整改销号,一时难以整治的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按时按质抓好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重视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专职管理队伍建设,选用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精兵强将充实到安全管理岗位上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进一步完善内业资料。各单位要按照“四式”管理建好台账,做到隐患排查、整治、验收轨迹清晰,达到安全生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各单位务必在20xx年9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局安运股。联系电话:;下一步局督查组实地查看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单位启动约谈机制、严究其责。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年9月14日。

9月13日,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区领导带队督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贾发[20xx]38号)文件,根据区主要领导的要求,将安全隐患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公示栏上进行了公示,要求9月底前整改到位并销号。

截止目前,多数责任单位已按要求将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并将结果上报区安委办进行网上销号。但还有少部分单位没有上报整治结果,无法销号,特别是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主要负责的17家单位99条安全隐患,区教育局主要负责的10家单位10条安全隐患未能督促整改到位,未按区委、区政府38号文件要求上报有关材料,所公示的安全隐患未能如期整治到位并销号。

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教育局等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每条隐患,按隐患治理“五落实”的要求,细化整治措施,尽快明确时间表,在11月底前将整治结果按要求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进行网上销号。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区政府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涉及的17家隐患单位:徐州市苏鲁家具商城徐州市苏鲁家具商城、徐州市贾汪区老矿金海湾浴所、徐州市贾汪区老矿今乐美休闲娱乐会所、徐州百大超市有限公司贾汪购物中心、徐州天天爱客来商贸有限公司、贾汪文化大厦、徐州市好宜家商贸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区人民医院、徐州市贾汪区芳顺百货便利店、徐州市贾汪区金湖世纪华联超市青山泉加盟店、徐州徐轮橡胶有限公司、玛蛊酒吧、徐州市润宏商贸有限公司贾汪上海华联超市大泉店、徐州市友冠商贸有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第二医院、徐州建平化工厂、徐州天擎精细化工公司。

区教育局涉及的10家隐患单位:大吴贝贝乐幼儿园、大吴闫庄幼儿园、耿集曹庄幼儿园、大风车幼儿园、艺海幼儿园、青山泉后柿幼儿园、榴园幼儿园、影山幼儿园、汴东幼儿园、高庄幼儿园。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环境安全工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浙安委办〔20xx〕25号)的要求,决定在12月12日-16日全省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一)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安生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扎实推进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事故,确保全省环境安全持续呈现良好形势。

(二)掌握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日常执行情况,重点推进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预防工作。

(三)全面掌握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为下一阶段省安委会组织的全省综合督查工作打好基础。

二、督查内容与方式。

(一)现场检查:督查组随机对每市抽查1个县(市、区),由当地提供目前尚未完成隐患整改的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从名单中随机抽查2家企业,检查企业的环境安全状况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等。现场检查情况需填写《环境风险源企业专项督查情况表》(附表)。

(二)台账档案检查:20xx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进展情况、检查档案;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三、其它要求。

(一)根据省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

工作方案。

》要求,从当前至20xx年2月28日止,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环境安全大检查,将环境安全检查工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岁末年初工作落实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市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对辖区内环境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管理问题、事故隐患要坚决督促和监督整改,对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市于12月20日下班前将20xx年度环境安全。

工作总结。

报告报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安全督查会议上的讲话文章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山东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质量第一、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加快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把施工人员生命重于泰山,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强化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强化专项治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现了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持续稳定提高。公司连续三年获得临沂市建设工程质量奖"沂蒙杯",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安全生产是的经济效益。今年是我公司成立以来开工项目最多、档次水平、投资额度的一年,东方万象城、东方壹品、东方丽景、城市花园十一期、东方御景、星城国际等六大项目遍布县城东西南北,形成了全城六盘联动的盛世局面。截至九月份,所有在建项目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司纳税2523万元,超过去年全年的总额,同比增长58.9%,居全县第12位,民营企业第4位,同行业高居第一位,是全县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中增幅的。

在今年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各级领导的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细、实",抓管理,重奖惩。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划分岗位职责、标准明了、程序清楚,同时细化各岗位、各部门的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真正做到依法治企、科学管理。实行重奖重罚的奖惩机制,调动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积极性。

二是抓好现场管理。突出风险动态管理,切实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积极组织对重点环节应急预案的定期演练,提高公司整体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映能力。结合企业6s日常检查,加强安监人员的监护力度,重点部位设专人监护,各施工点设专人加强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紧抓经济效益的同时保障安全生产。

三是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设备设施方面加强监管力度。对公司的各种施工设备设施,严格按照安全性评价要求进行严密细致的检修,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新聘人员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坚决杜绝安全素质不合格人员进入公司工作,堵住事故的源头,对于安规考试不合格者坚决予以清退,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劳动保护用品投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四是加强公司的安全学习、培训管理。继续坚持每周一次的专项安全分析会议,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查找隐患,分析不安全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层层落实到人,及时堵塞漏洞,保证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也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在加快县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肩负的担子更重,承担的责任更大,但发展的机遇也更多。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好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以"零伤亡、零伤害、零事故"作为我们全年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管理手段,完善各种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公司生产安全平稳运行,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苍山的伟大实践中,奋发有为、苦干实干,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安全督查会议上的讲话文章

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会,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分析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刻汲取教训,找准问题症结。

近年来,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态势总体较好。但是,在春节前后7天之内,我市境内连续发生了“1.23”和“1.30”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惨痛的教训再次提醒我们:道路交通安全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负责、切实抓好!

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交通参与者素质有待提高。主要是广大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不够到位。相当部分驾驶员不规范驾车,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法超车、疲劳驾车现象严重,开“霸王车”、“英雄车”的大有人在,一桩桩血案由此引发。也有部分市民、村民出行的安全意识薄弱,缺乏交通常识,无视交通规则,养成了一些交通陋习,走路不看信号灯、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和过街设施、钻跨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随处可见,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很多隐患。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硬件设施有待改善。机动车整体安全性能、公路等级和公路安全技术标准等亟需提升。随着人流、物流、车流的高速增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将会进一步加大。三是预防事故的长效机制有待建立完善。部分地方和企业的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没有完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面对严峻形势,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排查、深刻反思:我们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究竟该做些什么?我们做了些什么?问题和差距在哪里?要真正找出问题症结所在,认真汲取血的教训,时刻绷紧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以更大决心,下更大力气,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千方百计遏制重特大事故,千方百计减少人员伤亡,迅速扭转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

二、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出一个事故、死一个人往往就会毁掉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讲“以人为本”,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只有把安全工作抓好,社会才谈得上和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我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道路交通事故能否有效控制,对于全市整个安全工作能否稳定好转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已成为了以剑明同志为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搭建专门班子抓好这项工作。一是要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通盘考虑,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分解任务,抓好考核监督。年底市政府将进行专项考评,并坚决兑现奖惩。二是各区县、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责无旁贷,要具体抓、抓落实。要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个重要标准。三是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尤其是进一步关心公安交警队伍的建设。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和驾驶员迅速增加,而交警部门警力十分有限,面临的管理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县乡道路还有很多失控的地方。各级务必要把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的警力、经费、装备等保障到位。

三、开展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

今年是市上确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要力争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管理各个方面。从安全技术规范,到车辆牌证管理;从人、车、路、环境的全面改善,到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年龄人员的宣传教育,都必须实施综合治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安监、交通、交警等几个部门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县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按照市上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充分调动和组织好方方面面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实现市政府下达的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一是要将此项工作与“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达到平安畅通县区评价体系标准为最终目标。二是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联席会议要定期分析形势,科学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协调、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逐步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深层次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强化协调配合,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三是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和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检查制度。

四、坚持“三个到位”,确保工作落实。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重在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不能等事故发生了,再集中精力、人力、财力去处理。因此,我们应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坚持“责任、监管、教育”三个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防患于未然。

一是坚持责任到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不落实,关键看责任落不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要具体到单位、具体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要明确政府的主管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无论是官员还是企业家,无论是从政还是经商,我们做人做事都要无愧于心,一定要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出了事故,必须出重拳、出硬招,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必须要对社会有交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哪怕是处理负有责任的各级干部,也是出于对干部的帮助和爱护,纵容和手软都是对人民的残忍。大家一定要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事故的处理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要让各方面都受到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导向。

二是坚持监管到位。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管。公安交警部门(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要坚持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下大力气整治交通秩序,加大道路巡查力度,严格纠正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破坏高速公路隔离设施、行人上高速公路、摩托车和低速汽车违章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做好危险路段治理;要加强公路运输源头管理,严把客运市场准入关,定期不定期对营运车辆尤其是出租车、客车驾驶员营运资格与车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要停运;要监督和指导运输企业建立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农机部门要严格做好农用车辆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农用车辆检验审验和驾驶员审验考核,加大对农用车载人的监管、查处力度。安监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安、交通、农机等有关部门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这里我要着重强调的是严查事故隐患。各级各部门要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单位,严格排查和整治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要由安监部门牵头,交通、交警部门和当地政府密切配合,对每个路段事故情况和隐患进行具体分析,分别拿出整改意见,迅速进行治理。对一些一时无法整改的事故多发路段,要增派力量、加强监管。

三是坚持教育到位。从“1.23”和“1.30”事故可以看出,行人和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差是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要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和正确引导。要立足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体系。安监、交通、交警、农机、宣传、教育等部门要确定专门人员,制定具体措施,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好自己的车,管住自己的人。当前,要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参与,在全市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行动。以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运输企业驾驶人和农村群众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要通过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对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件和重大隐患进行曝光,开展警示教育。翠屏区和宜宾县高速公路沿线乡镇,要特别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堵疏结合,禁止村民进入高速公路。

安全督查会议上的讲话文章

同志们:

现在开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国家、省、市、县领导重要批示和国务院、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对我院安全大检查和事故预防工作进行全面动员。按照会议安排,我讲四方面意见。下面我依次传达习重要批示和上级要求,宣读我院给县政府签订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事故预防承诺书,进行安全事故警示和暑期汛期事故预防培训教育,对我院安全大检查和暑期汛期事故预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宣读的重要批示和上级要求。

求主要负责人不仅要当好财富的创造者,更要当好员工安全的守护者,坚决按照上级规定要求,认真查找隐患问题,切实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全力做好本单位事故预防工作。

二、宣读我院给县政府签订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事故预防承诺书。

安全生产大检查承诺书。容城县人民政府:

容城县人民医院作为我县规模最大的二级甲等综合性。

医院,担负着全县26万人民的医疗、救治任务。我们将坚决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暑期汛期安全事故预防措施,确保广大患者和医院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医院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强化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的“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警钟常鸣,长抓不懈。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模范带头执行上级规定要求,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管理职责,既要当好患者健康的守护者,更要当好患者和职工生命安全的守护者,举集体之力,保医院平安。

三、深入组织开展事故警示和暑汛期事故预防全员教。

育,以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反面教材,结合医院安全文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通过动员大会、板报宣传、温馨提示等形式,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防控意识,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消除“三违”现象,当好医院安全的守护者。

四、不折不扣地按照规定动作要求,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对所有岗位、所有设备设施、所有场所、所有人员、所有生产经营环节的100%覆盖,不留盲区死角。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严格登记建档,并按照“责任人、完成时间、标准要求、资金保障、应急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强化跟踪督办,确保100%整改到位。充分利用此次大检查之机,督促指导医院各科室,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动态安全运行管理,实现隐患排查和日常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五、针对暑期、汛期安全事故预防的特点和规律,对受强降雨、强雷电、大风、高温等天气影响,而容易发生事故的场所、部位、设备、工艺和事项,逐一进行排查,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行严防严控;对各类危险源点和焊接、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装修、改造、拆除等较大危险性作业,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盯防巡查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搞好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积极主动配合省、市、县组织的安全检查执法活动,坚决按规定要求对指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升医院的自我安全管理水平,努力为容城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三、进行安全事故警示和暑期汛期事故预防培训教育。近期,全国范围内接连发生了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惨痛,教训极为深刻。5月11日,四川省泸州市桃子沟煤矿因违法生产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8人死亡;5月20日,山东省济南市章丘曹范镇境内,中国保利集团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因违规作业乳化震源药发生爆炸,造成33人死亡;5月31日,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因电线短路,并引发违规存放的易燃物品发生特大火灾,4万吨粮食过火,损失近亿元;6月2日,湖南邵东县司马冲煤矿因非法生产导致瓦斯爆炸,造成10人死亡;6月2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发生油渣罐爆炸,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该企业因安全管理不到位两年内已发生5起同类事故;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宝源丰禽业公司因液氨泄漏发生爆炸,引起大火,造成120人死亡,经初步查明,该企业安全管理十分混乱,隐患问题非常严重;6月4日,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段因团雾发生16起交通事故,造成14人死亡;6月11日,江苏省苏州燃气集团液化气经销分公司横山储罐场生活区综合楼食堂发生爆炸后时坍塌,造成11人死亡等等。

规定要求进行排查:1、认真组织开展各层面自查自纠活动,要覆盖所有岗位、所有设备设施、所有场所、所有人员、所有生产经营环节,确保覆盖率达到100%,不留盲区死角;2、按照“责任人、完成时间、标准要求、资金保障、应急预案”五到位的要求,组织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完成率要达到100%;3、对所有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单独登记建档,限期整改的隐患要具体记载整改及复查情况,并由相关人员签字;4、自查自纠结束后,向保定市安监局监管四处上报情况,发现重大隐患立即上报。5、自查自纠结束后,要按照“厂(矿)级月排查、车间(队)周排查、班组岗位每日每班排查、危险源点每日定时巡查、危险性作业专人跟踪检查”的规定,做好自身常态化的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强化重点部位盯防。针对本单位暑期汛期安全事故预防的特点,做好以下工作:1、对容易受高温、强降雨、强雷电、大风、高温影响而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工艺、场所、部位和事项,逐一进行排查,有针对性的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实行严防死守;2、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暑期、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相关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特别是对各类危险源点和爆破、焊接、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装修、改造、拆除等较大危险性作业活动,必须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盯防巡查措施;3、遇有强降雨、强雷电、高温、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时,要强化生产经营或施工现场盯守,必要时停止作业,提前撤离人员。发现重大险情,必须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在全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上的讲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19年12月31日)。

元旦前夕,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项行动部署会,决定利用春节前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刚才,寿斌同志宣读了督查检查工作方案,对大家作了业务培训辅导;孝斌同志讲了纪律要求。我都同意,请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就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讲几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党***、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11月22日、12月7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召开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和当前以及明年有关工作。近期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同时,坚持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狠抓五项攻坚和集中整治行动,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全市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巩固,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春节临近,人流物流车流剧增,雨雪冰冻极端天气增多,火灾风险等级升高,生产经营活动步入旺季,各类事故隐患聚集,各种不利因素交织,全市安全生产面临着十分严峻复杂的形势。通过深刻分析今年各类事故发生原因,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还面临许多问题。一是工作统筹有欠缺。有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还不能很好的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抓安全忽视发展,抓发展忽视安全。特别是春节前后各种会议多、检查考核多,工作千头万绪,保民生、保稳定任务重,极易出现安全监管空窗、思想麻痹松懈,甚至顾此失彼现象。二是责任落实有死角。一些县区和部门一定程度上存在侥幸心理,安全监管有漏洞、有盲区。面对经济下行,一些企业不愿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三是监管执法不严格。有些县区和部门安全检查执法重形式、走过场、送人情,只查问题不执法,怕得罪人,不敢动真碰硬,或选择性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导致一些企业铤而走险。

明年经济下滑态势明显,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安全生产的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今年发生的白河、恒口两起较大事故,其中恒口中毒窒息事故调查已延期至明年,结论要到明年才能出来,这就意味着2020年还未开始就有了一起事故。越是处于不利形势,越要高度警觉,提高安全红线意识,统筹做好稳增长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不要”带血”的gdp。必须变被动为主动,增强工作前瞻性、预见性,以中省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立即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集中化解各类风险,为全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总体目标是,”四项指标”明显下降,2020年全市不再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

二、动真碰硬,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

(一)把行动搞准。督查组各位同志要准确把握此次专项督查的目的、意义、重点和基本要求,坚持原则查、带着问题查,做到心中有数。要按照人员分组,对所负责的领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全覆盖的督查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通过督查检查,真正把问题查实、查准、查清楚,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现场督办、现场解决、一个不拉。一是查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压力最大,要重点检查”三超”、疲劳驾驶等违章营运、违规驾驶行为监管是否到位,重要路段、重点时段隐患整治是否完成等。二是查烟花爆竹。春节期间是加强烟花爆竹监管的重要时段,要全面检查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全面做好禁售、禁燃等工作,商贩一律不得上街销售。三是查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商场、”多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养老院、医院等消防措施是否落实,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查处等。四是查取暖安全。时值取暖高峰期,部分居民和搬迁户采用较为传统的燃烧煤炭、木炭等方式取暖。要检查防煤气中毒宣传教育是否到位、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五是查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工地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有无违规操作行为、是否执行严格的安全措施等,特别是春节期间不放假的工地,要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加强监管。六是查企业生产安全。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必要安全投入是否到位、隐患问题是否整治、员工教育培训是否开展等。对停产、半停产企业也要一个不拉的进行检查。同时,对教育、旅游、电力、特种设备、矿山、水利、油气运输等行业领域,也都要深入开展督查检查。

(二)把行动搞实。按照”集中、彻底、严格”的基本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排查、大整治。一是内容要实。总体原则是同一行业、同一企业不重复检查。管理层面检查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工作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执法检查是否开展,应急预案是否完善,相关处罚是否到位,等等;企业层面检查必要安全投入是否落实,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隐患问题是否整改,违规处罚是否到位,等等。特别是高危行业、重点企业、重要场所,要检查安全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工人有无持证上岗,车间有无生产记录,等等。二是过程要实。对行业、企业要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检查,包括生产环节、管理环节、制度环节等。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不放过每一个行业和领域,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设施和设备,不放过每一个隐患和漏洞。逐单位、逐企业检查,既不压缩检查时间,也不减少环节,真正沉下身子,把督查检查搞实。三是作风要实。督查组要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不得增加基层负担。督查所到之处,必须做到”既查清问题、又处罚到位”。每到一处,都要有现场核查记录,包。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括隐患是什么、处罚是什么。检查记录一式四份,检查对象一份,当地政府一份,市级主管部门一份,市安委办一份。这里强调一下,凡督查检查过的企业,因工作粗心大意,或处罚不到位,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必须按督查检查人员工作失职对待,实施责任追究。检查过程中,要坚持检查与服务相结合,融服务于检查之中,不搞一刀切。不能简单的把企业关停,要通过督查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生产经营。对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坚决予以关停,从严从重处罚,形成震慑。

(三)把行动搞严。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为一个月,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从严执法。督查人员要严明工作纪律,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不留情面、决不手软。通过现场督查,使走过的每一个行业、企业都成为放心行业、放心企业。一是要求要严。实行组长负责制,分兵把口,严格督查,一查到底。要本着对市委市政府负责、对市安委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市纪委监委对各督查组的工作落实、工作作风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履职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彻查,严肃追究督查人员责任。二是执法要严。要把督查和监管重点向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倾斜,一旦发现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违”、无证生产、冒险作业等违法行为,该关停的关停,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严厉处罚,该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要敢于动真碰硬,现场执法,绝不允许以整改代替处罚,甚至”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对发生较大事故企业,以及反复出现问题、违法违规严重、多次整治不到位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打掉侥幸心理。

三、强化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此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项行动抽调人员多、涉及范围广、工作要求严,特别是市纪委监委全程开展执纪监督,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坚定决心和坚决态度。希望大家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要求高标准完成任务。

一要尽职尽责。各抽调人员在督查期间,原则上与原单位脱钩,接受各督查组组长的领导,集中精力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市政府将专门听取各综合督查组和专业督查组工作情况汇报。对查不出问题的督查组,要派员进行复查,复查一旦发现问题,市纪委监委要对督查组进行纪律调查。

二要从严追责。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围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履职档案。对履职不力,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中省市有关规定,一律严肃问责追责。要注重督查结果、考核结果运用,2019年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必须件件有结果,该考核扣分的一律扣分,绝不允许搪塞搪塞着就过去了。要通过严厉的处罚,达到触及思想和灵魂的目的。

三要注重宣传。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加强专项行动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要发挥媒体教育、引导、监督作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没有认真治理的行为,进行大胆曝光和揭露,从而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促使问题得到解决。督查组到企业检查,要张贴告示,写明督查内容和目的,公布市安委办和督查组组长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做到有案必查。

四要长效监管。安全生产靠的是自觉意识,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把功夫下在平时。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17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各促使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管好各领域的安全。

同志们,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一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系数高十分。希望督查组全体成员牢固树立民本意识,恪守民生情怀,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局8月24日安全生产推进会,8月27日至9月9日,由局纪委郭书记牵头的安全督查组,采取查阅内业资料、现场抽问、座谈等方式,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各单位都及时传达市、县和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安全领导机构并进行具体责任分工,有检查记录、整改验收资料完善归档。从检查来看,总体效果明显,反应迅速、人员到位、主动作为。工作突出的单位有县运管所、县路政大队,工作迟缓的单位是航运公司。

二、存在问题。

(一)县运管所。

1、对龙祥运输公司、江阳车站查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限时内未整改完毕。

(二)县路政大队。

1、安全隐患排查里程桩号与整改、验收资料不一致、轨迹体现不完整。

2、对新排查出的6处较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整治措施。

(三)县养路段。

1、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未形成完整的轨迹闭合。

2、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现场检查、指导较少。

3、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

(四)县海事处。

1、对旅游船舶安全隐患未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整治措施。

2、安家坝、星光大桥建设施工未办理水工许可证。

4、内业资料建设有待提高。

(五)航运公司。

1、安全会议未记录传达局安全推进会内容。

2、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有待提高。

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

(六)运输企业。

1、平安运输公司未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表。

2、腾达、巨川运输公司未建立未建立安全隐患台帐,

安全隐患整改、验收资料不完善(没有影像资料体现)。

3、巴运集团159队未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和隐患整改推。

进表。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8.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一网双线”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进一步扎实抓好整改。各单位要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制定细化方案,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一线操作层面,逐一进行整改销号,一时难以整治的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按时按质抓好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重视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专职管理队伍建设,选用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精兵强将充实到安全管理岗位上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进一步完善内业资料。各单位要按照“四式”管理建好台账,做到隐患排查、整治、验收轨迹清晰,达到安全生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各单位务必在20xx年9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局安运股。联系电话:;下一步局督查组实地查看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单位启动约谈机制、严究其责。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年9月14日。

安全督查会议上的讲话文章

各位朋友,同志们:

上午好!刚才,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对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派出所所长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动员部署,并抓好落实。近期,全国各地重、特大火灾事故频发,先是“4.25”大兴火灾,接着是“5.1”吉林通化火灾,不久前,我们区田村路半壁店天下城商品交易市场又发生大火。这些火灾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虽然没有发生在我们地区,但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总的来说,我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地区相关部门以及社区、企业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特别是在座的各位同志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形势相对平稳。但也不可否认,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违法违章建设、无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意识淡漠等问题同样大量存在,小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更不能骄傲自满,否则,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悲剧就会毫不留情,在我们地区上演。

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严密组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是要加强领导,深入动员,周密部署。各社区、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上阵,参与制定可行工作方案,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是要加强宣传,群防群治,确保效果。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安全意识;要广泛发动群众、企业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效果。

三是要明确职责,严格标准,突出重点。各相关科室及执法单位要按照职能定位以及本次专项行动要求,开展“七个严查”,落实“七个一律”,督促“六个确保”,突出重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出租房屋、六小单位等火灾防控薄弱环节查处力度。

四是要加强协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地区各执法部门要加强联系,协调行动,提高专项行动效率。执法部门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同时,要对依法经营的企业加大指导帮助的力度,通过检查指导,切实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达到专项整治行动的根本目的。

二、常抓不懈,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纳入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要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更是关系到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社会和谐稳定、家庭幸福的最基本要求和根本保证。各位负责人特别是企业经营者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学习提高管理能力,加大投入打牢安全基础,积极行动落实工作制度。

二是要从行动上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不断完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采取有效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建立安全评估和考核、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或者说根本上还是要依靠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街道在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时,要重视通过整治,切实督促落实《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的精神,充分发挥各楼宇安全生产管理单位的主动性,明确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的职责,彻底改变政府包办代替、以查代管、单纯为消除有限的安全隐患而检查的陈旧观念、落后思想。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提高执法力度,打击各种违法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三、不断创新,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全面依托地区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基础,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在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之间实现全覆盖、无缝对接,为真正落实属地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打通安全生产工作微循环。

二是要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建立信息沟通和数据快速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各执法部门、街道、企业之间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的共和一体化,特别是实现检查信息的公开与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要逐步改变政府管理理念,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指导帮助力度,通过服务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四是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状态评估体系,建立动态的、可监控的评估体系,实现科学、公开、公正的安全生产状态评估。

五是要创新责任追究机制。通过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在企业与最基层政府之间建立起常态化的、命运相关的联系。

通过对以上几方面的摸索,逐步建立起:严厉打击“非法”与积极服务“守法”相结合、随机检查与动态评估相结合、属地管理网格化与信息沟通网络化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性、可靠性和高效性。充分依靠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减少对随机性专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依赖,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是一人头痛大家吃药的现象不断发生。

最后,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切实抓好本次专项整治,并且以此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新起点,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落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彻底扭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被动状态。同时也欢迎大家畅所欲言,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献计献策,群策群力打造“平安街道”。

消防安全督查通报

9月13日,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区领导带队督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贾发[20xx]38号)文件,根据区主要领导的要求,将安全隐患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公示栏上进行了公示,要求9月底前整改到位并销号。

截止目前,多数责任单位已按要求将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并将结果上报区安委办进行网上销号。但还有少部分单位没有上报整治结果,无法销号,特别是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主要负责的17家单位99条安全隐患,区教育局主要负责的10家单位10条安全隐患未能督促整改到位,未按区委、区政府38号文件要求上报有关材料,所公示的安全隐患未能如期整治到位并销号。

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教育局等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每条隐患,按隐患治理“五落实”的要求,细化整治措施,尽快明确时间表,在11月底前将整治结果按要求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进行网上销号。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区政府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涉及的17家隐患单位:徐州市苏鲁家具商城徐州市苏鲁家具商城、徐州市贾汪区老矿金海湾浴所、徐州市贾汪区老矿今乐美休闲娱乐会所、徐州百大超市有限公司贾汪购物中心、徐州天天爱客来商贸有限公司、贾汪文化大厦、徐州市好宜家商贸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区人民医院、徐州市贾汪区芳顺百货便利店、徐州市贾汪区金湖世纪华联超市青山泉加盟店、徐州徐轮橡胶有限公司、玛蛊酒吧、徐州市润宏商贸有限公司贾汪上海华联超市大泉店、徐州市友冠商贸有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第二医院、徐州建平化工厂、徐州天擎精细化工公司。

区教育局涉及的10家隐患单位:大吴贝贝乐幼儿园、大吴闫庄幼儿园、耿集曹庄幼儿园、大风车幼儿园、艺海幼儿园、青山泉后柿幼儿园、榴园幼儿园、影山幼儿园、汴东幼儿园、高庄幼儿园。

安全督查会议上的讲话文章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会,主要是针对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刚才,?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近一个时期,我国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和建筑物桥梁坍塌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对党和政府形象带来了损害。从南阳的情况看,虽然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情况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仍然相对薄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低、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屡禁不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认真、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仍很突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因此,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管理的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硬任务、硬指标,常怀忧民之心,恪尽为民之责,坚持不懈的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广泛深入、全面细致的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坚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我市安全生产大局平稳。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省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要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大检查作为下半年推动安全生产的有效载体,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按照省、市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认真搞好以铁路、桥梁为主的交通运输领域、以井采矿山和尾矿库为重点的矿开领域、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以住房建设项目为主的建设领域的隐患整改力度,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

(二)切实加强汛期和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重点对矿山、尾矿库、水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地质灾害多发区段等进行拉网式的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要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灾害信息,加强汛期值班,对危险的环节和部位要落实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按规定储备抢险物资,一旦发生险情,要果断处置,减少损失。

(三)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要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行动、部门联合、集中执法”的要求,采取明察暗访、奖励举报、联合执法等方式,不间断地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活动严重的地区要进行集中整治,实施重点打击。要强化县乡和部门的打非责任,对每一起非法生产建设行为都要坚持责任倒查,切实压缩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生存空间,净化安全生产环境,防范事故发生。

(四)抓好重点行业监管。市安监、国土、公安、电力、环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做好道路和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公安、消防、教育、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做好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住建、规划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管,切实防止重点行业发生问题。

(五)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要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经常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及安全常识教育;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工持证上岗规定,对人员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依法对企业停产整顿;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努力建设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唱响安全生产主旋律。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是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真正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抓具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抓好县乡两级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行业指导,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真正讲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二是强化督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市政府派出的10个综合督导组要按照分工,继续进驻县区和市属两属企业,对县区政府和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活动期间,市政府综合督导组每月督导次数不少于2次,每次至少抽查2个乡镇(街道)12家重点企业。督导要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落实。三是严格问责。要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完善各级安委会对本级成员单位和下一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综合考评机制,引导各单位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过程,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非法违法事故跟踪督办和通报等制度。坚持四不放过、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调查和处理情况要做到公开透明,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要依法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民生问题安全第一,安全问题生命至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认清安全生产形势,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

11月17日至25日,省政府派出7个督查组,对今年以来各市(地)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12月3日,省政府召开了督查情况汇报会。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以来,各市(地)按照战书省长年初提出的“头脑要清醒,认识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责任要落实,处罚要严格”的总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突出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开展重点时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动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百日安全生产行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冬防和预防火灾事故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启动后,各市(地)政府(行署)普遍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政府领导亲自挂帅,安委会及办公室及时明确行动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安排。各级安监、消防、建设、质监、教育、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联合执法,有效推进了工作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推进了各类事故隐患的治理。各地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排查隐患。全省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及预防火灾事故百日会战开展以来,各地共检查有关单位32053个(次),发现火灾隐患27344处,督促当场整改火灾隐患16986处,对10358处隐患限期整改。哈尔滨市投入2100多万元用于重大隐患整改。大庆市以检查抓自查、以复查督整改,排查出重大隐患434处,整改390处。大兴安岭行署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利用两周时间深入8个县区进行实地督查,排查出134处隐患,现场解决了4处隐患整改难题。

(二)严厉打击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作为重点,重拳出击。省公安厅组织各地消防部门开展了3次集中行动,依法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2318个单位实施了“三停”处理,对593名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罚款758万元,查封311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哈尔滨市先后出台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3个“十个一律”规定,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目前拘留的严重交通和消防违法人员是前20xx年的总和。鹤岗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总指挥,市、县(区)几十个执法监督管理部门组成950余个检查组,对3960家重点防范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关停歌舞厅等娱乐场所107家,查扣违章车辆298台。齐齐哈尔市全面开展“打非”攻坚战,截止11月中旬,共查处超限运输车辆530台次,卸载转运货物1040余吨,查扣各类车辆424台,收缴烟花爆竹70件。鸡西市成立了“打非”大队,对6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建设和生产的尾矿库依法封停。伊春市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铁力市远大鞋城进行了停产停业处理。

(三)有效规范了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消防部门吸取哈尔滨市经纬360度在建高层大楼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大庆市把7个单位的13项建筑工程纳入治理范围,由消防部门逐一指导制定整改方案。鹤岗市制定《五类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火警处置程序》,督查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四)进一步营造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共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宣传729次,电视播出安全公益广告1788次,发放宣传品和资料13万多份,发送安全常识短信32万多条,悬挂宣传条幅标语6383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哈尔滨市充分利用《哈尔滨日报》、《新晚报》、《冰城119》等媒体的消防宣传专栏,联合省电视台“行风聚焦”、“法制在线”等栏目记者对在建工程专项检查进行跟踪报道。佳木斯市主流媒体建立了“消防安全隐患曝光台”专题栏目和“违法使用工程专项整治”公告栏。双鸭山市消防支队与市广播电视局联合开创了“消防讲坛”系列节目。其他市(地)也开展了各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区对省政府近期部署的安全生产重大专项行动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安排、轻检查,重硬件、轻软件以及执法力度不够、对难点问题缺乏治理措施等问题。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政府领导对本次省政府督查工作不重视,没有指派领导参与检查。

(二)个别人员密集场所仍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绥化市受检的11个单位共发现51项隐患和问题,有些较为严重。其中,万英烟花爆竹厂贮存库泵房电源不符合安全要求,灭火器超期失效;维也纳音乐之都疏散通道被严重堵塞,安全出口被占用,室内使用易燃装饰材料;正大购物广场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消防水泵房出口被占用;第九中学学生宿舍应急灯缺失及大部分灭火器失效,人员疏散门被锁死。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检查的4个场所都存在问题。其中,中心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大市场一层3000多平方米建筑内,所有消防栓都没有消防枪和水带,消防取水泵也无备用电源,消防通道被市场占用。鸡西市第二中学随意关停消防水泵,密山市东粮商厦擅自关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压力表控制阀门。七台河市友谊商厦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

(三)个别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工作不积极。北安市北方商厦和商贸大厦两处建筑10多年来一直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北安市消防大队已向企业下达了整改指令,并在半年前要求政府挂牌督办,但北安市政府一直未做答复,也未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绥化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福和宾馆重大火灾隐患,缺少完整的整改施工方案,整改进度缓慢。黑河市孙吴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未完成整改。

(四)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齐齐哈尔市高等专科师范学校等单位,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不懂应急状态下的灭火控制工作。黑河市第五中学消防水泵安装后,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机房无值班记录,无设备检修记录。铁力市人民医院院长和分管安全工作同志,说不清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不知道消防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五)个别地区对安全生产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佳木斯市前进区新视野网吧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营业,营业大厅内无灭火器材,消防通道上锁。省政府督查组要求当地消防部门立即做出停业整顿决定,但复检时发现该网吧仍在营业。伊春市对3处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堵塞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处理不够严格。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年初以来,全省安全生产虽然保持了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所上升,11月30日,七台河市新兴区昌隆煤矿一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5名矿工死亡,3名救护队员殉职,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元旦春节临近,大冬会即将召开,保证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尤为重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产煤市(地)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今年公告关闭矿井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关闭标准关闭到位。加强对暂扣证照矿井的安全管理,务必整改达标验收合格重新核发相关证照后再允许生产。深入开展打击违规施工隐藏工程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二)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各地要继续组织开展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行动、百日安全生产行动、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冬防、预防火灾和车辆事故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以这些行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监管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格执法,强化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报告、登记、治理、销号全过程监管制度,务必盯住重大隐患不放,直至彻底整改销号,力争在防大事故上见实效。

(四)继续完善人员密集场所监管措施。要研究制定商场、超市、餐饮经营单位、体育运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公园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五)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达标活动。要按照《黑龙江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标准化达标活动。对安全标准化不达标、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或场所要依法处罚,处罚后整改仍不达标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不准开业,提高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六)建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协调机制。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在履行职责监督执法过程中,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形成良性互动。各部门间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

年十二月十一日。

安全生产督查意见

20xx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入进行五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向好的方向转变。但是,由于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状况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现状下,搞好安全生产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和长期的任务。要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邓小平理论和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以宣传贯彻和实施《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和工作部署,以完善工作机制、抓好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三件大事”统揽全局,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转变观念,开拓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依法行政,关口前移;落实责任,综合治理,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面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查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底数,找准薄弱环节,抓住整治重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把《条例》规定的各项管理措施和管理规定落实到位。要重视做好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机制。

(二)继续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以贯彻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为重点,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驾驶、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违章装载、违章停车和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车辆安全检验和驾驶员考试。加强事故多发点段的改造和整治,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夜班长途客车运营的安全管理。配合交通部继续开展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加大打击“三无”船舶的工作力度,严禁货船、渔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舶载客。强化对“四客一危”船舶船员的实际操作和安全知识检查。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开展乡镇船舶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对乡镇船舶的监管力度。

(三)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贯彻落实6月份在镇江召开的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验收及督查工作。抓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调研,以及非煤矿山基本情况的调查;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修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继续深入进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配合公安部全面贯彻《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要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继续搞好易燃易爆品、民爆器材的安全整治。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为契机,配合公安部、国防科工委加强监督检查,促使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对已取缔的非法小火药厂、烟花爆竹小作坊以及经销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网点,要加强监控,严防死灰复燃。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已作出的安排来进行。特别是未设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省(区、市)要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二、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立即在全国掀起一个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热潮。要使各级领导、广大职工和全体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使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并自觉遵法守规。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突出监督,落实责任,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继续抓好《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依法搞好当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各省(区、市)要根据《安全生产法》,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做好配套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抓紧抓细抓实。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与监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实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创新。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意研究人们在安全生产中的思想、行为变化规律,研究不同层次的社会群体对安全生产的心理需求,研究以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内容和手段,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推进宣传工作的科学化和社会化。努力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发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效应。

三、抓好落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对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重大隐患,以及各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各部门、各地区和广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治理措施。对马上能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条件和时间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确定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和目标,并进行跟踪检查。对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整改的问题,应及时向地方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支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因此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的创新。

(一)继续按照国务院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主管部门各司其职,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原则,搞好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处理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专门监督管理的关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关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煤矿安全监察的关系。充分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政府监管、法律规范、政策导向、经济制约、宣传教育等综合手段,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工作制度。各级地方政府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年度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把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并与年终的政绩考核挂钩。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章及监管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监管人员,并且有目标、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评比。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审批发证工作,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以确保审查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

(三)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支撑体系。第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要抓住《安全生产法》出台的有利时机,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第二是安全生产信息体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政府网站运行质量。建立健全事故信息、预警信息、信息发布等制度,形成运行网络先进可靠、应用软件方便实用,能够纵横贯通、反馈快捷的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机制。第三是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要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开发与推广工作,明确安全科技的主攻方向,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安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认可和管理工作。第四是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要建立必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培训基地,逐步实现培训机构、培训大纲、考核标准、证书管理、师资和教材建设等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第五是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特别是矿山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要对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进行调整和优化,有选择、分区域建立若干个基地,配备必要的现代化装备,加强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训练,对特大事故能够及时实施有力的救援和处理。

(四)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各级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充实力量,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抓紧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安全法规政策和标准,秉公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尽职尽责,管一方安全工作,保一方平安。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安全生产监督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未经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能从事监管工作。建立高效、快捷、勤政、廉洁的工作制度。

(五)建立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国家经贸委同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人事部颁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抓好在全国推广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工作。要按照人事部要求,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体系框架。通过执业资格考试和认定,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

五、坚持预防为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工作。企业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对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依法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矿山、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进行考核,未能取得安全资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对经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颁发操作资格证书,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者不能上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国家级培训机构的认定、各类人员考核标准的制定及培训证书的监制等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以及其它培训机构的认定等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培训制度、培训效果、培训质量、培训内容以及持证上岗等列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抓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工作。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审查、验收以及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工作。依法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四)积极推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设。通过抓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使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外向型企业,建立起国际通行的、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建立起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五)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监控。各地要对本地区的重大危险源通过普查和安全评估做到心中有数,并通过省(区、市)、地(市)、县(区)分级管理,实施有效监控。对特种设备要通过年检、抽检,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和配置必要的安全装置,确保安全运行。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进度要求,抓紧进行整改。

(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要体现出以人为本,努力创造爱护职工,关怀职工,体贴职工,尊重职工,激发职工安全生产自觉性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广大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不断上台阶、上档次、上水平。

(七)加强和改进社区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建设安全社区”活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借助于“建设安全社区”这一活动载体,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街道、居委会、村镇,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厂点、每家每户和每个社区成员,消除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得到贯彻。

(八)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查处重、特大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责任人员,不论是谁,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该行政处分的,应进行行政处分;该党纪处分的,应进行党纪处分;该法办的,应予以法办。同时,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推进“五项创新”。一是思维方式的创新。必须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明确定位,正确履行职责职能,下决心跳出习惯思维和传统套路,把主要精力放到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监察上来。二是事故防范机制的创新。要探索和掌握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把安全监管工作的立足点始终放在防范事故上,坚持打主动仗,把握主动权。围绕着如何做到关口前移,搞好事前防范,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特别是特大事故,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对策办法。三是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的创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采取依法监督、经济制约和行政管理等多种方式,依法规范各行各业和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行为。重视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研究和探讨一些切实管用的经济政策,运用经济杠杆调动企业抓安全的积极性。四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方式的创新。探索和采取得力的监管措施,借鉴和推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强化对非公有制小企业的安全监管。五是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从国情出发,研究制定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明确安全科技的主攻方向,积极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防御能力。

八月二十二日。

档案安全督查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促进监督档案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监督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工作。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质监总站)负责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以下简称监督档案)是指监督机构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形成的,以反映监督活动为主要目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工作记录、报告、影音资料及其它文件的总称。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记载,应真实、准确、完整、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条  监督注册

(一)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3、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

4、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合格书;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等。

(二)监督机构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并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三)全省监督档案注册号按以下格式统一编制:

xx(设区市代码)-xx(县市区代码)-20xx(年份)-xxxx(顺序号)

设区市代码见附件一,设区市所属县市区代码由设区市监督机构自行确定,报省质监总站备案。

(四)监督机构按规定核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书》。

第六条  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监督工作计划(方案)由项目监督工程师负责制定,经监督机构的分管负责人审批,结构复杂、大型或重点工程等项目应经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  监督交底

监督交底由项目监督工程师负责制定及保存,并在开工前向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交底。

第八条  监督抽查(巡查)及监督抽测记录

监督机构应按规定抽查建设工程项目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并填写相关记录。

(一)监督抽查(巡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抽测记录。

(三)质量问题调查笔录。

(四)《建设工程不良质量行为记录》。

(五)《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隐患)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质量监督执法行政处罚建议书》、《建设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

(六)质量整改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七) 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等。

第九条  竣工验收监督

监督机构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并填写相关记录:

(一)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二)竣工验收监督《重新申请竣工备案(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三)竣工验收质量整改回执及相关文件资料等。

(四)其他附件。

1、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报告;

(1)建设单位《竣工验收人员名单和验收方案》;

(2)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质量检查合格文件》;

(5)设计单位《质量检查合格文件》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处理有关文件资料。

(五)工程建设永久性标牌照片。

(六)与监督工作相关的图片、影音、文字等重要文件资料。

第十条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项目监督工程师负责编写,经监督机构分管负责人审查,报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

监督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抽查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实体抽查情况、主要材料设备抽检情况、发现质量问题与整改情况、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及工程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的情况。

第十一条  各级监督机构应建立和完善监督档案的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应设专人负责监督档案的归档及保管工作。确保监督档案的及时收集整理、科学建档、安全保管及合理利用。

项目监督负责人负责所监督项目监督档案的建立、整理、立卷、移交工作。

第十二条  监督档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并签发监督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归档。

第十三条  监督档案应按单位工程立卷,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顺序装订整齐,按统一格式装订封皮和目录。所有文字、表格、图片粘贴等应使用国际标准a4号纸。

第十四条  监督机构应建立档案室,配备档案柜。档案室应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和防盗、防火、防光、防水、防潮、防虫、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设区市级监督机构档案室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县(市)级监督机构档案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保管期限符合以下规定

(一)国家及山东省重大工程、重点工程、特殊工程和标志性工程、特大工程长期保存。

(二)大型工程保存十年。

(三)一般中小型工程保存五年。 

第十六条  监督机构应推行质量监督工作计算机管理,并将监督档案管理纳入工程质量监督计算机管理系统。有关重要书面文件应同时转化为电子文件保存,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

第十七条  监督机构应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情节严重的应追究行政责任。

第十八条  监督机构应将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作为各级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认定管理的考核内容。

第十九条  有关行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档案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使用单位在使用起重机时要建立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档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说明;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的使用状况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记录和使用登记证明。

起重机定期检查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不同类型的起重机械检验周期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执行,使用单位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流动作业的起重机异地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检验周期等要求向使用所在地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将检验结果登记部门。

旧起重机要符合具有原使用单位的使用登记注销证明,新单位的使用登记证明,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合格的要求,使用单位方可投入使用。

起重机械承租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对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并作记录的规定,在承租期间对起重机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并记录,对承租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禁止使用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的,没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的,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

电力安全督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发电、输电、供电、电力建设为主营业务并取得相关业务许可或按规定豁免电力业务许可的电力企业。

第三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电力企业的电力运行安全(不包括核安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电力应急、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和电力可靠性工作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电力企业具体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完善电力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电力安全生产。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章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电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履行下列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职责:

(二)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电力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六)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十)按照规定报告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信息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对电力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条发电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水电站大坝进行安全注册,开展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对燃煤发电厂贮灰场进行安全备案,开展安全巡查和定期安全评估工作。

第十条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履行工程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责,并按照规定将电力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当地派出机构备案,向相关电力工程质监机构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申请。

第十一条供电企业应当配合地方政府对电力用户安全用电提供技术指导。

第三章电力系统安全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当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电网互联、发电机组并网过程中应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并在双方的联(并)网调度协议中具体明确,不得擅自联(并)网和解网。

第十三条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涉及电力系统安全的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处置的指挥机构,发生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或遇有危及电力系统安全的情况时,电力调度机构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相关电力企业应当严格执行调度指令。

第十四条电力调度机构应当加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管理,科学合理安排系统运行方式,开展电力系统安全分析评估,统筹协调电网安全和并网运行机组安全。

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发电设备设施和输变配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强化电力监控系统(或设备)专业管理,完善电力系统调频、调峰、调压、调相、事故备用等性能,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

第十六条发电机组、风电场以及光伏电站等并入电网运行,应当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符合电网运行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订、完善和落实预防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与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及电力用户等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第四章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国家能源局依法负责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跨区域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能源局负责或者协调确定具体负责的区域派出机构;同一区域内涉及跨省的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当地区域派出机构负责或者协调确定具体负责的省级派出机构。

50兆瓦以下小水电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50兆瓦以下小水电站的涉网安全由派出机构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的宣传,向电力企业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一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对电力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并对重点地区、重要电力企业、关键环节开展重点督查。派出机构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部分电力企业进行抽查。

第二十二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责令电力企业当场予以纠正或者限期整改。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安全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当责令其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人员。

第二十三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监督指导电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第二十四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统计分析电力安全生产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要求电力企业报送与电力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资料、图纸、音频或视频记录和有关数据。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发现电力企业在报送资料中存在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

国家能源局组织或参与重大和特别重大电力事故调查处理;督办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派出机构组织或参与较大和一般电力事故调查处理,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组织专项督查。

第二十六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开展电力应急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负责制定电力应急体系发展规划和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开展重大电力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分析评估工作。派出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协调、指导电力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七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组织开展电力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十八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供电电源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核实后,对违法行为严重的电力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条电力企业造成电力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从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发现电力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时,可以对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可以要求其停工整顿,对发电企业要求其暂停并网运行。

第三十三条电力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时,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违规情况向行业进行通报,对影响电力用户安全可靠供电行为的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电力企业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后,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将其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电力安全事件信息的;

(二)不及时组织应急处置的;

(三)未按规定对电力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第三十五条电力企业未履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对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电力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对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将其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

(二)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电力系统,是指由发电、输电、变电、配电以及电力调度等环节组成的电能生产、传输和分配的系统。

(二)电力事故,是指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电力安全事故、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发电设备或输变电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电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四)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隐患。

用电检查人员不承担因被检查设备不安全引起的直接损坏的赔偿责任。 

10. 用电客户电气设备缺陷管理: 

10.1用电客户电气设备缺陷类别划分为: 

危急缺陷:不立即处理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

重大缺陷:对人身和电气设备有严重威协, 但尚能坚持运行;

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的。

11.1用电客户变电所(站)应具备以下规程:

变电站运行规程;

架空线路运行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11.2用电客户变电所(站)应制定以下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交接-班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及检修制度;

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监护制度

11.3建立设备台帐和档案 

13、对过电压及防雷保护设施检查试验,应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运行规程》。 

14、用电客户变电所(站)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设置安全标示牌。 

安全生产督查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1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了6个市(广州、深圳、茂名、中山、东莞、韶关市)及其下辖8个重点县、区或镇(广州市增城区、海珠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南山区,茂名市高州市,中山市三乡镇,韶关市南城区、始兴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在建施工项目。督查组听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核查了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了实体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和企业安全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督查的各地区市区(县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攻坚方案,结合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如:深圳市把每月的22日确定为工地安全教育日,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组织市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停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南山区还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安全管理专家下工地组织安全教育,计划完成80场,已举办40场;深圳市和南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进行科技攻关,打造智慧工程等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区攻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等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任务,督促全区在建工地各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并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确保增城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稳定可控。中山市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及重点领域的攻坚工作。面对今年“妮妲”台风,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区连夜转移了所有在建工程36000余人至学校、体育场馆等安全场所,保证了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高度重视攻坚工作,没有把攻坚工作作为本地区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只是制定了一个攻坚方案,日常工作仍然停留在常态管理上。

2.受检的部分地区存在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只停留在督促整改上,特别是在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的查处上,缺乏有力度的处罚。

3.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受检地区在建工程数量不断增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导致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监管难以形成全覆盖的局面。

4.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推进缓慢,如广州市海珠区、增城区,茂名市的高州市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二)抽查项目。

督查组共抽查21个在建工程项目,对每项受检项目,督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对照检查内容抽查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共发出《建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17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可控,但仍然有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没有从企业层面落实主管部门工作要求,部分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1.部分项目攻坚活动没有完全落地,通过抽查相关资料,发现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攻坚活动开展和资料收集都比较齐全,但在个别工地上抽查时发现,项目部不清楚这个活动,也没有查到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的记录。有些项目的施工企业转发了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等文件,但是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个别项目部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安全检查频率不足,检查范围不全面,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资料未闭合。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开展,代签名现象比较普遍,交底内容缺失工艺标准。

4.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内容比较单一,培训的次数不多,涉及面不广、针对性不强。

5.一线作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如工人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带安全带等。

6.部分项目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电梯井层间封闭设置不到位,个别受检项目的楼层临边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杆拆除过早或设置不足,存在局部区间连结不足情况,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较差等问题。

7.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层间隔离,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外架水平防护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堆放过多材料。

8.起重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比较多,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个别被检企业起重设备台账未按一机一档进行归档整理,部分项目的塔吊使用非原厂的附着装置,起重机械采用的螺栓不满足规范要求,塔机顶升横梁无防脱装置,塔机散料吊斗吊环使用螺纹钢制作,施工升降机起重量限制器、超载保护器装置、吊笼门安全联锁开关、机械锁失效,使用中的部分物料提升机卸料层门未关闭。

9.部分项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分路隔离开关,部分分配电箱内有安装插座的现象,消防水泵的取电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检查项目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督查,督查组发现部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以及现场管理还存在着较多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才能彻底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遏制事故频发势头。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充分认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6〕33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2016〕17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6〕2952号)等要求,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首位”要求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坚实基础。

附件:2016年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督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2月21日。

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和江西丰城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11.25”、“11.27”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安委会按照“四不两直”的督查方式,于11月28日对部分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暗访暗查、突击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的总体情况。

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的方式督查了部分县市区,抽查检查了煤矿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4家。从督查的情况看,各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有个别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督查组已经责令存在问题的永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雷家冲煤矿立即停产整改;暂扣了庆泰烟花鞭炮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引导企业按要求有序退出。责令明维鞭炮烟花出口有限公司对存在的隐患立即整改。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二)个别烟花爆竹企业存在如下安全隐患:一是部分工房存在超量存放或生产。二是导静电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是已失效。三是机械装药工房电线套管未使用金属管、后侧无防护屏障和导爆口。四是现场生产未使用铜制工具。五是生产工房内烟火报警器数量、灭火器数量与工房定置图不一致。六是现场生产作业人员棉质工作服外套有易起静电化纤服装。七是部分工房如组装车间和装药车间内超药量作业。八是现场资料检查,成品流向登记记录不完整。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汲取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和江西丰城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等中央领导和杜家毫书记、许达哲代省长等省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要对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进行再督促、再落实,真正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把工作落实到企业,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株办〔20xx〕30号)要求,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一线基层暗访暗查、突击检查,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强化措施,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对隐患严重的,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

(三)强化值守,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安全督查整改报告

2015年8月13日,我县安监局检查组对我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严格的检查。通过检查,在肯定了我厂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所作的努力和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将这些问题以执法文书的形式现场下达给我厂,责令限期改正。

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不规范。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

针对上述三方面的问题,我厂安委会成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当时检查组的指导进行了完善和改正:

1、根据检查组所提出的1#生料磨提升机防护栏部分损坏的问题,我厂对生料磨车间及时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在24小时之内,将防护栏损坏部分修补完整并对其他作业现场安全防护部位检查一遍,同时对车间主任、班长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8月14日上午,厂安全科人员对问题部位进行了检查,看到破损的防护栏已经修复完好,其他部位没有发现问题。

策的学习、领会、和掌握的还不够。所以,我们在以后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学习,才能准确领会上级的指示精神,正确指导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责令改正指令书中所述“《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一条,是指我厂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中没有职工入厂前、入厂后和离厂时均应进行身体检查的规定。因此,我们根据要求,对本制度做了相应的补充。

至此,我厂对县安监局检查小组在8月13日所责令改正的三项内容,均已改正完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仍将一如既往积极配合并坚决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决定,把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2015年5月15日区安监部门对我公司生产车间生产现场进行了检查,对生产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针对区安监部门的检查要求,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会议,对车间生产场地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到目前为止,基本完成下列方面的整改:

一、管理方面

1、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已于网上申报,并制定出安全防护措施,生产中穿戴好一切劳动防护用品。

2、职业健康检查已在检查部门报名,社区医保中心遭5月23日对有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在此基础上,公司已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二、现场安全问题

1、车间现场使用的气瓶已按要求安装了防倾倒装置,并独立设置存放点,做到满瓶空瓶分开堆放。

2、钢构件刷漆已指定作业区范围,进行隔离设置。

3、对未取得上岗证的焊工,已安排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安排上岗。

4、加强现场监督,配置与工种相附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5、生产所用材料有已分类入库堆放,特别是油漆,一确保安全。

6、钢构件已按要求堆放,保持平稳,周围已无工作人员。

7、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工件必须在地面稳定作业,严禁违章。

8、及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制定好各类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活动。

9、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已贴挂上墙。

三、相关要求

依照此次检查的要求,我公司将进一步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自查自改,确保安全生产!

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x日

靖远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

1.846km隧洞进行检查。重点对隧洞施工的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发现了存在的几点隐患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我局就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施工场地已悬挂安全标语、横幅,设立了安全警示牌。

2、对检查当日不在岗的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安全员在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时刻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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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督查通报

为检查各相关单位、乡镇迎接国务完消防工作考核的部署情况,根据汝政办电〔〕4号文件要求,5月17日至19日,县政府组织人员对全县14个乡镇及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文体广局等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采取了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重点对上级消防考核内容,根据各单位的职能,采取差异化方式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健全。大部分乡镇和单位都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对消防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了有人管事、有人做事。南洞乡、泉水镇、三江口镇、大坪镇及时调整了消防工作分管领导和消防专干,乡镇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思路清晰,推进力度较大,特别是大坪镇投入资金开发了网格化排查软件,效果明显,值得推广。

(二)队伍建设有力。各乡镇都成立了专(兼)职消防员队伍,做到了有花名册、有通讯录。其中大坪镇、南洞乡、泉水镇、井坡镇、热水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力度强,软件资料齐(有出警记录、器材登记本),大坪镇还对专职消防器材室进行了重新装修。在专(兼)职消防员队伍点阅中,大坪镇、热水镇、南洞乡、文明瑶族乡队伍出动迅速,人员齐整。

(三)器材配备到位。大部分乡镇和单位都不断加大了经费和装备的投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了办公室,配备了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乡镇消防车性能完好。经济开发区、南洞乡、泉水镇、集益乡、濠头乡器材室较规范,做到了制度上墙,室内干净卫生;南洞乡消防设施器材全部按规范标准配置,文明瑶族乡除配备常规器材外,还配有抽水泵、吹风机等;暖水镇还在镇区新建公路增设了消防栓;县文体广局在辖区所有文物古建筑粘贴了国家文物部及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濂溪书院新建了三个室内消火栓;卫计部门所辖的县中医院自动系统基本修复到位,微型消防站按要求建设到位且标准较高,县教育局所辖思源学校及六中也完善了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少数乡镇和单位没根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归档,无专门的文件夹(盒),存在资料不完整、不齐全、不够规范的问题。部分乡镇没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在器材管理、存放方面还需加强。特别是土桥镇、卢阳镇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土桥镇未明确消防专干,未进行会议部署,无任何资料体现迎检工作。卢阳镇因人员变动未交接好工作,资料都找不到,要求建立四个社区的微型消防站,只建立了濂溪、朝阳两个,且配备的器材简陋,巡查资料过于简单;濂溪书院线路老化严重,且电线裸露在外,存有较大隐患。大部分单位未将消防工作(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本行业督导检查中。大部分乡镇未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同级综治或社会服务工作同步开展的体现。学校、养老院均未办理相关消防行政审批,未依法取得消防许可手续。

(二)巡查检查不够规范。大部分乡镇和单位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防火巡查,无检查记录或检查记录不详细、不规范。督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和单位只有简单的巡查台账,不能真实的反应出存在的隐患以及解决办法。

(三)未落实网格化管理。部分乡镇网格员未开展隐患排查,没有开展消防宣传,未建立相关检查记录及台帐,土桥镇、热水镇未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划分网格。

(四)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少数乡镇和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消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对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部分乡镇和单位把消防宣传工作仅停留在表面上,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制定消防宣传方案,缺少宣传照片、影像资料。

三、下一阶段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单位年终绩效考核中,落实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消防工作的专项检查督导。加强制度建设,相关制度要按要求上墙;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器材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摆放有序,一目了然;要注重资料归档工作,资料收集要齐全规范。

(二)进一步强化巡查检查。要正确对待巡查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巡查力度,将发现的隐患记录在册,要及时督促整改,通过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检查走过场、走形式,认真对待每一次检查。

(三)进一步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各乡镇要把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作为消防工作的重头戏,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人员、车辆、器材、个人防护装备、办公场所、软件台帐资料齐全,特别是消防车,各乡镇至少购置一台。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因时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例如,可以结合综治民调、精准扶贫走访等进行宣传,还可以利用赶集等群众聚集度较高的时段,通过贴标语、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消防常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附:消防迎检工作督察情况表。

xxxx。

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环境安全工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浙安委办〔20xx〕25号)的要求,决定在12月12日-16日全省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一)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安生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扎实推进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事故,确保全省环境安全持续呈现良好形势。

(二)掌握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日常执行情况,重点推进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预防工作。

(三)全面掌握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为下一阶段省安委会组织的全省综合督查工作打好基础。

二、督查内容与方式。

(一)现场检查:督查组随机对每市抽查1个县(市、区),由当地提供目前尚未完成隐患整改的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从名单中随机抽查2家企业,检查企业的环境安全状况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等。现场检查情况需填写《环境风险源企业专项督查情况表》(附表)。

(二)台账档案检查:20xx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进展情况、检查档案;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三、其它要求。

(一)根据省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从当前至20xx年2月28日止,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环境安全大检查,将环境安全检查工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岁末年初工作落实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市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对辖区内环境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管理问题、事故隐患要坚决督促和监督整改,对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市于12月20日下班前将20xx年度环境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报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安全值班督查制度

第1条  公司每月对施工的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或专业问题随时抽查。各项目经理部每月上旬由安全值班领导带业务人员对工地进行一次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周对工地进行一次检查。专职安全员每日要对工地巡检一次。各类检查也可结合劳动竞赛和月评比进行。对停工工地,复工工地也要进行检查或验收。

第2条  对每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可以开具隐患通知书,也可开会讲评。对发现的问题要逐条、逐点讲清。受检工地对提出的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第3条  公司所属单位要接受上级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检查过后,必须向公司报告。

第4条  公司对基层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的处理及罚款,要当场宣布。

第5条  接受上级和公司检查以后,受检查单位要按规定将整改情况向检查部门报告。

第6条  各级部门在检查以后,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和评分报表。

第1条 公司建立安全领导值班制度,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第5条 各级值班领导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当班未处理的事情要向下班交待清楚。 

第6条 对值班和履行职责情况,要按规定奖罚。

安全生产督查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目前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仍处于易发多发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广大职工群众生活在社会各个领域,分布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是各项安全规定的具体落实者,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基础防线的重要守卫者。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的重要途径,是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的有力手段,是法律赋予广大职工群众的重要权利。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对于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实现企业安全发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网络和工作机制。

按照“全过程、多层次、广角度”推进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加强工会与政府主管部门或行政的协调合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着力抓好企业本质安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安全科技保障、安全文化建设五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1.健全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群众监督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不断健全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组织网络,尤其要着力解决非公企业工会和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薄弱问题。注重学习、借鉴和推广非公及中小企业建立“联合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扩大群众监督网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健全完善“职代会保安全”工作机制。健全职代会审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制定职代会定期讨论审议安全生产问题的程序和办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至少要向职代会报告一次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广泛听取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职工代表提交的议案,必须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

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协调机制。认真落实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控告权、诉求权、紧急避险权,注意听取职工群众对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创新。

各级工会与同级政府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通过群众监督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措施,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解决劳动安全职业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

4.健全完善职工民主监督与行政安全监管配合联动机制。各级工会要依照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可提请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检查,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责令整改,建议有关部门问责。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救援工作,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5.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激励约束机制。各地要制定职工举报违法违规生产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认真受理职工举报的问题,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在申报相关表彰和荣誉时,要就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方面的情况征求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检查员的补贴标准和奖励办法,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符合条件的群众监督检查员,可按贡献大小授予不同层次的劳动奖章。基层工会组织要建立职工遵章守法的自律机制,督导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规程,落实安全作业要求。

三、加大安全生产源头参与监督和防范力度。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预防,构筑牢固有力的安全生产防线,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加大工会劳动保护源头参与的力度。各级工会要主动参与各级人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措施的研究制定,提出加强和改善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要加强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职工的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政府或行政有关部门要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凡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主动听取工会的意见,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及时研究回复。

2.积极推行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分类管理。要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矿山、建筑建材、危险化学品、机械与轻工制造、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企业,按照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情况和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实行分类达标管理。一是围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和制度建设、工会监督检查、班组安全建设、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职工(代表)大会监督、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达标管理。二是围绕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职工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和警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防护用品配发及使用、职业病防治、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内容进行达标管理,以此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大对职业危害的防范和治理。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职业危害治理的投入和管理,加强职业危害三级预防。要认真履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义务,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化工、医药、翻砂、橡胶、皮革、箱包、鞋业、家具制造等职业危害易发企业,每年应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和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检测和评价报告应当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同时报送同级总工会,接受政府和工会的监督。各级工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广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的通知》精神,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履行保护职工群众职业健康的责任,减少或消除因职工伤亡、职业危害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4.切实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作为依靠职工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一是抓好对新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对职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上岗资格证书,同时报同级工会备案监督,没有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上岗;二是对在职职工要根据从事工作岗位情况制定轮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三是坚持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引导职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本领。

5.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广大职工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活动。面向社会公众、企业从业人员,经常化、制度化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及举报投诉知识。从强化安全意识和规范安全行为入手,加强对企业和作业场所职工、周边人民群众的专题宣传教育,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注重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努力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安全网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广泛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进一步扩大“安康杯”竞赛的覆盖面,使其不断向非公及中小企业延伸,尤其是重点工程、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实现竞赛的全覆盖。要深化“安康杯”竞赛的内涵,切实把解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难点作为“安康杯”竞赛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把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创争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群众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推动签订《劳动安全卫生协议书》和“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为模式的职业病防治等纳入竞赛活动内容。政府主管部门要把“安康杯”竞赛情况作为对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康杯”竞赛中成绩突出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或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2.广泛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活动。各级工会要会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活动。组织专业力量开展隐患集中排查,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发动职工开展岗位排查,使隐患排查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事故易发环节;开展季节性排查,结合企业生产任务调整和季节性变化的特点,对季节转换、节假日加班以及高温、暴雨、严寒、大风等事故易发的特殊气象条件下生产作业开展隐患排查;注重经常性排查,做到生产不停,排查不止,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疏理,分类研究,制定措施,明确时限,落实责任,抓好整改,努力把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降到最低水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3.加强非公及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拓展和延伸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目前,非公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问题较多,矛盾较为突出,侵害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必须下大力量着力做好非公制企业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积极研究适应非公制企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着力解决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网络薄弱的问题。注重总结推广非公及中小企业建立“联合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经验做法,选配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或工会“安全生产代表”,引导其发挥作用。二是针对非公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特点,探索“职代会保安全”、“一法三卡”、“工会主动参与”、“签订劳动安全卫士专项集体合同”、“1+3工作法”等方式方法在非公企业的运用与实践,推动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有效开展。

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创建活动。围绕提高班组安全生产“六个能力”(安全管理能力、抵制“三违”能力、安全操作能力、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危险源管控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班组安全生产“五化”目标(安全责任全员化、安全管理标准化、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安全检查标准化),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重点是煤矿、交通运输、建筑建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的企业生产班组,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创建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上水平。

各级各单位要把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措施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为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使其在安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要把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放到重要位置,纳入安全生产总体部署。要建立和完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的选拔、培训、聘用和考核制度,加强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的常态化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和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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